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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要点
栏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09-01-05 加入收藏
一、指导思想2009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克难奋进、开拓创新,按照“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工作打算根据农业部对全国试点省要求,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十一五”目标是:力争全省30%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组织,30%以上的农产品通过合作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60%以上的合作组织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规范化管理。2009年,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目标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数达到7000个,其中,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00个,新增入社农户32万户左右,成员人均增收800元以上。  (一)继续加大政策法律贯彻落实力度。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湖北省《实施办法》及各项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相继出台,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各级经管(农业)部门切实加强职责,积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地区发展规划,并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具体措施、实施计划及细则,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将各项政策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我们将积极利用、不断完善“湖北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全面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合作组织,增强合作意识,支持合作组织,参加合作组织,共同办好合作组织。《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已经出台,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培训细则,实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此外,我们还将举办培训班,联合大专院校、“阳光工程”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对各级分管农业的领导、经管(农业)及相关部门干部、村组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能人大户和农民等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提高其合作理论和合作技巧,着力培养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管理队伍和辅导员队伍。  (三)继续拓宽资金扶持渠道。2009年,我们将在争取增加扶持资金额度的基础上,积极拓宽扶持途径。一是加强信用贷款支持,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省农信社力争出台具体方案;积极争取各级担保公司为有条件的合作社进行贷款担保;争取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组织发展的资金问题。二是拓宽项目扶持途径。引导各级涉农部门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扶贫、农业板块基地和农业科技入户等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和委托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四)继续加大规范指导力度。一是继续开展“1110”工程,选出全省百家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综合评定,实行表彰先进、淘汰后进。二是联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限期整改。三是引导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守则(试行)》的要求规范发展。  (五)继续加大与市场连接力度。2008年12月5日,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业和商务部门精心部署,联合开展试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商务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农超对接”试点活动,重点帮助试点单位在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提高生产经营服务能力、拓展产品销售网络,实现标准化生产。引导一批生产规模大、产品质量好的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效对接,争取企业更多的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家乐福等各大超市的联系,争取将全省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引入全国大型连锁超市,缩短农产品销售距离,完善农产品食品链。相关附件:

  一、指导思想2009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克难奋进、开拓创新,按照“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工作打算根据农业部对全国试点省要求,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十一五”目标是:力争全省30%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组织,30%以上的农产品通过合作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60%以上的合作组织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规范化管理。2009年,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目标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数达到7000个,其中,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00个,新增入社农户32万户左右,成员人均增收800元以上。

  (一)继续加大政策法律贯彻落实力度。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湖北省《实施办法》及各项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相继出台,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各级经管(农业)部门切实加强职责,积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地区发展规划,并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具体措施、实施计划及细则,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将各项政策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我们将积极利用、不断完善“湖北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全面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合作组织,增强合作意识,支持合作组织,参加合作组织,共同办好合作组织。《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已经出台,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培训细则,实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此外,我们还将举办培训班,联合大专院校、“阳光工程”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对各级分管农业的领导、经管(农业)及相关部门干部、村组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能人大户和农民等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提高其合作理论和合作技巧,着力培养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管理队伍和辅导员队伍。

  (三)继续拓宽资金扶持渠道。2009年,我们将在争取增加扶持资金额度的基础上,积极拓宽扶持途径。一是加强信用贷款支持,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省农信社力争出台具体方案;积极争取各级担保公司为有条件的合作社进行贷款担保;争取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组织发展的资金问题。二是拓宽项目扶持途径。引导各级涉农部门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扶贫、农业板块基地和农业科技入户等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和委托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四)继续加大规范指导力度。一是继续开展“1110”工程,选出全省百家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综合评定,实行表彰先进、淘汰后进。二是联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限期整改。三是引导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守则(试行)》的要求规范发展。

  (五)继续加大与市场连接力度。2008年12月5日,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业和商务部门精心部署,联合开展试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商务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农超对接”试点活动,重点帮助试点单位在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提高生产经营服务能力、拓展产品销售网络,实现标准化生产。引导一批生产规模大、产品质量好的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效对接,争取企业更多的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家乐福等各大超市的联系,争取将全省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引入全国大型连锁超市,缩短农产品销售距离,完善农产品食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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