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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10〕289号)
栏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0-09-10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82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凡有不规范的情况立即整改。  二、各市、州局认真组织好辖区内各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并根据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核实,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  三、省局将在8月底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四、请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8月20日前交省局财务处汇总后上报国家局(电子文档发至yfj3869@163.com)。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财务资金检查通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0年8月12日印发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82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凡有不规范的情况立即整改。

  二、各市、州局认真组织好辖区内各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并根据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核实,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

  三、省局将在8月底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四、请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8月20日前交省局财务处汇总后上报国家局(电子文档发至yfj3869@163.com)。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财务资金检查通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0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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