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监狱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2021)》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8-19
关于印发《省监狱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2021)》的通知沙洋监狱管理局,各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现将《省监狱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2021)》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监狱管理局2020年9月14日省监狱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2021)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政办发〔2020〕41号)的要求,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聚焦规范执法,加强用权公开1.坚持执法信息主动公开。落实司法部、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规范和加强罪犯提请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信息的主动公开。(责任部门:局刑罚执行处)2.推进决策公开,加强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目录,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规范性文件起草,要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天。因紧急情况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予以说明,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文件制发部门)二、围绕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3.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按照省政府、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在湖北政府网、湖北监狱网主动公开监狱年度部门预算、决算。(责任部门:局财务装备处)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领域、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主动公开。按规范格式主动公开项目公告、文件、预算金额、结果等信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监狱网”等平台公开项目信息。(责任部门:局财务装备处、规划统计处、综合信息处)5.推进人员招录和人事任免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在“湖北监狱网”上发布和转载招考公告和咨询电话,公开招考职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在局政务内网平台上公开干部任免信息,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责任部门:局干部处)。6.推进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实施情况主动公开。紧紧围绕落实“六稳”“六保”、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有关重大决策和全省监狱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公开进展情况。(责任部门:局有关部门)三、紧扣中心工作,推动狱务公开7.加强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推广和运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各监狱要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做好远程视频会见工作,妥善安排好服刑人员与家属的沟通联系。(责任部门:局狱政处,沙洋监狱局、各监狱)8.加强监狱会见室窗口建设。按照全省监狱系统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统一推进监狱会见室建设,完善、细化会见室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会见室信息公开平台的窗口作用。(责任部门:局狱政处,沙洋监狱局、各监狱)9.充分发挥会见日查询等服务职能作用。按照省政府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结合监狱职能,优化罪犯会见日等查询功能,为罪犯亲属会见等提供便民服务。(责任部门:局狱政处,综合信息处,各监狱)四、服务监狱大局,做好解读回应10.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性、制度性文件,以及按有关要求应当公开的重要执法制度规定,在政策文件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同步公开解读材料。(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文件制发部门)11.高效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完善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处置机制,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按照省局规定,在省局统一领导下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部门:局组织宣传处,沙洋监狱局、各监狱)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集约化建设12.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沙洋监狱局、各监狱)13.加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全省“一网通办”和线上线下业务流程融合,实现数据共享、资源共享,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综合信息处,沙洋监狱局、各监狱)六、提升保障水平,加强指导培训14.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部门为平台网络技术安全责任部门,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单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计划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综合信息处,沙洋监狱局、各监狱)15.加强平台建设。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政务内网建设,确保内网正常运行,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时转载省局内网信息,构建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信息公开体系。(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综合信息处,沙洋监狱局、各监狱)16.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侵犯管理服务对象知情权,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追责问责。(责任部门:局纪委监察专员办、局办公室,沙洋监狱局、各监狱)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省监狱管理局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2021)》的通知


沙洋监狱管理局,各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现将《省监狱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2021)》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


省监狱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2021)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监狱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政办发〔2020〕41号)的要求,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聚焦规范执法,加强用权公开

1.坚持执法信息主动公开。落实司法部、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规范和加强罪犯提请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信息的主动公开。(责任部门:局刑罚执行处)

2.推进决策公开,加强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目录,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规范性文件起草,要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天。因紧急情况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予以说明,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文件制发部门)

二、围绕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

3.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按照省政府、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在湖北政府网、湖北监狱网主动公开监狱年度部门预算、决算。(责任部门:局财务装备处)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领域、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主动公开。按规范格式主动公开项目公告、文件、预算金额、结果等信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监狱网”等平台公开项目信息。(责任部门:局财务装备处、规划统计处、综合信息处)

5.推进人员招录和人事任免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在“湖北监狱网”上发布和转载招考公告和咨询电话,公开招考职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在局政务内网平台上公开干部任免信息,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责任部门:局干部处)。

6.推进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实施情况主动公开。紧紧围绕落实“六稳”“六保”、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有关重大决策和全省监狱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公开进展情况。(责任部门:局有关部门)

三、紧扣中心工作,推动狱务公开

7.加强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推广和运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各监狱要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做好远程视频会见工作,妥善安排好服刑人员与家属的沟通联系。(责任部门:局狱政处,沙洋监狱局、各监狱)

8.加强监狱会见室窗口建设。按照全省监狱系统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统一推进监狱会见室建设,完善、细化会见室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会见室信息公开平台的窗口作用。(责任部门:局狱政处,沙洋监狱局、各监狱)

9.充分发挥会见日查询等服务职能作用。按照省政府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结合监狱职能,优化罪犯会见日等查询功能,为罪犯亲属会见等提供便民服务。(责任部门:局狱政处,综合信息处,各监狱)

四、服务监狱大局,做好解读回应

10.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性、制度性文件,以及按有关要求应当公开的重要执法制度规定,在政策文件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同步公开解读材料。(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文件制发部门)

11.高效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完善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处置机制,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按照省局规定,在省局统一领导下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部门:局组织宣传处,沙洋监狱局、各监狱)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集约化建设

12.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沙洋监狱局、各监狱)

13.加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全省“一网通办”和线上线下业务流程融合,实现数据共享、资源共享,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综合信息处,沙洋监狱局、各监狱)

六、提升保障水平,加强指导培训

14.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信息化建设部门为平台网络技术安全责任部门,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单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计划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综合信息处,沙洋监狱局、各监狱)

15.加强平台建设。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政务内网建设,确保内网正常运行,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时转载省局内网信息,构建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信息公开体系。(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综合信息处,沙洋监狱局、各监狱)

16.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侵犯管理服务对象知情权,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追责问责。(责任部门:局纪委监察专员办、局办公室,沙洋监狱局、各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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