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监狱系统2022年思想政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8-19
全省监狱系统2022年思想政治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监狱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工作、关于监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略,紧紧围绕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中心,以“进取年”为抓手,以坚持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实施“五个三”计划,实现政治工作科学发展,为湖北监狱“争创一流、谱写新篇”和建设“双一流”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障。一、基本原则1.中心工作抓配合。突出省局政治工作部门的政治属性,心怀“国之大者”,牢记省之要事,聚焦省局党委中心工作,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当好“店小二”“勤务兵”,配合管教业务、行政办公、纪检审计、财务规划、群团后勤等部门,为监狱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人才支撑和宣传思想保证。2.常规工作抓落实。认真履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完成“规定动作”,围绕基层党建、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干部人事、精神文明、工资福利、警务管理、机关党建、学会报社等日常业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基本职责履行到位。3.重点工作抓突破。充分运用两点论和重点论的方法论开展政治工作,抓住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确保上级重大部署、基层所急所盼、历史遗留问题、改革攻坚项目等重点难点工作取得明确成效。4.创新工作抓特色。坚持“思想破冰”,破除“大墙思维”,突出守正创新,做到“跳出监狱看监狱”,丰富监狱政治工作载体,推出有特色、有亮点的举措,实现监狱思想政治工作对内有影响、对外有形象。5.整体工作抓提升。统筹组织宣传处、干部处、工资福利处、机关党委、监狱学会、报社等部门工作,整体联动形成“一盘棋”,全面提升监狱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总体计划(一)做到“三个强化”1.强化政治意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民警头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定”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2.强化群众观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群众路线,赓续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发挥做群众工作的显著优势和重要作用。从省局机关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不断转变作风,深入一线,下沉基层,听取群众呼声、掌握群众诉求、了解群众困难,切实做到想基层民警之所想、急基层民警之所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3.强化服务理念。牢牢把握政治工作部门的服务属性,当好民警队伍的“娘家人”。坚持重心向一线倾斜、工作力量向基层转移,主动做好服务基层、服务民警各项工作,为基层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以服务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型部门。(二)打牢“三个基础”1.打通流动“出入口”,持续畅通干部轮岗和交流渠道。进一步推进落实省“两办”《若干措施》,深入推进干部积分制管理,争取全系统干部常态交流和编制动态调整的政策支持,妥善解决监狱之间编制分布不平衡的问题,平衡全省监狱警囚比,服务安全稳定大局。加强民警轮岗交流,推动民警多岗位历练,形成“一池活水”,推进民警思想观念能力全面提升,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复合型民警队伍。2.夯实教育“主阵地”,启动党员阵地建设。利用沙洋局改革后的用地,建设党员活动阵地、培训基地,为全系统党员民警培训提供有力保障。坚持整体谋划,做好计划,精心实施,系统组织好民警教育培训,发挥好党员阵地的作用。3.攻坚党建“主战场”,深化监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总结近年来全系统支部建设工作好的做法,落实“五个基本”“七个体系”要求,从支部阵地建设、支部班子配备、支部活动开展、支部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补齐“三项短板”1.补齐干警日常评价的短板,用好考核“指挥棒”。在总结前期民警履职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补充修订现有考核办法。理顺民警履职考核与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关系,建立统一规范的考核体系。2.补齐规范职级晋升的短板,树好用人“风向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打破平均主义、平衡照顾、吃大锅饭的局面,充分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实绩、职业动态表现排序等,省局统筹组织开展职级晋升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在日常工作中考察干部,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3.补齐民警业余生活的短板,办好活动“活力源”。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系列文娱活动。积极实施文娱活动,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增强民警队伍活力。(四)推动“三项改革”1.推动局机关机构改革和监狱内设机构改革,建好“火车头”。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对局机关和监狱内设机构进行优化整合。更加规范、完善监狱机构内设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和任务,更好推动监狱工作高质高效开展。2.推动干警管理智能化改革,搭建“信息网”。牢固树立“科技兴警”理念,以信息化手段,依托内部保密网络通道,通过授权等方式打通干部人事信息化管理平台、干部档案数字化平台、编制数据平台、个人事项报告管理平台,实现数据联通,实时查阅,动态分析,为抓好干警日常管理提供重要支撑。3.推动新闻宣传体制性改革,合成“战斗群”。整合组宣、监狱学会、报社等资源,打造大宣传格局。立足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等大平台,加强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深挖身边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五)打造“三大品牌”1.打造“智慧党建”品牌。认真总结近年来监狱先行先试推进“智慧党建”的经验做法,实现党组织管理、党员管理、活动管理等线上运行、线下维护。2.打造“从优待警”品牌。围绕基层民警所思、所想、所盼,广泛征求全省监狱系统意见建议,确定和办好2022年“十件实事”。3.打造“文化育警”品牌。深入推进警营文化建设。将警营文化资金保障等纳入2022年财政预算,继续加强警体文化中心建设,持续支持试点单位先行先试,为全省监狱警营文化建设全面铺开、全面深化提供有益借鉴。三、任务清单(一)坚持政治建警,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1.开展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民警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党员民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在湖北监狱落实落地,以实际行动“忠诚保平安、护航二十大”。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表会议精神。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表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教育引导党员民警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代表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提前谋划,做好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表会议精神的专题培训。