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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湖村为村民购买“农村小额意外团体险”
栏目:猇亭区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01-26 加入收藏
高湖村为村民购买“农村小额意外团体险”
日期:2015-01-26 12:45来源:虎牙街办
责任编辑:信息公开同步用户

    (通讯员 赵世萍)近日,猇亭区虎牙街办高湖村委会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为辖区1753名村民购买了中国人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据悉,该保险费每人20元,保险金额1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主要承担参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故、身体残疾等,高湖村委会全额承担了保险费35060元。村民参保后,如果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公司一次赔付1万元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发生意外伤害致残、烧伤,根据伤残、烧伤程度,最高可获1万元的保险金;而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医疗费用,最高可获得2000元的赔付保险。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村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村民在享受惠农政策的同时人生安全也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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