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22〕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个人购房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自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宜昌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自然人。
二、补贴标准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的,按每套2万元的标准给予房屋所有权人购房补贴。
三、申领条件
房屋所有权人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后6个月内申请购房补贴,申领时间从不动产所有权证核发之日起计算。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填写《宜昌市个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携带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有多个房屋共同所有权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补贴领款人。
(二)受理。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情况进行系统比对和核实审批。
(三)发放。审批合格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领款人银行账户。
五、有关事项
(一)本补贴政策与现行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购买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征收拆迁安置住房等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和非住宅房屋均不属于本次个人购房补贴范围。
(三)在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购房的,个人购房补贴资金实行财政分级负担,由房屋所在地承担,年终由市级财政与房屋所在地区级财政结算。在各县市及夷陵区购房的,个人购房补贴资金由房屋所在地财政部门自行筹集、管理。
(四)财政部门负责牵头落实个人购房补贴资金的筹集和日常管理工作;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个人购房补贴的受理、审批、发放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协助核查现行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申请兑付情况。各县市及夷陵区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另行明确部门责任分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