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财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3-04 加入收藏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工作。  各专项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下达。2016年3月4日  关于2016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首战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总要求,遵循“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更加注重生态优先,更加注重对外开放,更加注重公平公正,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动能,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2016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  ——R&D(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提高006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  ——出口总额增长10%;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5%以内;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79%;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47万人;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4%;  ——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65%;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5%;  ——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87%以内;  ——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更大力度稳增长促经济良好开局  (一)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作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基本前提。进一步增强发展主体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发展气场。更加注重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心理预期,对“十二五”发展成就进行总结宣传,对“十三五”规划及相关政策加强解读,增强发展信心。全力抓好“十三五”规划组织实施,优化年度目标任务设置,强化责任分工,细化方案措施,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二)抓好国家“三个重大”落地落实。把落实国家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当作重要机遇、重要责任。对国家出台的系列重大政策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配套措施,并做好梳理解读,加强政策宣传,形成同频共振效应。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立责任和协调机制,成立专班负责,强化监督考核,确保顺利实施。  (三)加强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和运行调节。健全省级调控体系,建立省级经济大数据平台,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方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政策预研储备,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新供给新需求新空间新动力、精准扶贫脱贫、国际产能合作、区域一体化等关键点,完善省级“政策储备库”,适时推出相关政策措施。  二、更大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抓好顶层设计。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坚持落实中央要求与立足地方实际相结合,制定总体方案和若干个专项行动方案,划清事权,压实责任,狠抓落实。重点突出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降低房地产库存,降低企业成本,降低企业杠杆率,加快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通过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增加有效和高端供给,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  (二)打好去产能的攻坚战。坚持化解过剩产能与深化改革、企业重组、优化升级相结合,严控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产能,开拓产能利用新空间,重点推进“四个一批”(优化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走出去一批、淘汰退出一批)。加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两化”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和企业产品升级。鼓励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抓紧制定完善财税、债务及不良资产处置、就业社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兜牢民生底线。制定完善差别性和惩罚性价格、金融、土地、环保等政策,对主动退出产能的企业给予支持,倒逼“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国际产能合作等拓展国内外市场。  (三)打好降低企业成本的攻坚战。围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中介服务、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资金、电价、物流、人工成本偏高等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一是抓紧落实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结构性减税、取消或暂停征收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融资成本等政策措施,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二是统筹兼顾,研究储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财务成本、社保费率、用电成本、物流成本等政策措施,视情况适时启动。  (四)打好去库存的攻坚战。加快研究制定化解商品房库存的具体方案。结合落实国家1亿非城镇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制定我省实施方案。明确市县责任,落实控制增量、保障房货币化安置、发展房地产租赁市场等措施。  (五)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把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抓紧研究制定企业去杠杆的相关措施。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加强全方位监管,规范各类融资行为,抓紧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依法处置信用违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六)提高补短板的精准性。一是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以四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统筹推进“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力争实现全省14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1601个贫困村出列。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6年完成12万户、38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二是重点推进传统支柱产业升级、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加大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互联网+”等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招商引资、兼并重组、搬迁改造、淘汰落后、国际产能合作等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三是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办法,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财政与金融结合创新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业需求和教育供给高效衔接。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全省范围内交易的有效方式,健全存量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和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更大力度拓展内需新空间  (一)坚持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继续营造促投资、抓项目的浓厚氛围,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一是立足开局抓开工。对今年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再梳理、再督办,深化前期工作,确保一批交通、水利、能源、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一季度集中开工,营造声势,进一步提振社会信心和预期。要“抓住一季度、储备二季度、谋划三季度、盯着四季度”,确保项目接续不断档。二是盯着政策抓争取。对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完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更大额度的支持。结合重大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铁路、高速公路、内河航运、过江通道、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近期要加快争取和推进汉江中下游梯级开发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长江汉江堤防综合整治、一江三河水系连通、重点湖泊治理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争取和推进湖北国际航空物流枢纽,宜都至来凤、利川至咸丰等高速公路,襄荆宜高速铁路等一批重大交通枢纽项目;争取和推进增加消纳三峡电量、咸宁核电、清洁能源发电、荆襄成品油管道、贫困地区天然气“县县通”“气化乡镇”等一批重大能源事项和项目。特别是对提请国务院支持的13个重大项目,专班紧盯,狠抓落实,确保顺利推进。三是对接需求抓谋划。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型城镇化、精准扶贫、全面小康补短板等重点方向,突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二三百”(交通提质增效一百项示范工程、交通扶贫攻坚双百工程、交通道路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三百项重大工程)、军民融合等重点工程以及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农村电网、城镇输配电网改造、重大水利、铁路网、城市轨道交通、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进行再对接、再聚焦、再谋划,形成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库质量。四是围绕瓶颈抓突破。在统筹应用产业发展基金、专项建设基金、企业债券、推广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上有更大突破,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政策,强化风险管控,促进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进消费升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新消费增长政策,密切跟踪并做好措施准备。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休闲、新能源汽车等新兴消费领域。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挖掘农村消费潜力。  四、更大力度推进创新驱动培育新动力  (一)加快实施创新驱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等政策措施,启动实施“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印发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组织创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启动实施基础设施提升、信息平台共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创新创业发展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工程。积极推广支持大学生创业“青桐计划”,深入实施“万名创业人才计划”。启动国家存储器基地项目建设,争取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获国家批准。加快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争创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加快复制推广成功的创新改革经验。推动区域协同创新,依托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武汉城市圈建设等平台,探索建立区域性创新联盟。  (二)拓展产业新空间。落实《湖北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纲要(2015—2025)》和《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推进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计划和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提档升级商贸服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旅游、文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特色产业,积极支持健康养老服务、家庭服务、体育服务等惠民产业,加快培育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等服务业新业态。