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发出指南
一、设立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二、适用对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
四、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五、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工作流程
1、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已处理完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菜单“招标业务”→“定标”→“中标通知书和结果”,录入相关信息,生成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中标结果公告,上传相关扫描件提交核验。
2、中心工作人员对确定中标人的合法性、中标通知书的内容与开标记录(评标报告)的一致性进行形式核验。对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系统自动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中标结果公告;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予退回。
六、咨询服务电话
027-866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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