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5-04-25 16:46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1
1 、参照“新华网”、“人民网”的作法,在留言板块中增加以下提示:
请您注意
· 留言仅表达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参与本网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管理员反映。
2、对留言反映的问题,按单位或科室职责,提出反馈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管理员统一回复。
3、若留言中出现反动言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管理员删除。
4、对影响单位形象、不利于单位稳定的留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管理员删除。
5、发布新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发布。
6、处理留言和发布新闻,进行逐条登记。
7、在首页增加“局长信箱(dxb@ycjt.gov.cn)”,并确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定期收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