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金融办(局)、各典当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典当行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根据国家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分类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鄂金发〔2020〕26号)及《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鄂金发〔2021〕12号)要求,未参加年审的市州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专项整治等手段,加强对辖区典当行的日常监管。现就做好全市典当行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分类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鄂金发〔2020〕26号)的要求,我市范围内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依法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且开业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典当企业(12户)名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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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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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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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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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鑫泰典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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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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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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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福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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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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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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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华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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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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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坤鼎典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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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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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华鑫典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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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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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首信典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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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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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宝典典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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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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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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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信立典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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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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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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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禾一典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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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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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衡通典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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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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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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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恒源典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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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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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名隆典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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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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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事项
(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主要核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现象。
(二)资金来源情况。主要核查有无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有无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有无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有无从本市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是否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有无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或渠道融资;是否对外投资;是否向股东借款;分支机构是否从商业银行贷款。
(三)登记事项情况。主要核查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经营许可登记事项是否一致;监管部门审批的股东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股东是否一致;有无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法人股东是否存续。
(四)典当行存续情况。主要核查是否存在“失联”、“空壳”、拟注销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非正常经营情况。
(五)业务结构及放款情况。主要核查净资产是否低于注册资本的90%;是否存在发放信用贷款、超范围经营、超比例发放当金行为;对其股东的典当金额是否超过该股东的入股金额。
(六)息费收取情况。主要核查是否存在当金利息预扣,利息及综合费率收取是否超过规定范围。
(七)当票使用情况。主要核查所有业务是否按规定开具全国统一当票;是否存在以合同代替当票、“账外挂账”、自行印制当票等行为;开具的当票、续当凭证与真实的质抵押典当业务是否对应。
(八)绝当物品处理情况。主要核查是否销售非绝当物;绝当物品处理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九)内部管理情况。主要核查内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办理抵质押手续;经营范围和收费标准是否公开;客户档案中有关证件、合同和当票等内容是否齐全有效。
(十)配合监管情况。主要核查是否按要求报送日常经营数据;是否存在阻碍、拒绝年审或日常监管的现象。
三、工作程序
(一)自查自评阶段(4月12日前完成)。市金融局会同县市区金融办(局)通知参加检查的典当行对照检查事项,收集整理材料,限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典当行自查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1)。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须书面说明情况。各典当行应于4月12日前将《典当行自查情况统计表》及相关书面说明,报送县市区金融办(局)。由县市区金融办(局)初步审核后,报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二)现场检查阶段(4月20日前完成)。市金融局及县市区金融办(局)按照依法依规对辖区内典当行经营情况实施现场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2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金融办(局)加强行政指导,帮助相关典当行整改一般性违法违规问题。参加检查的典当行要积极配合,认真整改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四)检查结果公示阶段(6月3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金融办(局)根据现场检查及典当行整改情况,做好初评结果告知和异议处置工作并上报市金融局,市金融局汇总本次现场检查情况,确定检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网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监管责任。市金融局负责本次典当行现场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金融办(局)要严格审核把关,依法依规做好典当行现场检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情况真实、材料完整。对于现场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风险,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向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报告。
(二)做好分类处置。各县市区金融办(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能现场整改到位的,要指导其现场整改到位。现场不能整改到位的,出具《整改通知书》,以2个月为限进行整改。对涉嫌非法集资、涉黑涉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的,及时告知市金融局及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三)加强作风建设。要充分利用本次现场机会,深入企业调研,为典当行纾困解难,推动典当行业健康发展。积极推动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杜绝出现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树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联系人:胡红梅 陈明敏
联系电话:0717-6256798
邮 箱:519784817@qq.com
附件:
1.典当行自查情况统计表
2.典当行重点监管事项汇总表
3.典当行经营情况汇总表
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1
典当行自查情况统计表
机构名称(公章):
重点监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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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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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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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嫌抽逃注册资本、虚假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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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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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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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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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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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在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对外投资;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或渠道融资;向股东借款;从本市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分支机构从商业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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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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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事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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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典当经营许可事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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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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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管部门审批的股东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股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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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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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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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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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存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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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空壳”“失联”或拟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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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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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典当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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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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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典当行法人股东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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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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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结构及放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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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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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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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存在发放信用贷款、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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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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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的典当余额超过注册资本的30%(此项标准仅限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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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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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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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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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是否有超过注册资本10%(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的,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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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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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对典当行股东的典当金额超过该股东的入股金额,向股东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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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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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费收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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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存在当金利息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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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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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利息及综合费率超过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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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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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票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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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存在违规开具当票、续当凭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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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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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当物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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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销售非绝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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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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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绝当物处理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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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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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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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内部管理制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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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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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按规定办理抵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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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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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经营范围和收费标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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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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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客户档案中有关证件、合同和当票等内容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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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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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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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按规定要求报送日常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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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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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存在阻碍、拒绝年审或日常监管,被其他职能部门行政惩戒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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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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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存在不良社会影响的信访投诉、法律纠纷,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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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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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由典当行填报
附件2
典当行重点监管事项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户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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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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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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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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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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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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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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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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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虚假出资、抽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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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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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法定代表人等存在涉黑涉恶或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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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变更登记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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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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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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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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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比例发放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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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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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当金利息预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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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及综合费率收取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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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票使用违反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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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绝当物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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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设立分支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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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报送日常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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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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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阻碍、拒绝年审或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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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其他部门行政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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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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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由各县市区金融办(局)汇总填报。
附件3
典当行经营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笔,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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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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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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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
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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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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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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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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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及综合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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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当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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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
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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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后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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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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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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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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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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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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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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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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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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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动产
|
房地产
|
财产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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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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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该表由各县市区金融办(局)汇总填报。
2.评级结论填“A”、“B”或“C”。
3.典当余额:指本期末典当行应收但尚未收回的当金数额,含绝当未处理部分。这里的“当金”仅指本金,不含应收利息。
4.典当总额:指本期典当行在全部典当业务中对所有当户累计发放的当金(同上)数额,包括上年发生但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在本年上半年届满的部分。
5.业务笔数:指本期发生的典当业务的总次数,这里的"典当业务"包含典当和续当业务,但不含上年发生本年到期的典当或者续当业务。
点击下载: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开展全市典当行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