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以数字乡村建设赋能乡村振兴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11-12 加入收藏
2021年11月10日,湖北省乡村振兴局蔡党明参加全省数字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并发言,分享省乡村振兴局在数字乡村建设方面的探索与经验。蔡党明表示,近年来,省委网信办及全省网信系统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开展网络扶贫行动和数字乡村建设,推动脱贫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取得长远发展,脱贫村光纤和4G覆盖率达到100%,城乡“数字鸿沟”现象显著改善,为湖北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作出了重要贡献。以信息化手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党中央设立了五年过渡期,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蔡党明表示,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要充分运用好信息化手段,以数字化成果助推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要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各类帮扶对象、帮扶资源实行数字化管理,积极推动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全力做好脱贫人口动态调整,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对象”开展动态监测和及时帮扶,有效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目前,全省共监测‘三类对象’19.3万人,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17.8万人。要运用省纪委监委“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对民生领域补助资金到户、帮扶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落地等情况开展信息比对,放大大数据的监督效能,让涉农领域穿着“隐身衣”的“微腐败”无所遁形,切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全省共向该系统录入核查线索20.43万条,追责问责党员干部632人。用数字乡村发展赋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省乡村振兴局组建后,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牵头起草了《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送审稿)》),其中把数字乡村作为乡村建设行动重要内容,提出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同城镇同步规划、一体化建设,推进农业数字化改造,以加快农业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赋能智慧农业提档升级,积极发展乡村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信息数据在乡村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同时,《实施方案(送审稿)》借鉴A级景区评定模式,采取标准化的形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庭院示范户、美丽乡镇示范镇评定。“这其中也要充分发挥信息数据的功能,对评定工作进行数字赋能,让评定结果更加精准、客观。”蔡党明补充道。加快补齐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经过脱贫攻坚的不懈努力,全省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少数地区仍然存在基础不牢、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或将成为数字乡村发展的瓶颈和短板,《实施方案(送审稿)》明确将集中更多力量予以支持。一方面,加速农村“新基建”的布局和发展。在农村地区加快布局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积极引入信息化主流技术,实现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的深度融合,筑牢数字乡村的发展基础。另一方面,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农村传统基础设施仍然是“三农”发展的重要基础,要通过引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农村地区农田、水利、公路、电力、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尤其是要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数据信息标准化建设,推动不同邮政快递企业之间数据共建共享、信息互联互通,为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居民生活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乡村治理服务数字化转型按照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治理有效是基础。推动乡村治理,要充分结合数字乡村建设,推动“互联网+”向农业农村延伸,促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让广大乡村更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一是发展“互联网+党务政务”,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平台,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二是发展“互联网+民生”,积极推动城市优质教育、医疗资源通过互联网与乡村对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动远程医疗发展,引入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农村医疗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完善民生保障信息服务体系,推进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等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用智能化手段对农村独居老人实行远程看护;三是发展“互联网+综合治理”,搭建覆盖乡村的监管平台,整合环保、农业、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数据,对秸秆禁烧、森林防火、水利监控、病虫害防治等进行实时管控和处理,为乡村治理装上“智慧大脑”。用“数字引擎”推动电商帮扶、消费帮扶提质增效脱贫攻坚实践证明,电商帮扶、消费帮扶是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群众增收的有效方式。今年前9个月,全省农村实物型网络零售额达277.25亿元,28个原国定贫困县通过“832平台”销售农副产品15亿元,互联网助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作用明显。未来,要进一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尤其是要运用各类互联网销售平台,发挥“数字引擎”作用,推动电商帮扶、消费帮扶提质增效。一是推动农业经营数字化转型,支持农业经营主体与互联网企业融合创新,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数字化改造,发展产储运销一体化的销售模式,培育一批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的农业经营主体。二是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目前,全省有49个县(市、区)纳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共获得国家11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下一步,要充分运用好综合示范建设成果,推动农村电商专业化发展,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和工业品下乡进村双向流通渠道。三是广泛拓展网络销售渠道,加强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专馆、专区建设,指导用好国家“832平台”、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等销售渠道,不断扩大消费帮扶产品销售规模。下一步,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将根据本次会议的部署安排,积极配合网信系统抓紧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更多帮扶力量和帮扶资源向数字乡村发展领域聚集,着力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以数字乡村建设赋能乡村振兴。