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全省监狱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举办和参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确保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员轮训。持续抓好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宣讲,做好理论研究专题征文评选工作。运用红色资源培育良好党内政治文化,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等活动。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4.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监狱铁军,为实现湖北监狱“争创一流、谱写新篇”贡献力量。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干部处、主体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5.深入开展政治巡察。深入推进《中共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2022年度巡察工作方案,对10所监狱党委开展巡察。同时,适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部门:省局巡察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6.持续推动《湖北省监狱政治工作规范》落地。更加重视基层、服务基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基层民警心理健康,促进民警心理健康中心建设,让政治工作有力度、有深度,更有温度。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7.召开全省监狱政治工作会议。认真总结过去一年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高质量召开全省监狱政治工作会议。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完成时限:2022年3月(二)坚持思想塑警,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8.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省局党委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充分利用专题读书班、政治轮训等载体,常态化研学党的创新理论,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占民警培训学习总课程65%以上。加大述学、评学、考学力度,把理论武装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和日常了解的重要内容。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9.办好湖北监狱工作大讲堂。研究制定并实施2022年湖北监狱工作大讲堂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湖北党史教育、经济金融、刑法、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侦查、养生、志愿服务、应急处突等,共30个专题。分期分批对党员民警职工开展全员系统培训,在思想破冰和专业训练上持续用力。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0.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推进创先争优和立功建模工作,以选树新时代监狱英模为抓手,做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湖北好人”的推荐工作,开展“两优一先”和优秀民警、最美女警评选。建立英模劳模(省级先进工作者)分批疗养制度,不断激励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热情。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1.做好内外宣传工作。加强与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宣传协作。以湖北监狱网站、湖北监狱微信公众号、湖北监狱官方微博等一网两微以及《湖北监狱》《警苑》为主阵地,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宣传议题策划,构建新媒体优先、全媒体发力新格局。借助《法治日报》《湖北日报》《楚天法治》等主流媒体,统筹系统各类媒体资源,开展一体化新闻宣传,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作品。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监狱学会、报社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湖北监狱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党员民警教育全过程。落实好《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全省监狱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提示》,常态化加强全省系统内部媒体及个人公众账号管理,组织支部开展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加强舆情监测处置,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主动权。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3.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持续深入地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推进民警职业道德建设。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与验收。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打造节约型机关。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三)坚持党建领警,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14.推进党支部“1+N”建设模式。推动《全省监狱系统推进党支部“1+N”建设模式工作方案》实施。通过1个党支部委员包教本支部1—2名党员民警,常态化落实督学、谈心谈话、家访、包教等相关工作,把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打造党建工作品牌。结合智慧监狱建设,深入推进智慧党建的建设和运用。探索“支部走进党员心里、党员走进群众心里”工作机制,组织优秀党员民警“走出去”参观学习。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持续推进“党课开讲啦”活动深入基层,打造党建工作品牌。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6.继续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扎实开展“十面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不断加强支部建设和队伍建设,营造比学赶超、对标争先的氛围。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7月17.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落实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定期组织全省监狱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委述职。坚持每年对全省监狱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考核一次,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8.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以及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党费日常管理工作,发挥好党费的政治和教育功能。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扎实做好2022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持续开展党内关怀帮扶,落实“党的关怀月月送”,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加强省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9.