更大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第六代低温多晶硅等重大产业项目。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加大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  五、更大力度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着力抓好“两圈两带一群”等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实施。积极争取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推进江汉运河生态文化旅游带建设。加快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建设步伐。“两圈两带一群”建设要在产业转移、公共服务共享、环境保护治理、区域协同创新、城乡协调发展等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新突破,加快形成区域互动协调、各地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新格局。总结推广省内跨江合作试点经验,支持“一江两岸”融合发展。  (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用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加快农业生产经营适度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组织化、产业化发展,完善科技、信息、物流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多产业收益。二是夯实农业生产基础。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高标准农田、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村流通体系和粮食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完善大型渠系、涵闸、堤防、“五小水利”等基础设施。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治和新一轮退耕还林等工程。三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所有县(市、区)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初步形成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稳步开展农村金融创新。  (三)统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更加注重城镇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大城市综合管廊、垃圾污水处理、城镇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海绵城市、生态宜居城市、智慧城市等建设。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业加快发展。按照人口与公共服务基本匹配的原则,统筹推进新增市民的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保、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实施“一主两副多极”战略,抓好三峡城市群、汉江城市群等城市群规划编制。推进县(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抓好武汉、孝感、仙桃、宜城、宜都、松滋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因地制宜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力争全年转移农业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100万人到城镇落户,提高户籍城镇化水平15个百分点。  六、更大力度推行绿色发展  (一)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实行能源消耗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严格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降低和统计制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排,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等交易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探索建立横向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联动机制。  (二)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在工业、建筑、农业、商贸服务等领域开展清洁生产示范。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重点实施燃煤机组综合能效提升等重大示范工程。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重点抓好19家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开展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废旧物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抓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土地利用创新试点。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组织开展全省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创建。  (三)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加强雾霾系统性治理,健全预警机制。加大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和保护。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抓好宜昌、咸宁国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实施好“绿满荆楚”行动。突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清江库区、神农架林区、大别山区及武陵山区等地区的生态功能保护,促进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着力抓好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建设。  七、更大力度全面深化改革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围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提高改革的精准性。认真抓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完善“负面清单”试点。推进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社会信用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济大数据平台等建设,加快完善配套制度,为健全新型监管体制、省级调控体系夯实基础。推进大数据开放应用等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推进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及全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统筹推进配套改革。深入推进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产业基金、PPP模式等配套制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抓好《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实施,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改革和监管。积极稳妥规范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价格改革,积极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争取设立国家价格改革试验区。深化资源品价格改革,健全碳排放权、节能量、水权、排污权等市场交易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扩大直供电试点范围。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完善煤电联动机制。  (三)加大先行先试力度。发挥好顶层推动和基层首创两个积极性,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围绕“十三五”所涉重点改革事项、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加快谋划配套体制机制创新。对70多项国家级改革试点进行梳理总结,形成经验模式加快推广。充分发挥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改试验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级平台作用。加快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加强先行先试,积极争取设立中国(湖北)内陆自贸区。  八、更大力度推进对内对外开放  (一)抓好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加快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抓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统筹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等重大事项。优化已有岸线使用效率,统筹考虑水安全、防洪、治污、港岸、交通、景观等因素,抓紧解决沿江工业、港口岸线无序发展的问题。发挥好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筹建长江银行和汉江中小企业银行。开展“临江双园”(工业园、物流园)、“双创”和特色产业园区试点。争取国家批复武汉长江新区。抓好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围绕汉江流域性开放开发,推动实施与陕西、河南战略合作。  (二)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一是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署的委省合作协议,制定落实配套方案。制定出台我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国际投资合作指导目录,建立我省“一带一路”企业滚动信息库、重大项目储备库和沿线商会网络。二是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深化口岸“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改革,加快湖北电子口岸发展,建设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高通关便利化。制定出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措施。加快国际展会、电子商务、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等贸易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等国际营销网络。制定鼓励服务贸易出口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支持企业进口先进设备、技术、短缺原料和资源。三是加快大通道、大平台建设。提升阳逻港江海直达航线、泸汉台集装箱快班和武汉至东盟四国、日本、韩国集装箱航线的运行质量。加快优化汉新欧国际班列境外营销网络设点布局。推动武汉水运口岸扩大开放和武汉铁路口岸临时对外开放。加快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建设。  (三)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京津冀等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合作,打造长江中游地区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枢纽。完善三峡库区对口支援、京鄂对口协作机制。围绕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汉江全流域开放开发、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黄梅小池开放开发、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通城—修水—平江等跨省合作,加快产业转移、环境保护、市场开放、资源共享等领域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编制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湖北省后续发展规划。  九、更大力度保障改善民生  (一)积极做好就业和收入工作。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的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重点项目帮扶就业、城镇新增市民就业等重点工作。推进基层就业服务设施、开发区就业服务平台、创业服务平台等建设。加强就业形势监测预警,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加快建立健全转岗培训、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机制。确保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研究新形势下城乡居民持续稳定增收方案,创新政策和机制,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二)做好社会保障工作。针对社保薄弱环节,做好托底工作。着力完善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安排,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建立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推进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三)提高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两孩政策。加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临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薄弱学科、医学研究、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等基础工程。继续推进市州“三馆”和县级“四馆三场”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工作。

