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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99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7-27 加入收藏
尊敬的孙晓霆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有效促进全省盐化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依法依规开展产能置换方案公告。依据《湖北省磷铵等化工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鄂经信原材料〔2019〕86号)文件要求,新建纯碱产能必须按照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并公告。有扩能需求的相关企业可按照要求,统筹考虑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容量、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物流运输等因素,利用市场化办法,在省内外引进合规有效纯碱产能,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定好产能置换方案。我厅将积极为企业办理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公告。二、积极支持盐化工产业工业技改提能。利用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全省盐化工产业谋划储备一批重大技改示范项目。支持省内现有纯碱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产线升级,加快建设智能车间、智慧工厂,推动产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三、充分发挥我省丰富盐卤资源发展盐化工产业。《湖北省现代化工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充分发挥丰富的盐卤资源优势,加快烧碱、纯碱、氢、氯气等产业链发展,重点发展氯系有机合成及医药中间体、氧化消毒剂、食品添加剂等精细化工产品,形成“卤-盐-两碱-精细化工-盐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推动宜昌、潜江、荆州、云梦、应城等盐化工产业发展,提升产品价值链,增强核心竞争力。衷心感谢您给予我省盐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热忱欢迎您今后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尊敬的孙晓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促进全省盐化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依法依规开展产能置换方案公告。依据《湖北省磷铵等化工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鄂经信原材料〔201986号)文件要求,新建纯碱产能必须按照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并公告。有扩能需求的相关企业可按照要求,统筹考虑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容量、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物流运输等因素,利用市场化办法,在省内外引进合规有效纯碱产能,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定好产能置换方案。我厅将积极为企业办理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公告。

二、积极支持盐化工产业工业技改提能。利用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全省盐化工产业谋划储备一批重大技改示范项目。支持省内现有纯碱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产线升级,加快建设智能车间、智慧工厂,推动产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三、充分发挥我省丰富盐卤资源发展盐化工产业。《湖北省现代化工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充分发挥丰富的盐卤资源优势,加快烧碱、纯碱、氢、氯气等产业链发展,重点发展氯系有机合成及医药中间体、氧化消毒剂、食品添加剂等精细化工产品,形成--两碱-精细化工-盐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推动宜昌、潜江、荆州、云梦、应城等盐化工产业发展,提升产品价值链,增强核心竞争力。

衷心感谢您给予我省盐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热忱欢迎您今后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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