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推动宜昌交通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周昌栋同志在全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视频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4月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交通系统启动“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建设,我局以此为契机,深入推动全市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前一阶段,我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部署。
为深入推进“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抓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马宏彦任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纪检组长梅昌建、总工程师周昌栋任副组长,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宜昌市交通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局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局也结合实际制定了针对性和操作性比较强的实施方案。
为了在全市交通系统形成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局加大了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宣传力度。专项治理工作启动后,我局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学习培训等形式,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我局在局网站专门开通了专项治理工作专栏,将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社会公布,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欢迎社会各界对交通工程建设发挥监督作用。
(二)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健全完善“十项制度”
为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是实效,我们首先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针对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着力推行“十项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即:全面实施重点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度、项目关键环节公开公示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裁决制度、廉政主题教育制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纪检监察巡视制度、项目廉政建设领导联系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述廉制度和纪检检察审计联动共建制度等“十项制度”。
(三)以监督检查为主线,深入开展“十查十治”
我局坚持将防控关键部位与防控关键环节相结合,突出防控重点,对交通工程管理、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开展“十查十治”。即:一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治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二查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治理未批先建、违规建设;三查项目招标投标,治理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人围标串标,专家评标不公,招标代理违规操作;四查诚信履约,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信用缺失,中标后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五查勘察设计,治理设计变更、违规调概;六查质量安全,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薄弱,专业化管理人员缺乏,质量和安全管理粗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七查资金监管,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监管和投资控制漏洞;八查工程监理,治理现场监管不到位,监理程序不严格,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九查试验检测,治理假数据、假报告;十查依法履职,治理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前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在认识上还存在差距,部分单位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还没有充分认识,以致在行动上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部门之间还存在不平衡,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大部分单位行动迅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也还有少数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虚以应付,行动迟缓。下一阶段,我局将启动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是明确范围,突出重点。从12月上旬开始,我局将按照规定的排查范围,对我市的交通建设项目进行梳理,要求各单位摸清项目底数,登记造册,对照排查重点,逐个项目、逐个环节地组织排查,做到应查不漏,不留死角。排查重点是工程项目决策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环节、招标投标环节、工程建设实施与质量管理环节、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环节和工程监管环节五个方面。
二是查清问题、认真处理。我局将要求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局直相关单位深入摸底,切实掌握排查项目的数量、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构成等情况,并对照排查重点,认真查找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主观思想、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最后,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做到边查边纠,分类处理,以查促建。对一般违规问题,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带有共性的问题要从加强制度建设的层面,研究和采取治本之策。
三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为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我局将督促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局直各部门对排查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作出具体安排,细化工作内容。各单位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填报项目排查统计表,并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把关。严肃排查工作纪律,对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对排查工作中走过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治理各个阶段的工作,努力推进我市交通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