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持续做好党员下沉,积极与社区沟通,组织党员民警助力美丽平安社区建设。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0.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系统优势与群众帮扶需求相结合,系统谋划沙洋小江湖监狱天鹅村、襄南监狱李家山办事处生产队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精准助力局机关对口帮扶点蕲春县刘河镇石马山村实现全面乡村振兴。贯彻落实《全省监狱系统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总结宣传党建引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引导党员民警职工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责任部门:省局机关党委、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沙洋小江湖监狱、襄南监狱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四)坚持人才兴警,持续打造“五事型”干部队伍21.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五事型”干部导向,大力选拔使用“头脑清、眼界宽、肩膀硬、步子稳、腰板正”的干部,选优配强省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牢牢把握干部选拔六个关键环节,不断选优配强基层监狱领导班子。着眼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间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培养战略计划”。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2.稳慎推进执法勤务警员职级晋升工作。继续稳慎开展执法勤务警员职级晋升,继续推进沙洋监狱局转隶人员套改及晋升,做好组织、协调、沟通、解释工作。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3.推动系统内民警调配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湖北省监狱系统民警调配工作暂行办法》,探索“三优三个一批”警力资源优化配置模式,分阶段、分批次按计划开展调配工作。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4.做好公务员考录、遴选和军转安置工作。做好2022年度公务员考录的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考察、录取等相关工作。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积极配合一年一度的全省公务员遴选工作,科学设置和实施省局机关遴选计划。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充实监狱民警队伍。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5.强化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全省监狱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加强督导检查,完成全省监狱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工作目标。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6.做好援疆、援社区矫正工作。落实上级要求,统筹调配全省监狱警力,支援新疆和社区矫正,服务工作大局。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五)坚持实战砺警,系统推进民警队伍培训练兵27.建设全省监狱党员民警培训基地。依托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等院校,同时利用沙洋监狱局改革后沙洋局机关基础设施,分别在武汉和沙洋改造建设2个全省监狱党员民警培训基地,为确保党员民警系统培训、常态培训提供基地。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组织宣传处、规划统计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8.科学制定和实施2022年民警培训计划。制定2022年民警培训计划。配合做好处级干部调训,组织省局机关科级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科干班,做好各业务处室培训审批工作。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9.加快推进民警改造罪犯“六大”能力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警改造罪犯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从2022年3月份开始,持续10个月时间,以提升政治能力、斗争能力、管教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拒腐能力为主要内容,围绕省局党委中心工作和改造罪犯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全员参训、全员提升、全员达标”,实现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改造质量明显上升、犯群面貌明显改善、狱内隐患明显降低、监狱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的目标。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长效抓好实战练兵和警衔培训。落实司法部练兵计划,常态化组织实战演习、实战练兵,开展业务培训、书面考试、演讲比赛、警体运动会、技能比武,全方位提升民警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实战素养。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警衔培训协调工作,指导监狱单位合理安排警力值勤值班,配合司法厅做好参训组织工作。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工资福利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六)坚持文化育警,全面推进警营文化建设31.加快警营文化试点建设。做好2022年琴断口监狱、汉阳监狱、省未管所、襄北监狱、沙洋长林监狱、恩施监狱等6所单位警营文化试点建设,加快警体中心建设。深入挖掘凝练湖北监狱精神,以文化人、文化育警,增强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自豪感。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2.丰富民警文化生活。坚持党建带群建、党建带团建,联合工会、妇工委、团委组织民警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精心组织人民警察节活动。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七一”党的诞生纪念日、“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等节日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3.做好监狱理论研究和《湖北监狱志》编撰工作。组织全省监狱围绕教育改造、疫情防控、监狱管理、队伍建设,监狱规划及建设等时代课题,认真开展2022年度理论调研课题研究工作。做好监狱建设和保障专委会征文、研讨工作。继续推进修撰《湖北监狱志》,不断规范监狱学会运行。责任部门:省监狱学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4.推进全省监狱文物保护工作。制定下发《湖北省监狱系统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总体规划》,进一步做好全省监狱系统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做好全省监狱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工作。积极推进湖北省监狱陈列馆、沙洋农场陈列馆的筹建工作。责任部门:省监狱学会、规划统计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七)坚持从优待警,切实做好暖警心、聚警力各项工作35.办好2022年“爱在警营,情暖民警”十件实事。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切实解决好民警“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和困难。