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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春节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1-18 加入收藏
关于严明春节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
日期:2016-01-18 08:29来源: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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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经发局:

  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就严明春节期间廉洁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教育。要认真学习《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道德高线,筑牢拒腐防线,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全市经信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清正廉洁的机关形象。

  二、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十二个严禁”的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到市经信委拜年、请吃;不准向委领导及各办局室送礼金礼品、消费卡、土特产等;委领导及工作人员在各地工作期间,不准违规接待、不准安排任何非公务活动。凡违纪违规的,取消2015年、2016年工作考核优秀等次评定资格,视情取消合格等次评定,并函告当地纪检监察部门。

  三、严格监督。驻委纪检组要加强监督巡查,严厉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222934、62267191387268908013507205968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上述要求,并及时向驻委监察室书面报备(联系人李进,电话6222934、13872689080)。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纪律规矩,自觉抵制、拒绝、批评违规行为,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坚守纪律底线,杜绝一切违纪违规行为。

中共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2016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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