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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鸿云数据(湖北)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华中(红莲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节能审查的意见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02 加入收藏
鄂州市发改委、鸿云数据(湖北)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报送的鸿云数据(湖北)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华中(红莲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节能审查的请示收悉(项目代码:2204-420703-89-01-282909)。该项目由鄂州市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备案,一期项目占地面积77.35亩,机房建设面积7万平方米,建设5000个6kW服务器机柜。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相对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3年8月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年新增综合能耗当量值为35221吨标煤(等价值为86691吨标煤),年耗电力28658.23万千瓦时、年耗新水137.91万立方米。二、该项目对鄂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有较大影响。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并接入省级平台一并验收,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送省发改委备案。鄂州市要加大推广智慧能源和产业升级改造力度,优化产业布局,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任务完成。鄂州市发改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8月2日

鄂州市发改委、鸿云数据(湖北)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报送的鸿云数据(湖北)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华中(红莲湖)云计算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节能审查的请示收悉(项目代码:2204-420703-89-01-282909)。该项目由鄂州市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备案,一期项目占地面积77.35亩,机房建设面积7万平方米,建设50006kW服务器机柜。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相对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38月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年新增综合能耗当量值为35221吨标煤(等价值为86691吨标煤),年耗电力28658.23万千瓦时、年耗新水137.91万立方米。

二、该项目对鄂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有较大影响。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并接入省级平台一并验收,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送省发改委备案。鄂州市要加大推广智慧能源和产业升级改造力度,优化产业布局,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任务完成。鄂州市发改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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