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一揽子政策插到底,全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1-6月,中小微企业在全县政府采购合同份额中占比达98%,同比增长27%。
(一)降低政采成本。依托“集中+分散”电子交易平台建立“不见面”采购渠道,探索实施“五个取消”降成本,即取消投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场交易服务费、四类证明材料和投标报名环节,全面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惠及项目968个、供应商6758家,减少证明材料6900余份,为企业节约成本2.28亿元。推出“政采贷”信用担保业务,开通线上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即可线上快速申获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目前已为中标企业提供“政采贷”近110万元。
(二)降低政采门槛。对适用政府采购法的项目,明确采购人不得将业绩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作为评分因素的数量不得超过3个,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业绩分不得高于价格分的10%,适用政府采购法的工程建设项目业绩分不得高于价格分的6%。1-6月,全县共2231户新登记市场主体不受业绩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
(三)足额预留政采份额。将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比例由30%提升至5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由60%提高至65%,并给予小微企业“顶格”评审优惠,上半年,全县中小微企业中标率达86.14%,同比上升15%,预计今年可为中小微企业增加采购额约1.5亿元,同比增加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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