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监狱提请罪犯假释工作办法(试行)》解读
栏目: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8-19
一、制定《监狱提请罪犯假释工作办法(试行)》的依据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司法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司法部令第130号)、《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鄂高法〔2017〕262号)。二、制定《监狱提请罪犯假释工作办法(试行)》的目的和目标是什么?充分发挥假释功能,依法推进假释适用,解决我省监狱假释适用率低的现状(2017年全国监狱平均假释率为0.93,我省为0.0035%;2018年全国监狱平均假释率为1.17%,我省为0.06%)。为监狱积极适用假释工作提供方法和路径,依法解决假释难题。着重解决对罪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认定和评估难题。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将罪犯“没有再犯罪危险”的认定具体化为“罪犯心理评估”、“罪犯改造状况评估”、“罪犯假释社会调查评估”三个步骤,依次进行。落实国家法律和政策要求,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全面规范我省监狱办理罪犯假释的条件和程序,确保监狱假释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落实办案责任制,解决对罪犯“没有再犯罪危险”认定的难题,改变我省假释适用率低的现状,确保罪犯假释工作严格依法规范进行。三、制定《监狱提请罪犯假释工作办法(试行)》经过了哪些程序?本办法由局刑罚执行处起草,先后下发各监狱广泛征求意见,经局纪委(监察处)、狱政处、狱内侦查处、劳动改造处、教育改造处、生活卫生处审核会签,局法制科委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法律法规审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通过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四、《监狱提请罪犯假释工作办法(试行)》包含哪些内容?本办法共有五章十九条及罪犯改造状况评估量表,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和《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鄂高法〔2017〕262号)等文件规定的一次补充。办法对假释案件办理原则、提请罪犯假释的条件、“没有再犯罪危险”评估、法律监督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在明确法定条件、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监狱机关办理假释案件的具体方法,对依法推进优先适用假释提供工作指南,规范了全省假释案件的办理工作。五、《监狱提请罪犯假释工作办法(试行)》何时开始施行?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相关附件:

一、制定《监狱提请罪犯假释工作办法(试行)》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司法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司法部令第130号)、《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鄂高法〔2017〕262号)。

二、制定《监狱提请罪犯假释工作办法(试行)》的目的目标是什么?

充分发挥假释功能,依法推进假释适用,解决我省监狱假释适用率低的现状(2017年全国监狱平均假释率为0.93,我省为0.0035%;2018年全国监狱平均假释率为1.17%,我省为0.06%)。

为监狱积极适用假释工作提供方法和路径,依法解决假释难题。着重解决对罪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认定和评估难题。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将罪犯“没有再犯罪危险”的认定具体化为“罪犯心理评估”、“罪犯改造状况评估”、“罪犯假释社会调查评估”三个步骤,依次进行。

落实国家法律和政策要求,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全面规范我省监狱办理罪犯假释的条件和程序,确保监狱假释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落实办案责任制,解决对罪犯“没有再犯罪危险”认定的难题,改变我省假释适用率低的现状,确保罪犯假释工作严格依法规范进行。

三、制定《监狱提请罪犯假释工作办法(试行)》经过了哪些程序?

本办法由局刑罚执行处起草,先后下发各监狱广泛征求意见,经局纪委(监察处)、狱政处、狱内侦查处、劳动改造处、教育改造处、生活卫生处审核会签,局法制科委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法律法规审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通过了制度廉洁性评估。

四、《监狱提请罪犯假释工作办法(试行)》包含哪些内容?

本办法共有五章十九条及罪犯改造状况评估量表,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鄂高法〔2017〕262号)等文件规定的一次补充。办法对假释案件办理原则、提请罪犯假释的条件、“没有再犯罪危险”评估、法律监督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在明确法定条件、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监狱机关办理假释案件的具体方法,对依法推进优先适用假释提供工作指南,规范了全省假释案件的办理工作。

五、《监狱提请罪犯假释工作办法(试行)》何时开始施行?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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