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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湖北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落实情况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11-16 加入收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我省经过征求部门意见,召开高校、行业、企业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等程序,报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印发了《湖北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细则(试行)》。经我委推荐,并经国家发改委同意,确定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我省第一批国家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在选定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过程中,坚持政、城、企联动原则,努力构建各方齐抓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经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人社厅等8部门有关专家联合审议通过,印发《湖北省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确定了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为湖北省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同时启动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组织申报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我省经过征求部门意见,召开高校、行业、企业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等程序,报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印发了《湖北省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细则(试行)》。

经我委推荐,并经国家发改委同意,确定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我省第一批国家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在选定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过程中,坚持政、城、企联动原则,努力构建各方齐抓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经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人社厅等8部门有关专家联合审议通过,印发《湖北省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确定了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为湖北省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同时启动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组织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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