  各专项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2016年3月4日

  关于2016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首战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总要求,遵循“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更加注重生态优先,更加注重对外开放,更加注重公平公正,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动能,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2016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

  ——R&D(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提高006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

  ——出口总额增长10%;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5%以内;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79%;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47万人;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4%;

  ——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65%;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5%;

  ——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87%以内;

  ——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更大力度稳增长促经济良好开局

  (一)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作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基本前提。进一步增强发展主体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发展气场。更加注重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心理预期,对“十二五”发展成就进行总结宣传,对“十三五”规划及相关政策加强解读,增强发展信心。全力抓好“十三五”规划组织实施,优化年度目标任务设置,强化责任分工,细化方案措施,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二)抓好国家“三个重大”落地落实。把落实国家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当作重要机遇、重要责任。对国家出台的系列重大政策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配套措施,并做好梳理解读,加强政策宣传,形成同频共振效应。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立责任和协调机制,成立专班负责,强化监督考核,确保顺利实施。

  (三)加强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和运行调节。健全省级调控体系,建立省级经济大数据平台,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方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政策预研储备,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新供给新需求新空间新动力、精准扶贫脱贫、国际产能合作、区域一体化等关键点,完善省级“政策储备库”,适时推出相关政策措施。

  二、更大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抓好顶层设计。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坚持落实中央要求与立足地方实际相结合,制定总体方案和若干个专项行动方案,划清事权,压实责任,狠抓落实。重点突出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降低房地产库存,降低企业成本,降低企业杠杆率,加快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通过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增加有效和高端供给,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

  (二)打好去产能的攻坚战。坚持化解过剩产能与深化改革、企业重组、优化升级相结合,严控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产能,开拓产能利用新空间,重点推进“四个一批”(优化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走出去一批、淘汰退出一批)。加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两化”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和企业产品升级。鼓励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抓紧制定完善财税、债务及不良资产处置、就业社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兜牢民生底线。制定完善差别性和惩罚性价格、金融、土地、环保等政策,对主动退出产能的企业给予支持,倒逼“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国际产能合作等拓展国内外市场。

  (三)打好降低企业成本的攻坚战。围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中介服务、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资金、电价、物流、人工成本偏高等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一是抓紧落实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结构性减税、取消或暂停征收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融资成本等政策措施,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二是统筹兼顾,研究储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财务成本、社保费率、用电成本、物流成本等政策措施,视情况适时启动。