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干部处、工资福利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6.规范民警的津贴补贴发放。深入调研,听取基层民警意见建议,同时积极联系上级部门,反映监狱单位民警值勤实际情况,争取政策支持,研究制定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办法。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工资福利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7.做好退休“中人”养老金工作。继续与省社保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明确退休“中人”养老金经费来源,争取社保结算补发,解决监狱垫付压力过大困难。继续就部分汉外单位民警退休后养老金较低、且监狱单位之间养老金水平不平衡等问题进行调研,积极向省人社厅、社保局沟通,反映问题,争取支持,保障退休待遇。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工资福利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8.做好民警就医纳入社会保障前期工作。把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监狱民警就医保障的意见落实到位,保持与省医保部门沟通联系,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落实医疗保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动汉外监狱单位参加省直单位医疗保险,保障民警医保待遇。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工资福利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9.进一步规范警衔申报审核工作。积极应对执法勤务序列警员职级套改后警衔变动涉及人员增多、审核工作量增大情况,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审核呈报表等基础资料,集中力量按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审核汇总和呈报工作。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工资福利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八)坚持改革强警,推动政治工作领域改革攻坚40.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继续推进省监狱局和沙洋监狱局改革,修订省监狱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拟在省局增设法治督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2个内设机构,在处室设立科室,进一步理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41.继续推进监狱社会化职能改革。积极做好监狱系统管理公安局改革工作,做好管辖自然村移交工作。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42.推进动态调整编制工作。向省委编办沟通汇报,争取建立我省监狱系统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妥善解决各监狱之间编制分布不平衡的问题,确保警囚比过低的监狱及时得以调增编制和警力。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43.构建大宣传格局。深化新闻宣传机制改革,推进工作变革。建立省局新闻中心,将省局宣传职能处室力量联合起来,形成一家牵头、多家联动,目标一致、职责归一,有统有分、有主有次,履职到位、工作通畅的工作格局。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监狱学会、报社完成时限:2022年12月(九)坚持从严治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主体责任44.制定《局党委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监管改造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位。责任部门:省局主体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45.推进清廉监狱建设。按照《全省监狱系统推进清廉监狱(机关)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抓好《省监狱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净化和修复监狱系统政治生态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落实,推动全省监狱系统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宗旨意识持续增强、执法行为持续规范、队伍建设持续向好。责任部门:省局主体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4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开展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全系统党员民警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持续做好关键节点廉政教育工作,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责任部门:省局主体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47.抓好“三个规定”制度落实和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队伍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意见及局党委《转发上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通知》。贯彻落实《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注重对党员民警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党员民警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责任部门:省局主体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48.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激励。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等制度,做好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加强领导干部涉外事项管理。探索加强领导干部社会交往监督。做实公务员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平时考核,落实及时奖励制度。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大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49.弘扬良好家风。持续开展“警嫂进警营”活动,开展“最美警嫂”评选。完善民警家访制度,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50.修订《民警履职尽责考核管理办法》。对民警履职考核(平时考核)的办法和细则进行修订,继续跟踪监狱前段时间具体实施进展、实施效果和存在的不足,探索新的绩效奖金兑现政策下民警平时考核结果运用的思路和办法。同时推行信息化、智能化工具在民警平时履职考核操作上的运用。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工资福利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51.推进实施民警积分制管理。进一步推进《湖北省监狱基础积分和职业动态表现排序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落地见效,常态化做好民警基础积分管理。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5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刀刃向内、从严要求,不断加强政治工作队伍自身建设。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干部处、工资福利处、机关党委、监狱学会、报社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相关附件:


