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湖北省2021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栏目: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5-25 加入收藏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21年度,中央财政安排我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34467万元(不含试点城市奖励),包含提前下达23721万元(财金〔2020〕100号),结算下达26152万元(财金〔2021〕45号),上年度结余-15406万元(用于弥补上年中央应补未补专项资金,财金〔2021〕45号)。年度总体目标: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年度绩效目标: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10%、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90%、资金足额拨付率100%、地方配套到位率100%、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2倍、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60%、申报定向费用补贴金融机构满意度80%、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满意度80%、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满意度80%。(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21年度,我省省级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8179.5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8279.50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19900万元;市县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7546.69万元。省财政厅在下达2021年专项资金预算时同步下达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度,我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合计90193.19万元,其中:中央34467万元、省级28179.50万元、市县27546.69万元。执行数合计为88213.3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执行34467万元,省级补助执行28179.50万元,市县资金执行25566.8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8%。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20〕2号)等文件规定,我省各市县财政部门及贷款机构资金申报工作较规范,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规范开展资金申报审核,做好预算管理、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我省专项资金202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自评得分总计97.57分。一是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2021年度,全省乡镇金融机构覆盖率96.53%,其中76个市县下辖乡镇实现金融机构全覆盖。支持楚农商村镇银行、兴福村镇银行、金谷村镇银行、扬子村镇银行做大做强,为涉农及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二是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2021年度,全省普惠金融数据经财政部湖北监管局审核确认,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1.68亿元,贷款余额237.98亿元、较上年增长38.63%,带动就业13.77万人。(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预算执行率(20分)2021年度,全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合计为90193.19万元,执行数合计为88213.3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8%,自评得分19.56分。2.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10分)2021年度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111.68亿元,2020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125.35亿元,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为-10.9%。“十三五”以来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年均增长率为28.33%,近三年年均增长率为62.20%,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两年发放额超过百亿元,因此自评得分9分。3.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10分)2021年度,我省各市县到期的创业担保贷款421390.66万元,实际收回的到期创业担保贷款413309.65万元(不含未到期提前偿还的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为98.08%,完成了绩效目标值90%,自评得分10分。4.资金足额拨付率(10分)2021年度,我省应拨付资金126570万元,实际预算资金90193.19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通过资金调度实际拨付资金114076.54万元,资金足额拨付率90.13%,小于绩效目标值100%,自评得分9.01分。5.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10分)2021年度,我省省级和市县配套资金应到位数53333.62万元,实际到位数55726.1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完成了绩效目标值100%,自评得分10分。6.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10分)2021年我省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为237.98亿元,年末创业担保基金总额为27.95亿元,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为8.5倍,完成了绩效指标值2倍,自评得分10分。7.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10分)2021年末我省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为96.53%,完成了绩效指标值60%,自评得分10分。8.申报定向费用补贴金融机构满意度(6分)申报定向费用补贴金融机构满意度为100%,完成了绩效指标值80%,自评得分6分。9.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满意度(7分)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满意度为96.01%,完成了绩效指标值80%,自评得分7分。10.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满意度(7分)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满意度为96.82%,完成了绩效指标值80%,自评得分7分。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未完成指标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1.预算执行率未达100%主要原因是市县配套安排预算充足,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资金足额拨付率未达100%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央资金欠拨,我省已采取调度资金拨付应补助资金,仍需中央在以后预算年度中补拨。3.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为负2021年度,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111.68亿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10.90%,未完成年度目标值,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长额基数大,当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影响,为支持疫后重振和创业就业稳岗,我省通过政策拉动、示范带动、部门联动、试点推动和通报促动等措施,全方位加大普惠金融政策落实力度,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大幅增长、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25.35亿元、同比增长1.85倍。从2021年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情况来看,增长速度放缓,但发放总额超过100亿元,总体较好。(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1.部分地方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执行涉及各部门的审核体系和考量标准,如担保公司、经办银行出于风险防控、指标考核等方面的考虑,比较注重企业的经营情况,对企业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经济实力、信用记录、贷款用途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贷款审批标准较为严格,影响贷款申请人的积极性。2.部分金融机构按季度报送贴息资金申报资料不够准确、及时,导致部分县市难以在规定时限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3.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地方机制不活、政策宣传不够。截至2021年末,仍有11个县市区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不足5000万元,与我省先进县市差距大。(三)下一步的改进措施1.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优化各主管部门内部业务流程,同时采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报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地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打通政策执行的“肠梗阻”,提升政策效能和群众满意度。2.会同人民银行加强对经办银行的政策业务指导,加强业务合规监管。3.督促各市县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提高经办银行积极性。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将扣减创贷奖补资金。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适时采取书面通报、调研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地切实履行资金管理责任,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本次绩效自评结果除上报财政部外,拟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附件 湖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xls湖北省财政厅2022年5月12日var list = $(".img li").length; //定义获取相关图片的数量if(list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中央财政安排我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34467万元(不含试点城市奖励),包含提前下达23721万元(财金〔2020〕100号),结算下达26152万元(财金〔2021〕45号),上年度结余-15406万元(用于弥补上年中央应补未补专项资金,财金〔2021〕45号)。