  (四)打好去库存的攻坚战。加快研究制定化解商品房库存的具体方案。结合落实国家1亿非城镇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制定我省实施方案。明确市县责任,落实控制增量、保障房货币化安置、发展房地产租赁市场等措施。

  (五)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把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抓紧研究制定企业去杠杆的相关措施。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加强全方位监管,规范各类融资行为,抓紧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依法处置信用违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六)提高补短板的精准性。一是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以四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统筹推进“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力争实现全省14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1601个贫困村出列。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6年完成12万户、38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二是重点推进传统支柱产业升级、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加大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互联网+”等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招商引资、兼并重组、搬迁改造、淘汰落后、国际产能合作等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三是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办法,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财政与金融结合创新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业需求和教育供给高效衔接。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全省范围内交易的有效方式,健全存量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和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更大力度拓展内需新空间

  (一)坚持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继续营造促投资、抓项目的浓厚氛围,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一是立足开局抓开工。对今年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再梳理、再督办,深化前期工作,确保一批交通、水利、能源、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一季度集中开工,营造声势,进一步提振社会信心和预期。要“抓住一季度、储备二季度、谋划三季度、盯着四季度”,确保项目接续不断档。二是盯着政策抓争取。对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完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更大额度的支持。结合重大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铁路、高速公路、内河航运、过江通道、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近期要加快争取和推进汉江中下游梯级开发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长江汉江堤防综合整治、一江三河水系连通、重点湖泊治理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争取和推进湖北国际航空物流枢纽,宜都至来凤、利川至咸丰等高速公路,襄荆宜高速铁路等一批重大交通枢纽项目;争取和推进增加消纳三峡电量、咸宁核电、清洁能源发电、荆襄成品油管道、贫困地区天然气“县县通”“气化乡镇”等一批重大能源事项和项目。特别是对提请国务院支持的13个重大项目,专班紧盯,狠抓落实,确保顺利推进。三是对接需求抓谋划。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型城镇化、精准扶贫、全面小康补短板等重点方向,突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二三百”(交通提质增效一百项示范工程、交通扶贫攻坚双百工程、交通道路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三百项重大工程)、军民融合等重点工程以及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农村电网、城镇输配电网改造、重大水利、铁路网、城市轨道交通、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进行再对接、再聚焦、再谋划,形成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库质量。四是围绕瓶颈抓突破。在统筹应用产业发展基金、专项建设基金、企业债券、推广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上有更大突破,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政策,强化风险管控,促进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进消费升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新消费增长政策,密切跟踪并做好措施准备。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休闲、新能源汽车等新兴消费领域。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挖掘农村消费潜力。

  四、更大力度推进创新驱动培育新动力

  (一)加快实施创新驱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等政策措施,启动实施“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印发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组织创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启动实施基础设施提升、信息平台共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创新创业发展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工程。积极推广支持大学生创业“青桐计划”,深入实施“万名创业人才计划”。启动国家存储器基地项目建设,争取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获国家批准。加快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争创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加快复制推广成功的创新改革经验。推动区域协同创新,依托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武汉城市圈建设等平台,探索建立区域性创新联盟。

  (二)拓展产业新空间。落实《湖北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纲要(2015—2025)》和《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推进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计划和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提档升级商贸服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旅游、文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特色产业,积极支持健康养老服务、家庭服务、体育服务等惠民产业,加快培育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等服务业新业态。更大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第六代低温多晶硅等重大产业项目。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加大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

  五、更大力度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着力抓好“两圈两带一群”等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实施。积极争取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推进江汉运河生态文化旅游带建设。加快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建设步伐。“两圈两带一群”建设要在产业转移、公共服务共享、环境保护治理、区域协同创新、城乡协调发展等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新突破,加快形成区域互动协调、各地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新格局。总结推广省内跨江合作试点经验,支持“一江两岸”融合发展。

  (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用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加快农业生产经营适度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组织化、产业化发展,完善科技、信息、物流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多产业收益。二是夯实农业生产基础。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高标准农田、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村流通体系和粮食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完善大型渠系、涵闸、堤防、“五小水利”等基础设施。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治和新一轮退耕还林等工程。三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所有县(市、区)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初步形成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稳步开展农村金融创新。

