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现将《全市交通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及时组织动员、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要分别在
附件:全市交通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五月九日
全市交通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交通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全市交通系统开展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作风建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促进宜昌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去年以来,交通系统开展了效能建设暨提高执行力大讨论、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廉政交通“三做起”活动,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交通系统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交通系统面临抓前期保项目、抓建设保增长、抓质量保安全、抓改革保稳定的繁重任务。同时,作风建设整体上与改革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发展能力、服务效能、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坚定信心、凝聚斗志、应对挑战、战胜困难的重要途径,真正把优良作风转化为推动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和过硬的能力推动宜昌交通科学发展上水平。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一)解决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和开拓创新意识。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创新工作理念。坚持以科学的理念指导发展,善于运用市场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驾驭交通各方面的工作;以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以超常规的举措抢抓机遇,加快科学发展。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良好的作风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领导科学发展的综合能力、落实科学发展的实干精神、促进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解决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服务意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努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文山会海”的问题,切实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少讲话,讲短话。坚决纠正“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不良现象,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问题。
(三)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能力席位和岗位责任意识。以增强交通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力、敏锐力、创新力、组织力、团结力、自律力、执行力、服务力”为重点,全面加强交通能力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健全工作奖惩机制。坚持凭能力和实绩用人,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对不履行、不及时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四)解决纪律松弛、奢侈浪费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和勤洁从政意识。全面树立和弘扬刻苦学习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联系群众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清正廉洁之风。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用法律纪律规范言行;坚决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不良现象。严肃接待纪律,减少经费支出。认真执行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规定,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以解决突出问题的成效来检验作风建设的实效。
三、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限时办结制,面向社会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在法定期限或承诺的期限内办结。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能力建设。
(二)健全服务公开承诺制。所有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都要制定清晰的服务说明,告知服务方式,公布服务信息,明确服务责任,承诺办结期限,并向社会公布。健全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对各单位、部门和岗位承办工作的内容、数量、质量、程序、标准和时限、权限、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实行首办负责制。
(三)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考评制度,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探索绩效管理。完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建立健全分类分级考核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突出量化考核的作用,建立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经常性考核。
(四)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权,影响行政秩序和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其行政过错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各项决策部署、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督促检查。对一些重要事项,采取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督促落实到位。将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考核。进一步巩固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活动和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成果。继续查找影响执行力提升的各种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四、加强领导,整体推进
(一)坚持以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和领导机关为主,坚持以自我学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为主,坚持正面教育、正面引导、正面示范为主。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抓住重点、整合载体、讲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带头学习提高、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着力抓机关带基层、抓班子带队伍、抓领导带职工,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交通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宏彦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梅昌建任副组长,局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法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梅昌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办检查等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及时组织动员、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以良好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把开展作风建设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交通能力建设结合起来,与当前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探索行业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不断赋予作风建设内在生机与活力。紧紧围绕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经济发展带、区域性交通中心等重大决策,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当好交通先行。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交通“三最”问题,不断完善农村路网,发展农村客运,力求通村公路“通达畅、上等级、可循环”,力求农村客运班线“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全力打造“网络村镇、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新农村交通环境,努力为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修好路、通好车、服好务;始终坚持交通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改善公路水路通达通畅水平,优化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努力构建和谐交通,真正体现交通发展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
(三)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相结合,进一步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深化“廉政交通三做起”主题实践活动,认真组织抓好“廉政交通”主题教育和“读书思廉”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推广先进典型。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安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增强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将廉政文化向家庭、车箱、工地等各个领域延伸,深入推进交通特色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发挥文化的导向凝集和教育规范作用,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教育方式由警示自律向文化熏陶转变。强化专项治理,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吃请,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活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对“三公一金”问题(公款吃喝、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违规购用公车和收送礼金红包)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纠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全力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