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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96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7-27
林红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把“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作为提高我省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21年,我省成立了“湖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厅,组成了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23家省直部门、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武汉、襄阳、宜昌、黄石、孝感等市州分别成立相应的市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逐步完善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专精特新培育工作机制,构建了纵向联动、横向协同推进“专精特新”工作良好格局。(二)加强政策引导。2021年,省经信厅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51020”现代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将“大力培育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培育优质企业梯队政策举措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6月,工信部颁布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目前正在制定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下半年我省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启动创新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工作。(三)创新梯度培育模式。2021年,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开发线上培育填报平台,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入尽入线上培育库系统。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工作模式,对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核心指标,对在库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因企施策,组织服务资源为在库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融资对接等服务,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全省16个市州也分别建立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武汉、黄石、襄阳、宜昌等也同步开发了线上填报系统,分层、分类,开展点对点的培育。二、完善服务体系,为“专精特新”企业办实事(一)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2021年,为进一步完善政策,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省经信厅在全省遴选一批公共服务机构,首批入库服务机构44家,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发布服务产品110多项,构建了“线上+线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服务网络,从“政策、资本、服务、载体”等多个方位,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申报指导、成果转化、人才培训、专利培育、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贯标、产学研协同创新、市场开拓、投资融资等全方位“点对点”专业服务。通过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力量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服务力度,针对企业出现的问题形成“一企一策”的解决方案。(二)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专精特新企业。2020年5月,我厅会同省委人才办决定共同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专精特新企业,连续5年每年从省内外高校选派200名左右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科技人才,对口担任本专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副总”,每批服务期2年。截至今年5月,“科技副总”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091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531项,引进人才728人,共建创新平台305个,达成项目合作579个,协议金额4.3亿元。(三)加大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和服务力度。近几年,为加大民营企业家培养力度,将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纳入重点培养对象,以3年为一个周期,通过授课辅导、专家结对指导、国内外高端交流、典型案例考察、企业岗位挂职等方式予以支持,助推企业创新发展。省委持续开展“我选湖北”系列引才留才活动,5年来,高校毕业生在鄂就业创业超过180万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省经信厅等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申报省级人才计划,近3年,将包括专精特新在内的中小企业220余名人才纳入省重点联系专家、双创团队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级计划支持范围,在资金、资源、政策等方面予以综合支持。同时,为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吸引和鼓励人才,积极落实国家已出台的一系列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股权激励递延纳税政策;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科技、教育、文化等省部级奖金免税;对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三、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方面的支持(一)加大企业奖补力度。2020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明确提出:“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获得省级的试点示范项目,由地方给予支持(比如: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加大企业信贷融资力度。我厅加强与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沟通协调,推动出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相关举措。积极协调搭建产融对接平台,推动中信、兴业等银行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合作,如中信银行武汉分行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发专属产品“科创e贷”(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0万元信用贷款,省级500万元),截至6月末,该行“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合计24.37亿元,户数218户。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推出“专精特新”服务专案,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投、贷、私”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截至目前,该行已服务500余户“专精特新”企业,开展30余场银企对接活动。(三)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省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措施》,明确了进一步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走资本市场支持力度。目前,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达到2357家。其中已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企业有33家,占我省上市企业的25.2%,上市前辅导的企业64家,已递交上市材料的有18家,40多家企业被认定为上市金种子后备企业;新三板挂牌104家,占我省新三板挂牌企业的41.1%;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314家。四、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通过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有效降低或规避企业“出海”中知识产权潜在风险,提升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和国际竞争的能力水平,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产业、品牌走出去。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中心湖北分中心和湖北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建设,帮助长芯盛科技、禾源生物等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成功应对美国“337”调查。支持79家涉及光电子信息、生物科技、机械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专精特新企业提高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能力,指导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0多例。(二)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推进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建设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两个功能性平台建设,为武汉市光电子信息产业和汽车制造产业领域企业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光芯屏端网”企业数量已达1137家,累计受理专利预审申请2139件,授权1508件,平均审查周期压缩70%以上。(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联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国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试点建设,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办结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含电子商务领域案件)1630件,增幅为24%,高出全国8个百分点。加强商标、地标行政执法指导,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发布优势商标保护目录开展订单式打假。知识产权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系统平台建设有序推进。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反映了人大代表对湖北省经济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关心。下一步,我们将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前不久刚颁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把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作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抓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培育力度、强化服务,培育出更多的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林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把“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作为提高我省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21年,我省成立了“湖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厅,组成了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23家省直部门、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武汉、襄阳、宜昌、黄石、孝感等市州分别成立相应的市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逐步完善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专精特新培育工作机制,构建了纵向联动、横向协同推进“专精特新”工作良好格局。