  

全省监狱系统2022年思想政治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监狱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工作、关于监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略,紧紧围绕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中心,以“进取年”为抓手,以坚持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实施“五个三”计划,实现政治工作科学发展,为湖北监狱“争创一流、谱写新篇”和建设“双一流”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基本原则

1.中心工作抓配合。突出省局政治工作部门的政治属性,心怀“国之大者”,牢记省之要事,聚焦省局党委中心工作,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当好“店小二”“勤务兵”,配合管教业务、行政办公、纪检审计、财务规划、群团后勤等部门,为监狱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人才支撑和宣传思想保证。

2.常规工作抓落实。认真履行思想政治工作职能,完成“规定动作”,围绕基层党建、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干部人事、精神文明、工资福利、警务管理、机关党建、学会报社等日常业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基本职责履行到位。

3.重点工作抓突破。充分运用两点论和重点论的方法论开展政治工作,抓住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确保上级重大部署、基层所急所盼、历史遗留问题、改革攻坚项目等重点难点工作取得明确成效。

4.创新工作抓特色。坚持“思想破冰”,破除“大墙思维”,突出守正创新,做到“跳出监狱看监狱”,丰富监狱政治工作载体,推出有特色、有亮点的举措,实现监狱思想政治工作对内有影响、对外有形象。

5.整体工作抓提升。统筹组织宣传处、干部处、工资福利处、机关党委、监狱学会、报社等部门工作,整体联动形成“一盘棋”,全面提升监狱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总体计划

(一)做到“三个强化”

1.强化政治意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民警头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定”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

2.强化群众观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群众路线,赓续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发挥做群众工作的显著优势和重要作用。从省局机关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不断转变作风,深入一线,下沉基层,听取群众呼声、掌握群众诉求、了解群众困难,切实做到想基层民警之所想、急基层民警之所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3.强化服务理念。牢牢把握政治工作部门的服务属性,当好民警队伍的“娘家人”。坚持重心向一线倾斜、工作力量向基层转移,主动做好服务基层、服务民警各项工作,为基层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以服务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型部门。

(二)打牢“三个基础”

1.打通流动“出入口”,持续畅通干部轮岗和交流渠道。进一步推进落实省“两办”《若干措施》,深入推进干部积分制管理,争取全系统干部常态交流和编制动态调整的政策支持,妥善解决监狱之间编制分布不平衡的问题,平衡全省监狱警囚比,服务安全稳定大局。加强民警轮岗交流,推动民警多岗位历练,形成“一池活水”,推进民警思想观念能力全面提升,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复合型民警队伍。

2.夯实教育“主阵地”,启动党员阵地建设。利用沙洋局改革后的用地,建设党员活动阵地、培训基地,为全系统党员民警培训提供有力保障。坚持整体谋划,做好计划,精心实施,系统组织好民警教育培训,发挥好党员阵地的作用。

3.攻坚党建“主战场”,深化监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总结近年来全系统支部建设工作好的做法,落实“五个基本”“七个体系”要求,从支部阵地建设、支部班子配备、支部活动开展、支部经费保障等方面全面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三)补齐“三项短板”

1.补齐干警日常评价的短板,用好考核“指挥棒”。在总结前期民警履职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补充修订现有考核办法。理顺民警履职考核与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关系,建立统一规范的考核体系。

2.补齐规范职级晋升的短板,树好用人“风向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打破平均主义、平衡照顾、吃大锅饭的局面,充分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实绩、职业动态表现排序等,省局统筹组织开展职级晋升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在日常工作中考察干部,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

3.补齐民警业余生活的短板,办好活动“活力源”。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系列文娱活动。积极实施文娱活动,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增强民警队伍活力。

(四)推动“三项改革”

1.推动局机关机构改革和监狱内设机构改革,建好“火车头”。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对局机关和监狱内设机构进行优化整合。更加规范、完善监狱机构内设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和任务,更好推动监狱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2.推动干警管理智能化改革,搭建“信息网”。牢固树立“科技兴警”理念,以信息化手段,依托内部保密网络通道,通过授权等方式打通干部人事信息化管理平台、干部档案数字化平台、编制数据平台、个人事项报告管理平台,实现数据联通,实时查阅,动态分析,为抓好干警日常管理提供重要支撑。

