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2018年湖北省林业局调整后预算78,11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42.86万元、项目支出39,641.75万元、经营支出11,227.01万元。实际执行74,81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61.37万元、项目支出36,663.34万元、经营支出11,594.98万元。
2018年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做好民生工作。结合湖北省林业局工作职能,制定了2018年度工作目标:1.实施乡村增绿工程,见缝插绿,不断提升绿化水平;2.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实施精准灭荒工程;3.实施大保护大整治大修复,严守林业生态红线;4.坚持质量强林,深入推进林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林业企业转型、提升增效;5.深化集体林权制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6.充分发掘、广泛宣传林业行业的先进典例,加强林业行业精神的提炼培育和宣传推广,讲好林业故事,传播林业声音。
(二)年度绩效目标
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做好局机关后勤日常事务,保障局机关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9〕11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下发了《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林办计〔2019〕32号),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动员部署,收集绩效立项文件、项目预算材料、项目工作总结等资料,经过整理、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情况,通过对资金预算执行率、产出、效益等指标的综合评价,自评得分为97.16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2月,《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8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2号)批复,湖北省林业局预算67,86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69.01万元、项目支出30,735.59万元,经营支出7,860.3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78,11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42.86万元、项目支出39,641.75万元、经营支出11,227.0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湖北省林业局总支出为74,81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61.37万元,占总支出35.50%、项目支出36,663.34万元,占总支出49%、经营支出11,594.98万元,占总支出15.50%.
预决算差异为3,291.93万元,主要原因:部分项目经费指标下达时间较晚,当年无法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具体使用情况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合计 | 74,819.69 |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21,337.98 | |
1 | 基本工资 | 4,772.86 |
2 | 津贴补贴 | 2,147.12 |
3 | 奖金 | 2,846.18 |
4 | 伙食补助费 | 169.81 |
5 | 绩效工资 | 5,367.16 |
6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 1,637.14 |
7 | 职业年金缴费 | 421.89 |
8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638.32 |
9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607.94 |
10 | 住房公积金 | 2,027.00 |
11 | 医疗费 | 337.25 |
12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65.29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26,522.88 | |
1 | 办公费 | 423.83 |
2 | 印刷费 | 294.30 |
3 | 咨询费 | 376.31 |
4 | 手续费 | 1.85 |
5 | 水费 | 127.11 |
6 | 电费 | 290.22 |
7 | 邮电费 | 145.68 |
8 | 取暖费 | 184.50 |
9 | 物业管理费 | 754.24 |
10 | 差旅费 | 1,524.24 |
11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49.30 |
12 | 维修(护)费 | 1,830.40 |
13 | 租赁费 | 1,926.49 |
14 | 会议费 | 85.95 |
15 | 培训费 | 647.94 |
16 | 公务接待费 | 59.05 |
17 | 专用材料费 | 3,224.11 |
18 | 被装购置费 | 64.04 |
19 | 专用燃料费 | 55.00 |
20 | 劳务费 | 3,697.75 |
21 | 委托业务费 | 8,783.47 |
22 | 工会经费 | 321.42 |
23 | 福利费 | 71.20 |
24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4.27 |
25 | 其他交通费用 | 530.57 |
26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4.13 |
27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855.51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735.30 | |
1 | 离休费 | 265.92 |
2 | 退休费 | 2,689.66 |
3 | 退职(役)费 | 0.09 |
4 | 抚恤金 | 124.10 |
5 | 生活补助 | 30.97 |
6 | 医疗费补助 | 1,246.12 |
7 | 助学金 | 1,066.68 |
8 | 奖励金 | 1.61 |
9 |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310.15 |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728.37 | |
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15.00 |
2 | 专用设备购置 | 345.35 |
3 | 基础设施建设 | 356.02 |
4 |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 12.00 |
五、资本性支出 | 8,870.17 | |
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4,142.97 |
2 | 办公设备购置 | 1,201.51 |
3 | 专用设备购置 | 1,910.52 |
4 | 基础设施建设 | 247.70 |
5 | 大型修缮 | 485.71 |
6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117.79 |
7 | 物资储备 | 600.00 |
8 | 无形资产购置 | 0.22 |
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63.75 |
六、对企业补助 | 30.00 | |
1 | 费用补贴 | 30.00 |
七、经营支出 | 11,594.98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18年湖北省林业局严格执行《湖北省林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局直系统资金财务管理工作守则》,坚持统一归口、预算管理、量入为出、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管。同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尽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金拨付与使用有完整的审批流程和手续,财务监控机制得到有效执行。2018年坚持规划引领,按时完成了林业“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了长江经济带、乡村振兴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着力项目争取,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及时做好项目资金计划分解下达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度目标1: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营造林面积:年初目标值为165万亩,根据局工作总结,2018年实际完成营造林面积219.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36.2万亩,封山育林83.1万亩,完成率为132.9%。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2)新增国家级森林城市数:年初目标值为1个,根据局工作总结,2018年森林城市(镇)建设扎实开展,新增国家级森林城市2个、省级森林城市7个,创建湖北省绿色乡村1393个、森林城镇47个,完成义务植树1.2亿株,促进了身边增绿,改善了人居环境,完成率2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3)新增国家级森林公园数:年初目标值为1个,根据局工作总结,2018年实际未新增国家级森林公园,而是新增了国家湿地公园3个、省级湿地公园4个。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0分。