2021年11月10日,湖北省乡村振兴局蔡党明参加全省数字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并发言,分享省乡村振兴局在数字乡村建设方面的探索与经验。蔡党明表示,近年来,省委网信办及全省网信系统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开展网络扶贫行动和数字乡村建设,推动脱贫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取得长远发展,脱贫村光纤和4G覆盖率达到100%,城乡“数字鸿沟”现象显著改善,为湖北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作出了重要贡献。

以信息化手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党中央设立了五年过渡期,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蔡党明表示,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要充分运用好信息化手段,以数字化成果助推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要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各类帮扶对象、帮扶资源实行数字化管理,积极推动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全力做好脱贫人口动态调整,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对象”开展动态监测和及时帮扶,有效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

目前,全省共监测‘三类对象’19.3万人,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17.8万人。要运用省纪委监委“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对民生领域补助资金到户、帮扶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落地等情况开展信息比对,放大大数据的监督效能,让涉农领域穿着“隐身衣”的“微腐败”无所遁形,切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全省共向该系统录入核查线索20.43万条,追责问责党员干部632人。

用数字乡村发展赋能乡村建设行动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省乡村振兴局组建后,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牵头起草了《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送审稿)》),其中把数字乡村作为乡村建设行动重要内容,提出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同城镇同步规划、一体化建设,推进农业数字化改造,以加快农业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赋能智慧农业提档升级,积极发展乡村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信息数据在乡村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同时,《实施方案(送审稿)》借鉴A级景区评定模式,采取标准化的形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庭院示范户、美丽乡镇示范镇评定。“这其中也要充分发挥信息数据的功能,对评定工作进行数字赋能,让评定结果更加精准、客观。”蔡党明补充道。

加快补齐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经过脱贫攻坚的不懈努力,全省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少数地区仍然存在基础不牢、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或将成为数字乡村发展的瓶颈和短板,《实施方案(送审稿)》明确将集中更多力量予以支持。

一方面,加速农村“新基建”的布局和发展。在农村地区加快布局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积极引入信息化主流技术,实现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的深度融合,筑牢数字乡村的发展基础。

另一方面,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农村传统基础设施仍然是“三农”发展的重要基础,要通过引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农村地区农田、水利、公路、电力、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尤其是要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数据信息标准化建设,推动不同邮政快递企业之间数据共建共享、信息互联互通,为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居民生活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推动乡村治理服务数字化转型

按照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治理有效是基础。推动乡村治理,要充分结合数字乡村建设,推动“互联网+”向农业农村延伸,促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让广大乡村更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一是发展“互联网+党务政务”,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平台,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二是发展“互联网+民生”,积极推动城市优质教育、医疗资源通过互联网与乡村对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动远程医疗发展,引入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农村医疗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完善民生保障信息服务体系,推进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等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用智能化手段对农村独居老人实行远程看护;三是发展“互联网+综合治理”,搭建覆盖乡村的监管平台,整合环保、农业、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数据,对秸秆禁烧、森林防火、水利监控、病虫害防治等进行实时管控和处理,为乡村治理装上“智慧大脑”。

用“数字引擎”推动电商帮扶、消费帮扶提质增效

脱贫攻坚实践证明,电商帮扶、消费帮扶是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群众增收的有效方式。今年前9个月,全省农村实物型网络零售额达277.25亿元,28个原国定贫困县通过“832平台”销售农副产品15亿元,互联网助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作用明显。未来,要进一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尤其是要运用各类互联网销售平台,发挥“数字引擎”作用,推动电商帮扶、消费帮扶提质增效。

一是推动农业经营数字化转型,支持农业经营主体与互联网企业融合创新,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数字化改造,发展产储运销一体化的销售模式,培育一批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的农业经营主体。二是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目前,全省有49个县(市、区)纳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共获得国家11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下一步,要充分运用好综合示范建设成果,推动农村电商专业化发展,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和工业品下乡进村双向流通渠道。三是广泛拓展网络销售渠道,加强湖北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专馆、专区建设,指导用好国家“832平台”、省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等销售渠道,不断扩大消费帮扶产品销售规模。

下一步,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将根据本次会议的部署安排,积极配合网信系统抓紧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更多帮扶力量和帮扶资源向数字乡村发展领域聚集,着力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以数字乡村建设赋能乡村振兴。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