  (三)统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更加注重城镇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大城市综合管廊、垃圾污水处理、城镇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海绵城市、生态宜居城市、智慧城市等建设。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业加快发展。按照人口与公共服务基本匹配的原则,统筹推进新增市民的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保、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实施“一主两副多极”战略,抓好三峡城市群、汉江城市群等城市群规划编制。推进县(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抓好武汉、孝感、仙桃、宜城、宜都、松滋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因地制宜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力争全年转移农业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100万人到城镇落户,提高户籍城镇化水平15个百分点。

  六、更大力度推行绿色发展

  (一)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实行能源消耗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严格落实节能减排降碳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降低和统计制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排,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等交易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探索建立横向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联动机制。

  (二)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在工业、建筑、农业、商贸服务等领域开展清洁生产示范。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重点实施燃煤机组综合能效提升等重大示范工程。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重点抓好19家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开展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废旧物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抓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土地利用创新试点。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组织开展全省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创建。

  (三)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加强雾霾系统性治理,健全预警机制。加大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和保护。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抓好宜昌、咸宁国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实施好“绿满荆楚”行动。突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清江库区、神农架林区、大别山区及武陵山区等地区的生态功能保护,促进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着力抓好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建设。

  七、更大力度全面深化改革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围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提高改革的精准性。认真抓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完善“负面清单”试点。推进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社会信用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济大数据平台等建设,加快完善配套制度,为健全新型监管体制、省级调控体系夯实基础。推进大数据开放应用等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推进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及全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统筹推进配套改革。深入推进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产业基金、PPP模式等配套制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抓好《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实施,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改革和监管。积极稳妥规范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价格改革,积极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争取设立国家价格改革试验区。深化资源品价格改革,健全碳排放权、节能量、水权、排污权等市场交易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扩大直供电试点范围。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完善煤电联动机制。

  (三)加大先行先试力度。发挥好顶层推动和基层首创两个积极性,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围绕“十三五”所涉重点改革事项、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加快谋划配套体制机制创新。对70多项国家级改革试点进行梳理总结,形成经验模式加快推广。充分发挥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改试验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级平台作用。加快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加强先行先试,积极争取设立中国(湖北)内陆自贸区。

  八、更大力度推进对内对外开放

  (一)抓好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加快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抓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统筹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等重大事项。优化已有岸线使用效率,统筹考虑水安全、防洪、治污、港岸、交通、景观等因素,抓紧解决沿江工业、港口岸线无序发展的问题。发挥好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筹建长江银行和汉江中小企业银行。开展“临江双园”(工业园、物流园)、“双创”和特色产业园区试点。争取国家批复武汉长江新区。抓好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围绕汉江流域性开放开发,推动实施与陕西、河南战略合作。

  (二)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一是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署的委省合作协议,制定落实配套方案。制定出台我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国际投资合作指导目录,建立我省“一带一路”企业滚动信息库、重大项目储备库和沿线商会网络。二是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深化口岸“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改革,加快湖北电子口岸发展,建设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高通关便利化。制定出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措施。加快国际展会、电子商务、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等贸易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等国际营销网络。制定鼓励服务贸易出口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支持企业进口先进设备、技术、短缺原料和资源。三是加快大通道、大平台建设。提升阳逻港江海直达航线、泸汉台集装箱快班和武汉至东盟四国、日本、韩国集装箱航线的运行质量。加快优化汉新欧国际班列境外营销网络设点布局。推动武汉水运口岸扩大开放和武汉铁路口岸临时对外开放。加快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建设。

  (三)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京津冀等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合作,打造长江中游地区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枢纽。完善三峡库区对口支援、京鄂对口协作机制。围绕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汉江全流域开放开发、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黄梅小池开放开发、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通城—修水—平江等跨省合作,加快产业转移、环境保护、市场开放、资源共享等领域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编制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湖北省后续发展规划。

  九、更大力度保障改善民生

  (一)积极做好就业和收入工作。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的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重点项目帮扶就业、城镇新增市民就业等重点工作。推进基层就业服务设施、开发区就业服务平台、创业服务平台等建设。加强就业形势监测预警,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加快建立健全转岗培训、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机制。确保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研究新形势下城乡居民持续稳定增收方案,创新政策和机制,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二)做好社会保障工作。针对社保薄弱环节,做好托底工作。着力完善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安排,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建立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养老保险政策体系。推进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三)提高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两孩政策。加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临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薄弱学科、医学研究、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等基础工程。继续推进市州“三馆”和县级“四馆三场”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

相关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