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指挥部:
现将《宜昌市交通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宜昌市交通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精神,抓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有效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按照根据省交通厅、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宜昌市交通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交通运输安全执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切实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促进宜昌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项行动”的有效实施,要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生产制度,推动交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强化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和减少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行动范围、内容
(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
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企业、港航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单位和场所、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的;
(2)船员、船舶持假证书的;
(3)违反锚泊、值班规定的;
(4)船舶、车辆、内贸集装箱超限超载运输的;
(5)非客运船舶、车辆非法载客的;
(6)违反船舶定线制、不遵守水上交通规则、不落实安全措施的;
(7)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8)瞒报事故的;
(9)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10)不按规定进行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11)其他非法违法运输、经营、建设行为的。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3)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未达标的;
(4)危桥改造工作最急需治理的;
(5)存在火灾隐患的,特别是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
(6)重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7)有关单位对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检查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等宣传教育活动;
(5)严格船员培训管理,加强对师资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
(6)宣传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和安全逃生常识。
四、工作安排
各单位要把局安委会2009年第一次会议安全生产布置内容与“三项行动”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推进。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阶段(
1、深入开展锚泊船舶专项检查、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驾驶台资源管理,严格监管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型船舶,制定淘汰单壳油轮的措施,切实解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2、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和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加大路政、航政巡查与治超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
3、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公路水运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专项整治措施。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建公路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巩固“百校千村和救生衣行动”成果,发挥镇、村水上安全管理员作用,利用群众赶集、庙会和重大节日等时机,在重点码头和渡口集中展示挂图、播放警示片,让船员、学生、乘客自觉养成穿戴救生衣的习惯。加大交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重点是渡工和乡镇船舶管理员的水上交通安全培训和交通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全市各级交通海事部门要积极宣传推介“平安水域创建行动”的经验做法,开展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简报等媒体,认真总结、推广、宣传先进典型。强化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消防法》修订、新颁布(修订)的交通运输安全法规规章生效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和宣贯工作。
5、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督察,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行动总结提高阶段(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车辆、船舶、内贸集装箱超载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寒潮大风、防火、防冰雪灾害等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市局将组织检查督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有关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将“三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细抓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本单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抓住重点,因地制宜,集中力量,下大力气,治理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统筹协调,加强检查。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年”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三项行动”。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各部门要将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四)加强监督,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建设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情况。各单位要认真及时的将“三项行动”的信息汇总上报市交通局,市交通局“三项行动”牵头科室为运安科。各单位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