(二)加强政策引导。2021年,省经信厅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51020”现代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将“大力培育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培育优质企业梯队政策举措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6月,工信部颁布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目前正在制定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下半年我省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启动创新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工作。

(三)创新梯度培育模式。2021年,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开发线上培育填报平台,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入尽入线上培育库系统。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工作模式,对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核心指标,对在库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因企施策,组织服务资源为在库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融资对接等服务,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全省16个市州也分别建立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武汉、黄石、襄阳、宜昌等也同步开发了线上填报系统,分层、分类,开展点对点的培育。

二、完善服务体系,为“专精特新”企业办实事

(一)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2021年,为进一步完善政策,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省经信厅在全省遴选一批公共服务机构,首批入库服务机构44家,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发布服务产品110多项,构建了“线上+线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服务网络,从“政策、资本、服务、载体”等多个方位,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申报指导、成果转化、人才培训、专利培育、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贯标、产学研协同创新、市场开拓、投资融资等全方位“点对点”专业服务。通过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力量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服务力度,针对企业出现的问题形成“一企一策”的解决方案。

(二)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专精特新企业。2020年5月,我厅会同省委人才办决定共同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专精特新企业,连续5年每年从省内外高校选派200名左右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科技人才,对口担任本专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副总”,每批服务期2年。截至今年5月,“科技副总”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091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531项,引进人才728人,共建创新平台305个,达成项目合作579个,协议金额4.3亿元。

(三)加大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和服务力度。近几年,为加大民营企业家培养力度,将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纳入重点培养对象,以3年为一个周期,通过授课辅导、专家结对指导、国内外高端交流、典型案例考察、企业岗位挂职等方式予以支持,助推企业创新发展。省委持续开展“我选湖北”系列引才留才活动,5年来,高校毕业生在鄂就业创业超过180万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省经信厅等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申报省级人才计划,近3年,将包括专精特新在内的中小企业220余名人才纳入省重点联系专家、双创团队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级计划支持范围,在资金、资源、政策等方面予以综合支持。同时,为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吸引和鼓励人才,积极落实国家已出台的一系列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股权激励递延纳税政策;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科技、教育、文化等省部级奖金免税;对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方面的支持

(一)加大企业奖补力度。2020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明确提出:“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获得省级的试点示范项目,由地方给予支持(比如: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加大企业信贷融资力度。我厅加强与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沟通协调,推动出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相关举措。积极协调搭建产融对接平台,推动中信、兴业等银行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合作,如中信银行武汉分行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发专属产品“科创e贷”(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0万元信用贷款,省级500万元),截至6月末,该行“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合计24.37亿元,户数218户。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推出“专精特新”服务专案,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投、贷、私”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截至目前,该行已服务500余户“专精特新”企业,开展30余场银企对接活动。

(三)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省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措施》,明确了进一步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走资本市场支持力度。目前,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达到2357家。其中已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企业有33家,占我省上市企业的25.2%,上市前辅导的企业64家,已递交上市材料的有18家,40多家企业被认定为上市金种子后备企业;新三板挂牌104家,占我省新三板挂牌企业的41.1%;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314家。

四、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通过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有效降低或规避企业“出海”中知识产权潜在风险,提升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和国际竞争的能力水平,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产业、品牌走出去。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中心湖北分中心和湖北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建设,帮助长芯盛科技、禾源生物等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成功应对美国“337”调查。支持79家涉及光电子信息、生物科技、机械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专精特新企业提高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能力,指导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0多例。

(二)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推进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建设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两个功能性平台建设,为武汉市光电子信息产业和汽车制造产业领域企业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光芯屏端网”企业数量已达1137家,累计受理专利预审申请2139件,授权1508件,平均审查周期压缩70%以上。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联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国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试点建设,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办结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含电子商务领域案件)1630件,增幅为24%,高出全国8个百分点。加强商标、地标行政执法指导,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发布优势商标保护目录开展订单式打假。知识产权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系统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反映了人大代表对湖北省经济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关心。下一步,我们将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前不久刚颁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把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作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抓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培育力度、强化服务,培育出更多的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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