3.推动新闻宣传体制性改革,合成“战斗群”。整合组宣、监狱学会、报社等资源,打造大宣传格局。立足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等大平台,加强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深挖身边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五)打造“三大品牌”

1.打造“智慧党建”品牌。认真总结近年来监狱先行先试推进“智慧党建”的经验做法,实现党组织管理、党员管理、活动管理等线上运行、线下维护。

2.打造“从优待警”品牌。围绕基层民警所思、所想、所盼,广泛征求全省监狱系统意见建议,确定和办好2022年“十件实事”。

3.打造“文化育警”品牌。深入推进警营文化建设。将警营文化资金保障等纳入2022年财政预算,继续加强警体文化中心建设,持续支持试点单位先行先试,为全省监狱警营文化建设全面铺开、全面深化提供有益借鉴。

三、任务清单

(一)坚持政治建警,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开展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民警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党员民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在湖北监狱落实落地,以实际行动“忠诚保平安、护航二十大”。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表会议精神。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表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教育引导党员民警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代表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提前谋划,做好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表会议精神的专题培训。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全省监狱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举办和参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确保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员轮训。持续抓好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宣讲,做好理论研究专题征文评选工作。运用红色资源培育良好党内政治文化,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等活动。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监狱铁军,为实现湖北监狱“争创一流、谱写新篇”贡献力量。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干部处、主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深入开展政治巡察。深入推进《中共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2022年度巡察工作方案,对10所监狱党委开展巡察。同时,适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责任部门:省局巡察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6.持续推动《湖北省监狱政治工作规范》落地。更加重视基层、服务基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基层民警心理健康,促进民警心理健康中心建设,让政治工作有力度、有深度,更有温度。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7.召开全省监狱政治工作会议。认真总结过去一年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高质量召开全省监狱政治工作会议。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

完成时限:2022年3月

(二)坚持思想塑警,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

8.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省局党委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充分利用专题读书班、政治轮训等载体,常态化研学党的创新理论,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占民警培训学习总课程65%以上。加大述学、评学、考学力度,把理论武装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和日常了解的重要内容。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9.办好湖北监狱工作大讲堂。研究制定并实施2022年湖北监狱工作大讲堂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湖北党史教育、经济金融、刑法、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侦查、养生、志愿服务、应急处突等,共30个专题。分期分批对党员民警职工开展全员系统培训,在思想破冰和专业训练上持续用力。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0.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推进创先争优和立功建模工作,以选树新时代监狱英模为抓手做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湖北好人”的推荐工作,开展两优一先”和优秀民警、最美女警评选。建立英模劳模(省级先进工作者)分批疗养制度,不断激励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热情。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1.做好内外宣传工作。加强与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宣传协作。以湖北监狱网站、湖北监狱微信公众号、湖北监狱官方微博等一网两微以及《湖北监狱》《警苑》为主阵地,做大做强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宣传议题策划,构建新媒体优先、全媒体发力新格局。借助《法治日报》《湖北日报》《楚天法治》等主流媒体,统筹系统各类媒体资源,开展一体化新闻宣传,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监狱学会、报社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湖北监狱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党员民警教育全过程。落实好《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全省监狱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作提示》,常态化加强全省系统内部媒体及个人公众账号管理,组织支部开展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加强舆情监测处置,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主动权。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3.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持续深入地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推进民警职业道德建设。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与验收。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打造节约型机关。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三)坚持党建领警,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基础

14.推进党支部“1+N”建设模式。推动《全省监狱系统推进党支部“1+N”建设模式工作方案》实施。通过1个党支部委员包教本支部1—2名党员民警,常态化落实督学、谈心谈话、家访、包教等相关工作,把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5.打造党建工作品牌。结合智慧监狱建设,深入推进智慧党建的建设和运用。探索“支部走进党员心里、党员走进群众心里”工作机制,组织优秀党员民警“走出去”参观学习。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持续推进“党课开讲啦”活动深入基层,打造党建工作品牌。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6.继续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扎实开展“十面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不断加强支部建设和队伍建设,营造比学赶超、对标争先的氛围。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7月

