登录 注册 退出
2017年湖北省供销社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栏目:湖北省供销社-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4 加入收藏
根据《湖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鄂人社函〔2017〕280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17年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原则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一)面试命题在省人社厅监督指导下,由湖北省供销社幼儿园根据岗位要求,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命题。并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入闱管理协议书。(二)面试专业命题要求专业命题主要考察综合能力素质,与笔试命题有所区别,体现开放性、灵活性,重点考察考生的学前教育或美术、舞蹈专业、基础专业能力和水平,突出岗位适应性和胜任力。(三)面试试题结构1.幼儿教师:公共试题两道,主要测查综合分析、教育观念及理论、语言表达能力等通用能力。技能类专业试题四道,主要测查考生掌握专业技能技巧的水平,包括绘画、视唱、视奏、即兴舞蹈。以及一项自备才艺展示。2.保育员:公共试题两道,主要测查岗位分析、教育观念及理论、语言表达能力等通用能力。技能类专业试题一道,考察保育员的实际操作知识与专业技能掌握水平。以及一项自备才艺展示。(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五)除美术类(30分钟),其他面试试题均按答题时间3-6分钟掌握。三、面试抽签(一)考官抽签考官进场抽签,确定座次。(二)考生抽签排序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分2组,提前3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教师岗1-3号,保育岗4-5号)。侯考室负责人向全体考生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四、面试程序(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计时员开始记时;(四)除绘画答题时间为30分钟,答题到25分钟时提醒考生以外;其他答题时间为3-6分钟;答题还剩1分钟时计时员应提醒考生,到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一般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或在同一题本下,本场考生既有考生平均分挂钩的一个分数标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六、面试时间、地点拟定于2017年9月12日14:00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结束。面试地点:湖北省供销社幼儿园。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五)在候考室期间,不许自己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八、违纪违规处理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执行。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网站(http://www.hbcoop.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本招聘单位不举办任何培训、不指定考试资料用书,请考生不要轻信不法培训机构和个人发布的虚假诈骗信息。政策咨询电话:027-85796883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湖北省供销社幼儿园监督举报电话:027-85775870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湖北省供销社幼儿园(纪检监察办公室)附件:《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2017年8月21日相关附件:

根据《湖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鄂人社函〔2017〕280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17年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一)面试命题在省人社厅监督指导下,由湖北省供销社幼儿园根据岗位要求,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命题。并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入闱管理协议书。

(二)面试专业命题要求

专业命题主要考察综合能力素质,与笔试命题有所区别,体现开放性、灵活性,重点考察考生的学前教育或美术、舞蹈专业、基础专业能力和水平,突出岗位适应性和胜任力。

(三)面试试题结构

1.幼儿教师:公共试题两道,主要测查综合分析、教育观念及理论、语言表达能力等通用能力。技能类专业试题四道,主要测查考生掌握专业技能技巧的水平,包括绘画、视唱、视奏、即兴舞蹈。以及一项自备才艺展示。

2.保育员:公共试题两道,主要测查岗位分析、教育观念及理论、语言表达能力等通用能力。技能类专业试题一道,考察保育员的实际操作知识与专业技能掌握水平。以及一项自备才艺展示。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五)除美术类(30分钟),其他面试试题均按答题时间3-6分钟掌握。

三、面试抽签

(一)考官抽签

考官进场抽签,确定座次。

(二)考生抽签排序

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分2组,提前3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教师岗1-3号,保育岗4-5号)。侯考室负责人向全体考生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计时员开始记时;

(四)除绘画答题时间为30分钟,答题到25分钟时提醒考生以外;其他答题时间为3-6分钟;答题还剩1分钟时计时员应提醒考生,到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一般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或在同一题本下,本场考生既有考生平均分挂钩的一个分数标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六、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7年9月12日14:00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结束。

面试地点:湖北省供销社幼儿园。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许自己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

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网站(http://www.hbcoop.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本招聘单位不举办任何培训、不指定考试资料用书,请考生不要轻信不法培训机构和个人发布的虚假诈骗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5796883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湖北省供销社幼儿园

监督举报电话:027-85775870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湖北省供销社幼儿园(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2017年8月21日

相关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