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省远安县沮河鸣凤城区右岸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宜水招办函〔2012〕18号)文备案批准招标,初步设计已批复(鄂水利复〔2011〕749号文),建设资金计划以鄂财建发〔2011〕330号文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投资,招标人为远安县鸣凤沮河堤防段,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名称、合同编号及建设内容如下:
第1标段(合同编号:HBFH/YA2012/SG-01):岸坡护砌4.884公里,河道疏挖3.3公里。
第2标段(合同编号:HBFH/YA2012/SG-02):新建堤防1.853公里,新建人行桥1座和防洪闸2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堤防工程施工专业叁级及以上;
(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5)外省投标人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
4.3本工程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4.4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随机抽取法(鄂水利函〔2011〕890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com)、宜昌水利网(http://slsdj.yichang.gov.cn/)和《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www.hubeihuaao.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远安县鸣凤沮河堤防段
地 址:湖北省远安县
邮 编:444200
联 系 人:向总
电 话:180086028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张强
电 话:027-87395460
传 真:027-8729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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