17.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落实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定期组织全省监狱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委述职。坚持每年对全省监狱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考核一次,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8.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以及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党费日常管理工作,发挥好党费的政治和教育功能。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扎实做好2022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持续开展党内关怀帮扶,落实“党的关怀月月送”,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加强省局机关党建工作。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9.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持续做好党员下沉,积极与社区沟通,组织党员民警助力美丽平安社区建设。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0.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把系统优势与群众帮扶需求相结合,系统谋划沙洋小江湖监狱天鹅村、襄南监狱李家山办事处生产队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精准助力局机关对口帮扶点蕲春县刘河镇石马山村实现全面乡村振兴。贯彻落实《全省监狱系统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总结宣传党建引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引导党员民警职工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

责任部门:省局机关党委、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沙洋小江湖监狱、襄南监狱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四)坚持人才兴警,持续打造“五事型”干部队伍

21.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五事型”干部导向,大力选拔使用“头脑清、眼界宽、肩膀硬、步子稳、腰板正”的干部,选优配强省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牢牢把握干部选拔六个关键环节,不断选优配强基层监狱领导班子。着眼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间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培养战略计划”。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2.稳慎推进执法勤务警员职级晋升工作。继续稳慎开展执法勤务警员职级晋升,继续推进沙洋监狱局转隶人员套改及晋升,做好组织、协调、沟通、解释工作。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3.推动系统内民警调配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湖北省监狱系统民警调配工作暂行办法》,探索“三优三个一批”警力资源优化配置模式,分阶段、分批次按计划开展调配工作。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4.做好公务员考录、遴选和军转安置工作。做好2022年度公务员考录的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考察、录取等相关工作。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积极配合一年一度的全省公务员遴选工作,科学设置和实施省局机关遴选计划。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充实监狱民警队伍。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5.强化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全省监狱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加强督导检查,完成全省监狱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6.做好援疆、援社区矫正工作。落实上级要求,统筹调配全省监狱警力,支援新疆和社区矫正,服务工作大局。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五)坚持实战砺警,系统推进民警队伍培训练兵

27.建设全省监狱党员民警培训基地。依托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等院校,同时利用沙洋监狱局改革后沙洋局机关基础设施,分别在武汉和沙洋改造建设2个全省监狱党员民警培训基地,为确保党员民警系统培训、常态培训提供基地。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组织宣传处、规划统计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8.科学制定和实施2022年民警培训计划。制定2022年民警培训计划。配合做好处级干部调训,组织省局机关科级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科干班,做好各业务处室培训审批工作。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9.加快推进民警改造罪犯“六大”能力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警改造罪犯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2022年3月份开始,持续10个月时间,以提升政治能力、斗争能力、管教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拒腐能力为主要内容,围绕省局党委中心工作和改造罪犯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全员参训、全员提升、全员达标”,实现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改造质量明显上升、犯群面貌明显改善、狱内隐患明显降低、监狱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的目标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0.长效抓好实战练兵和警衔培训。落实司法部练兵计划,常态化组织实战演习、实战练兵,开展业务培训、书面考试、演讲比赛、警体运动会、技能比武,全方位提升民警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实战素养。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警衔培训协调工作,指导监狱单位合理安排警力值勤值班,配合司法厅做好参训组织工作。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工资福利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六)坚持文化育警,全面推进警营文化建设

31.加快警营文化试点建设。做好2022年琴断口监狱、汉阳监狱、省未管所、襄北监狱、沙洋长林监狱、恩施监狱等6所单位警营文化试点建设,加快警体中心建设。深入挖掘凝练湖北监狱精神,以文化人、文化育警,增强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2.丰富民警文化生活。坚持党建带群建、党建带团建,联合工会、妇工委、团委组织民警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精心组织人民警察节活动。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七一”党的诞生纪念日、“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等节日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3.做好监狱理论研究和《湖北监狱志》编撰工作。组织全省监狱围绕教育改造、疫情防控、监狱管理、队伍建设,监狱规划及建设等时代课题,认真开展2022年度理论调研课题研究工作。做好监狱建设和保障专委会征文、研讨工作。继续推进修撰《湖北监狱志》,不断规范监狱学会运行。

