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交发【2009】269号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年初各单位与市局签订的《2009年交通发展目标责任书》,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近期对各单位2009年度交通发展目标进行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09年12月底为自查及准备工作时间,各单位根据目标责任书和考核评分办法进行自查自评,并于12月底将自查报告及自查评分表报局办。2010年1月5日开始考核,至
二、考核内容
以年初各地各单位与市局签订的《2009年交通发展目标责任书》为考核内容,以
1、单项业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在考核总分中直接加1分;
2、综合性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表彰的,在考核总分中直接加3分;
3、实行量化考核的,完成情况每超过考核指标一个百分点加0.1分,但最多不超过该项分值的30%。(费收指标按《2009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4、凡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出现问题,受到有关部门“一票否决”处理的,此次只考核,不评分。
三、考核办法
一是听取各单位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二是查阅相关记录和资料,三是召开座谈会听取干部职工意见。考核分数不当场反馈。
四、考核分组
第一组组长:郭天富 成员:向华、闫正斌
考核单位:港航局、枝江市交通局、秭归县交通局
第二组组长:胡开德 成员:周国炳、王英
考核单位:公路局、大桥公司、五峰县交通局
第三组组长:任小军 成员:张天一、李柏林
考核单位:征稽处、兴山县交通局、夷陵区交通局
第四组组长:梅昌建 成员:杜支森、孙卫华
考核单位:质监局、当阳市交通局、宜都市交通局
第五组组长:周昌栋 成员:陆永军、望明
考核单位:客管处、运管处、长阳县交通局
第六组组长:张德义 成员:唐红、芦小明
考核单位:过闸处、猇亭区交通局、远安县交通局
第七组组长:胡朝晖 成员:韩咏、向华(女)
考核单位:华信公司、点军区交通局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