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确认指南
一、设立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二、适用对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四、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菜“单招标业务”→“招标方案”→“招标项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按照系统规定的格式上传有关招标条件所需的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1、房建和市政项目招标条件所需材料件包括:
(1)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建设规划许可手续、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等的证明文件;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
注: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招标组织形式已核准为“自行招标”的除外。
(3)招标计划。
(4)招标代理合同。
2、其他项目招标条件所需材料包括: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资金证明文件、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如有)、招标计划、招标代理合同、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中心工作人员对招标条件信息、上传附件材料进行验证,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项目招标编号;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予退回。
六、咨询服务电话
027-86620838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