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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栏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09-01-12 加入收藏
今年的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站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加强农业政策和立法调研;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为契机,加强农业执法工作,以提升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为己任,加强法律“六进”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求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为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法制保障。  一、深入开展农业政策调研  在调研的内容上,一是了解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各地在建设现代农业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二是深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的政策调研,提出加快建设农业补贴长效机制建立的对策建议。三是加强主要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调研,重点是油菜、棉花、生猪等。四是开展农业产业服务体系的调查研究,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服务体系的思路和对策。五是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机制,积极开展创新农村经营体制的研究。六是围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意见和建议。七是开展农民增收的调研,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年内争取形成几篇有份量的研究材料,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政策调研的方式方法,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调研工作的同时,吸收省内有关研究机构、厅内有关单位、市、县农业部门有关同志参加,对油菜产业发展,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等涉及到省内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政策跟踪调查点制度。  二、继续做好农业立法工作  积极争取省人大、省政府的指导和支持,着力推进《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湖北省农村能源管理条例》、《湖北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修订)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进程,力争上述立法项目在年内能够全部出台。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湖北省耕地地力保养暂行规定》(修订)要积极做好前期调研和基础性工作。  在稳定立法数量的同时,把立法工作的重点转到提高立法质量上来。进一步加强农业立法调研,扩大立法民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对立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使立法草案突出地方特色,做到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力求做到出台一个法规、规章项目、打造一个精品。  三、切实加强农业执法工作  一是在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农政发〔2008〕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种植业)。还没有实行综合执法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综合执法,力争年内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综合执法。已开展的县(市)、区,重点是巩固、完善,加强规范化建设。要积极做好工作,在县一级开展机构设置内畜牧兽医、渔业、农机的综合执法的稳步推进工作。省一级重点是处理好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的关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作用和积极性。  二是要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建设,要以文明执法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农业执法工作的投入,解决开展农业执法工作所必需的办公场所、执法装备、执法经费,使全省农业系统执法能力薄弱的状况有一个较大的改观。力争通过努力,使全省农业系统基本形成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和打击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树立农业部门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是强化执法打假。继续围绕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具等开展打假保春耕、打假保秋播活动,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的力度,对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要依法查处、曝光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案件,切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执法机构和下级农业部门的执法监督。执法监督的重点放在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执法行为是否规范。配合省人大做好《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办法》、《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使上述有关法规的规定落到实处。  四、深化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湖北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作为今年普法宣传的重点。遇到新的农业法律法规,也应当及时组织宣传普及。  继续组织全省农业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即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增强打工人员维权观念;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开展“法律进农田”活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继续采取送法下乡、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形式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同时,不断创新农业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网络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将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要讲求宣传实效,既要宣传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也要宣传农民群众享有的权力,切实提高农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素质和能力。  五、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创建学习型处室,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经济理论和法学理论的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学习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三农”理论成果,增强理论敏感性,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新形势下胜任农业政策法规工作的能力。  要坚持和完善法制工作者和农业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举办多种形式、不同主题的农业法制培训班,注重从整体上提高现有农业法制工作者和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重点培训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法制(执法)骨干。  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努力做到熟悉国情、省情、农情,熟悉国民经济有关指标的基本数据,把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着力加强基本数据、基本资料、基本信息的系统收集整理,努力做到情况明、数据准、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做好农业政策法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相关附件:

  今年的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站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加强农业政策和立法调研;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为契机,加强农业执法工作,以提升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为己任,加强法律“六进”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求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为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法制保障。

  一、深入开展农业政策调研

  在调研的内容上,一是了解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各地在建设现代农业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二是深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的政策调研,提出加快建设农业补贴长效机制建立的对策建议。三是加强主要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调研,重点是油菜、棉花、生猪等。四是开展农业产业服务体系的调查研究,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服务体系的思路和对策。五是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机制,积极开展创新农村经营体制的研究。六是围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意见和建议。七是开展农民增收的调研,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年内争取形成几篇有份量的研究材料,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政策调研的方式方法,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调研工作的同时,吸收省内有关研究机构、厅内有关单位、市、县农业部门有关同志参加,对油菜产业发展,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等涉及到省内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政策跟踪调查点制度。

  二、继续做好农业立法工作

  积极争取省人大、省政府的指导和支持,着力推进《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湖北省农村能源管理条例》、《湖北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湖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修订)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进程,力争上述立法项目在年内能够全部出台。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湖北省耕地地力保养暂行规定》(修订)要积极做好前期调研和基础性工作。

  在稳定立法数量的同时,把立法工作的重点转到提高立法质量上来。进一步加强农业立法调研,扩大立法民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对立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使立法草案突出地方特色,做到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力求做到出台一个法规、规章项目、打造一个精品。

  三、切实加强农业执法工作

  一是在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农政发〔2008〕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种植业)。还没有实行综合执法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综合执法,力争年内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综合执法。已开展的县(市)、区,重点是巩固、完善,加强规范化建设。要积极做好工作,在县一级开展机构设置内畜牧兽医、渔业、农机的综合执法的稳步推进工作。省一级重点是处理好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的关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作用和积极性。

  二是要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建设,要以文明执法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农业执法工作的投入,解决开展农业执法工作所必需的办公场所、执法装备、执法经费,使全省农业系统执法能力薄弱的状况有一个较大的改观。力争通过努力,使全省农业系统基本形成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和打击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树立农业部门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是强化执法打假。继续围绕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具等开展打假保春耕、打假保秋播活动,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的力度,对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要依法查处、曝光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案件,切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执法机构和下级农业部门的执法监督。执法监督的重点放在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执法行为是否规范。配合省人大做好《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办法》、《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使上述有关法规的规定落到实处。

  四、深化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湖北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作为今年普法宣传的重点。遇到新的农业法律法规,也应当及时组织宣传普及。

  继续组织全省农业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即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增强打工人员维权观念;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开展“法律进农田”活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继续采取送法下乡、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形式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同时,不断创新农业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网络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将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要讲求宣传实效,既要宣传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也要宣传农民群众享有的权力,切实提高农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素质和能力。

  五、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创建学习型处室,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经济理论和法学理论的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学习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三农”理论成果,增强理论敏感性,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新形势下胜任农业政策法规工作的能力。

  要坚持和完善法制工作者和农业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举办多种形式、不同主题的农业法制培训班,注重从整体上提高现有农业法制工作者和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重点培训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法制(执法)骨干。

  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努力做到熟悉国情、省情、农情,熟悉国民经济有关指标的基本数据,把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着力加强基本数据、基本资料、基本信息的系统收集整理,努力做到情况明、数据准、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做好农业政策法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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