年度总体目标: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年度绩效目标: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10%、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90%、资金足额拨付率100%、地方配套到位率100%、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2倍、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60%、申报定向费用补贴金融机构满意度≥80%、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满意度≥80%、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满意度≥80%。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我省省级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8179.5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8279.50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19900万元;市县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7546.69万元。省财政厅在下达2021年专项资金预算时同步下达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合计90193.19万元,其中:中央34467万元、省级28179.50万元、市县27546.69万元。执行数合计为88213.3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执行34467万元,省级补助执行28179.50万元,市县资金执行25566.8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8%。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20〕2号)等文件规定,我省各市县财政部门及贷款机构资金申报工作较规范,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规范开展资金申报审核,做好预算管理、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省专项资金202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自评得分总计97.57分。一是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2021年度,全省乡镇金融机构覆盖率96.53%,其中76个市县下辖乡镇实现金融机构全覆盖。支持楚农商村镇银行、兴福村镇银行、金谷村镇银行、扬子村镇银行做大做强,为涉农及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二是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2021年度,全省普惠金融数据经财政部湖北监管局审核确认,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1.68亿元,贷款余额237.98亿元、较上年增长38.63%,带动就业13.77万人。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率(20分)

2021年度,全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数合计为90193.19万元,执行数合计为88213.3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8%,自评得分19.56分。

2.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10分)

2021年度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111.68亿元,2020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125.35亿元,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为-10.9%。“十三五”以来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年均增长率为28.33%,近三年年均增长率为62.20%,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两年发放额超过百亿元,因此自评得分9分。

3.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10分)

2021年度,我省各市县到期的创业担保贷款421390.66万元,实际收回的到期创业担保贷款413309.65万元(不含未到期提前偿还的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为98.08%,完成了绩效目标值≥90%,自评得分10分。

4.资金足额拨付率(10分)

2021年度,我省应拨付资金126570万元,实际预算资金90193.19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通过资金调度实际拨付资金114076.54万元,资金足额拨付率90.13%,小于绩效目标值100%,自评得分9.01分。

5.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10分)

2021年度,我省省级和市县配套资金应到位数53333.62万元,实际到位数55726.1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完成了绩效目标值100%,自评得分10分。

6.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10分)

2021年我省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为237.98亿元,年末创业担保基金总额为27.95亿元,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为8.5倍,完成了绩效指标值≥2倍,自评得分10分。

7.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10分)

2021年末我省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为96.53%,完成了绩效指标值≥60%,自评得分10分。

8.申报定向费用补贴金融机构满意度(6分)

申报定向费用补贴金融机构满意度为100%,完成了绩效指标值≥80%,自评得分6分。

9.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满意度(7分)

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满意度为96.01%,完成了绩效指标值≥80%,自评得分7分。

10.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满意度(7分)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满意度为96.82%,完成了绩效指标值≥80%,自评得分7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指标或超过指标值较多的原因

1.预算执行率未达100%

主要原因是市县配套安排预算充足,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资金足额拨付率未达100%

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央资金欠拨,我省已采取调度资金拨付应补助资金,仍需中央在以后预算年度中补拨。

3.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为负

2021年度,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111.68亿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10.90%,未完成年度目标值,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长额基数大,当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影响,为支持疫后重振和创业就业稳岗,我省通过政策拉动、示范带动、部门联动、试点推动和通报促动等措施,全方位加大普惠金融政策落实力度,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大幅增长、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25.35亿元、同比增长1.85倍。从2021年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情况来看,增长速度放缓,但发放总额超过100亿元,总体较好。

(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

1.部分地方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执行涉及各部门的审核体系和考量标准,如担保公司、经办银行出于风险防控、指标考核等方面的考虑,比较注重企业的经营情况,对企业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经济实力、信用记录、贷款用途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贷款审批标准较为严格,影响贷款申请人的积极性。

2.部分金融机构按季度报送贴息资金申报资料不够准确、及时,导致部分县市难以在规定时限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3.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地方机制不活、政策宣传不够。截至2021年末,仍有11个县市区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不足5000万元,与我省先进县市差距大。

(三)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1.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优化各主管部门内部业务流程,同时采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报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地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打通政策执行的“肠梗阻”,提升政策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2.会同人民银行加强对经办银行的政策业务指导,加强业务合规监管。

3.督促各市县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提高经办银行积极性。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将扣减创贷奖补资金。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适时采取书面通报、调研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地切实履行资金管理责任,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本次绩效自评结果除上报财政部外,拟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附件 湖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xls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5月12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