(4)造林面积保存率:年初目标值为95%,根据《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结果的通报》(鄂林办退〔2019〕54号),2018年经国家级检查验收,全省实地核查面积32533.3亩,保存面积32243.9亩,核实面积保存率99.11%。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5)森林覆盖率:年初目标值为39.61%,2018年实际完成39.61%,完成率100%。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6)森林病虫害测报准确率:年初目标值为85%,根据2019年湖北林防简报第1期,2018年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671.76万亩,同比上升12.6%。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治,取得了显著防治成效。全年防治面积581.12万亩,其中无公害防治面积534.43万亩。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25‰,无公害防治率达91.97%,测报准确率达88%。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林业总产值:年初目标值为达3000亿,根据局工作总结,2018年预计全年实现林业总产值3800亿元以上,增长15%。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10分,实际得分10分。
(2)蓄水效益:年初目标值为262800万立方米。2018年项目实施后,实际完成262800万立方米。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6分,实际得分6分。
年度目标2: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木材年采伐限额:年初目标值为小于1020万立方米,根据省林业局党组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2018年落实林地定额管理、用途管制和木材限额管控、凭证采伐,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推进林地使用监管全覆盖,全年审批占用林地12万亩(其中,争取国家备用定额1.36万亩)、采伐木材288.5万立方米,均控制在指标以内。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2)野生动植物行政执法:年初目标值为4次,根据湖北省森林公安局相关业务通知,2018年实际完成4次,包括: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楚天冬季攻势”行动;在省环神农架地区内组织开展环神农架地区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动,代号为“神农利剑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绿剑2018”专项行动;在全省开展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清查集中统一行动。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3)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年初目标值为建设一套动态监测体系,根据信息中心2018年工作总结,2018年11月组织全省林业综合监管平台升级和卫星遥感监督平台开发,采购卫星影像、无人机、林业资源调查平板和卫星电话,组织全省森林防火22个单位已建视频监控接入和新建高山、路口视频监控建设工作,项目推进有力、进展顺利,完成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4)督办涉林案件:年初目标值为100起,根据省森林公安局工作总结,2018年挂牌督办大要案件152起,到期破案率95%,完成率为152%。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年初目标值为控制在4‰以下,根据2019年湖北林防简报第1期,2018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实际控制在3.25‰。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6)森林火灾受害率:根据省森林公安局工作总结,2018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153起(其中卫星热点59起),过火面积1077.6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94.16公顷,森林火灾致2人死亡,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与2017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受害森林面积分别下降67.2%、10.5%。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25‰,远低于0.9‰的控制数。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效益有所改善:造林面积增加改善了蓄水保土效益,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社会经济系统健康发展。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8分,实际得分8分。
(2)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2018年省林业局开展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产生的社会效益及工作成效得到了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并能积极参与,为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氛围做出了突出贡献。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8分,得分8分。
年度目标3:做好局机关后勤日常事务,保障局机关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举办公益活动:2018年计划举办公益活动5次,实际举办公益活动5次,分别为:3月9日开展了平安创建“一感两度两率”(群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执法满意度、知晓率、参与率)宣传活动;6月13日,开展了以“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6月15日,开展了“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7月,开展了全局消防演习工作;9月20日,开展了深化“平安洪山”建设宣传、在辖区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品和调查问卷。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2)安全大检查:2018年计划进行安全大检查4次,实际完成4次,分别为:4月3日,对局机关大院展开了隐患排查;9月20日,对局机关及所属的老城区三个宿舍区,进行隐患排查;12月16日,对办公楼、电梯消防展开了安全检查;12月19日对局机关和各宿舍区展开安全隐患排查。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3分。
(3)办公设施完好率:办公设施完好率计划达到90%,实际完成90%。2018年,后勤中心每周对办公设施进行巡查,按时进行日常维修保养,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2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年度目标值为90%,通过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30份问卷中,有29份选“非常满意”,有1份选“比较满意”,满意度为99.33%,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该项指标标准分值为8分,得分8分。
3.绩效指标调整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新增“野生动植物行政执法”、“动态监测体系建设”、“督办涉林案件”、“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举办公益活动”、“安全大检查”、“办公设施设备完好率”和“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指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绩效指标完整性不够。如:整体绩效指标中没有针对加强产业转型的方面设置指标。湖北省林业局将在编制年初预算时,结合重要性考虑,尽可能将反映部门年度考核目标的综合性指标全部纳入,跟踪预算执行动态变化过程,重点研究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强化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管理,并准确预测预算收支的发展趋势。提炼出指向明确、具体、可量化、与资金相匹配的绩效指标,尽可能避免指标疏漏、偏差的问题,将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使评价结果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2.部分业务处室绩效意识不够强。将逐步增强业务处室绩效意识,主动地将评价结果与处室的工作业绩挂钩,提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并要求各处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开展绩效评价日常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做好日常管理,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实行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对下年度项目预算资金予以保障。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的预算安排和管控,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估,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公开,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项目实施单位实行追责、问责。
(三)拟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价结果除报送省财政厅外,我们将在省林业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