责任部门:省监狱学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4.推进全省监狱文物保护工作。制定下发《湖北省监狱系统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总体规划》,进一步做好全省监狱系统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做好全省监狱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工作。积极推进湖北省监狱陈列馆、沙洋农场陈列馆的筹建工作。

责任部门:省监狱学会、规划统计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七)坚持从优待警,切实做好暖警心、聚警力各项工作

35.办好2022年“爱在警营,情暖民警”十件实事。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切实解决好民警“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和困难。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干部处、工资福利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6.规范民警的津贴补贴发放。深入调研,听取基层民警意见建议,同时积极联系上级部门,反映监狱单位民警值勤实际情况,争取政策支持,研究制定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办法。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工资福利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7.做好退休“中人”养老金工作。继续与省社保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明确退休“中人”养老金经费来源,争取社保结算补发,解决监狱垫付压力过大困难。继续就部分汉外单位民警退休后养老金较低、且监狱单位之间养老金水平不平衡等问题进行调研,积极向省人社厅、社保局沟通,反映问题,争取支持,保障退休待遇。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工资福利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8.做好民警就医纳入社会保障前期工作。把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监狱民警就医保障的意见落实到位,保持与省医保部门沟通联系,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落实医疗保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动汉外监狱单位参加省直单位医疗保险,保障民警医保待遇。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工资福利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9.进一步规范警衔申报审核工作。积极应对执法勤务序列警员职级套改后警衔变动涉及人员增多、审核工作量增大情况,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审核呈报表等基础资料,集中力量按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审核汇总和呈报工作。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工资福利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八)坚持改革强警,推动政治工作领域改革攻坚

40.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继续推进省监狱局和沙洋监狱局改革,修订省监狱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拟在省局增设法治督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2个内设机构,在处室设立科室,进一步理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1.继续推进监狱社会化职能改革。积极做好监狱系统管理公安局改革工作,做好管辖自然村移交工作。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2.推进动态调整编制工作。向省委编办沟通汇报,争取建立我省监狱系统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妥善解决各监狱之间编制分布不平衡的问题,确保警囚比过低的监狱及时得以调增编制和警力。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3.构建大宣传格局。深化新闻宣传机制改革,推进工作变革。建立省局新闻中心,将省局宣传职能处室力量联合起来,形成一家牵头、多家联动,目标一致、职责归一,有统有分、有主有次,履职到位、工作通畅的工作格局。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监狱学会、报社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九)坚持从严治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主体责任

44.制定《局党委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监管改造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岗位。

责任部门:省局主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5.推进清廉监狱建设。按照《全省监狱系统推进清廉监狱(机关)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抓好《省监狱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净化和修复监狱系统政治生态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落实,推动全省监狱系统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宗旨意识持续增强、执法行为持续规范、队伍建设持续向好。

责任部门:省局主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开展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全系统党员民警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持续做好关键节点廉政教育工作,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责任部门:省局主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7.抓好“三个规定”制度落实和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队伍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意见及局党委《转发上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通知》。贯彻落实《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注重对党员民警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党员民警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责任部门:省局主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8.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激励。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等制度,做好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加强领导干部涉外事项管理。探索加强领导干部社会交往监督。做实公务员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平时考核,落实及时奖励制度。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大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49.弘扬良好家风。持续开展“警嫂进警营”活动,开展“最美警嫂”评选。完善民警家访制度,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0.修订《民警履职尽责考核管理办法》。对民警履职考核(平时考核)的办法和细则进行修订,继续跟踪监狱前段时间具体实施进展、实施效果和存在的不足,探索新的绩效奖金兑现政策下民警平时考核结果运用的思路和办法。同时推行信息化、智能化工具在民警平时履职考核操作上的运用。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工资福利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1.推进实施民警积分制管理。进一步推进《湖北省监狱基础积分和职业动态表现排序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落地见效,常态化做好民警基础积分管理。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干部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刀刃向内、从严要求,不断加强政治工作队伍自身建设。

责任部门:省局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干部处、工资福利处、

机关党委、监狱学会、报社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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