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单位任用会计人员近亲当回避
栏目:宜昌市财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27 加入收藏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是一个非常重亲缘、重关系的社会,宗族、家族观念根深蒂固,一直以来有相当一部分单位任用会计人员不实行回避制度,任人唯亲,利用近亲管账,家族化色彩浓厚,导致会计工作中违法乱纪案件时常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是一个非常重亲缘、重关系的社会,宗族、家族观念根深蒂固,一直以来有相当一部分单位任用会计人员不实行回避制度,任人唯亲,利用近亲管账,家族化色彩浓厚,导致会计工作中违法乱纪案件时常发生,不但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健康开展,而且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此现象不可等闲视之,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一、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基本内容

 

    实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目的是通过限制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同一个单位和部门从事会计工作,来防止和克服利用亲属关系通同作弊行为。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单位领导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从事会计工作。需要回避的近亲属关系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夫妻关系。这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也是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基础,是最重要的回避对象。二是直系血亲关系。这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三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这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出于同一祖先的亲属,如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与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四是配偶亲关系。主要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其父母等。由于上述互为亲属关系的人在日常生活中联系密切,相互之间影响较大,在同一个单位和部门从事会计工作易感情用事,淡化制度作用,因此,应当限制和回避。

 

    二、任用近亲存在的问题和弊端

 

    有些单位负责人钻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不力的空子,在会计人员选用上,独断专行,任人唯亲,大搞裙带关系,编织关系网,千方百计将自己的亲朋好友安插在财会岗位,共同把持单位的财权、物权,为所欲为,无所顾忌。一是造成记账随意,手续不全,核算混乱,人为出错、会计资料散失。二是互为亲属关系的人串通一气,伪造会计凭证、做假账、填虚假报表,隐瞒收入和利润,偷税漏税,挪用或私分公款。三是有的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不但不履行会计监督职责,甚至为违法乱纪活动出谋划策,参与侵吞单位资产,不惜以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来维护自己和亲属的不正当利益。

    事实证明,单位任用会计人员不实行回避制度弊端较多。一是不利于会计事务客观公正地办理。由于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是亲属或其他特殊关系,就会对领导言听计从,不公正行使职权,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提供方便,单位的财务情况、经营业绩不但得不到真实客观反映,而且还会被掩盖起来,这样必然影响单位财务管理,也给市场经济运行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二是不利于会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进行会计监督是《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一项神圣职责,即要求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否则,就是失职行为。若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是亲属关系,难免会放弃原则,不敢或不愿监督,而是惟领导命令是从,根本谈不上照章办事、遵纪守法,那么财务管理混乱、经营失控就在所难免了。三是不利于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利用近亲管账,容易形成“一言堂”家长式的管理,导致单位负责人制度意识不强,在单位管理和经营中看重感情作用,而忽视制度作用,实施感性管理而非理性管理。近亲管账的单位大多缺乏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人权、财权、物权大多集中掌握在单位负责人手中,副手被搁置一边,形同虚设,相互监督制约无从谈起,民主作风、党性原则更是被抛到九霄云外,严重影响反腐倡廉建设和社会风气的净化。此种管理模式常常造成决策失误,从长远来看,单位若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仅凭领导意志办事,很难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因此,存在近亲管账问题的单位应尽快摈弃落后的管理方式,建立相互制衡的权力分配和决策机制,实现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四是不利于创建正常、平等、和谐的工作环境。有些素质低、自觉性差的人自持与单位负责人是亲朋好友关系,又把持要害岗位,往往得意忘形、自以为是、狂妄自大、目无法纪、胡作非为、横行霸道,普通群众怨气很大,由此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人心涣散,难以形成合力,群众工作和生产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因此,单位负责人必须克服用人方面的不良风气,改任人唯亲为任人唯贤,逐步消除不良影响。

 

    三、实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对策

 

    1、提高单位负责人规范化管理意识。各单位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一是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务管理队伍,培养一大批优秀的管理人才,这是保证各单位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的首要条件,也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和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此,要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他们规范化管理、遵纪守法意识。一是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使其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心为公,无私奉献。二是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使其自觉严格照章办事、依法办事,不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三是进行顾大局教育。使其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注重社会效益兼顾经济效益。四是进行艰苦奋斗教育。艰苦创业,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合法经营,勤劳致富,不谋不义之财。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有关综合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内部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规范人的经济行为,堵塞会计工作中的漏洞,切实保证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一是建立内部管理体系;二是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三是制定账务处理程序;四是建立内部牵制制度;五是建立稽核制度;六是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七是建立定额管理制度;八是建立计量验收制度;九是建立财产清查制度;十是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十一是建立成本核算制度;十二是建立财务分析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这样一套相互关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制度,使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程序明确,财产管理清查的范围、方法、期限明确,实施内部审计的办法与程序明确。有效防止亲属聚集、串通舞弊、以权代法、职能越权等问题,使单位各项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有序进行、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确保《会计法》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

    3、转变用人观念。由于会计工作众所周知的重要性,单位负责人在选择会计人员时,普遍首先考虑任用与自己关系密切、说话办事和自己脾气性格投缘的人,而不注重政治思想素质、有真才实学、符合任职条件的人。简单的说,就是首选“听话”的人,忽视“能干”的人。这样选择的结果,导致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财务管理的需要。因此,单位负责人在任用会计人员时,要转变用人观念,改革用人机制,摈弃家族意识,摆脱亲属关系羁绊,撕破关系网,铲除任人唯亲现象,拓宽视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贤任能,吸引一批高素质的财务人员充实单位管理对伍。若是出于单位工作或企业经营安全考虑,可尝试先“知”后“用”的办法,即对外聘人员先进行考察、考核、培养,待符合用人标准后再委以重任。单位用人的唯一标准应当是:只要能为单位干出成绩、做出贡献、德才兼备,不论是什么人都应予以重用,即任人唯贤。单位负责人只有克服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必将激发单位内每个人的工作热情,使其心情舒畅积极主动的干工作。另外,选用了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后,不仅重用,还要注意培养,使其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如培养会计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计算机知识,实现会计工作电算化,便会提高单位财务工作效率和质量。

    4、加强回避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相当长一个时期以来,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注重对各单位会计工作其他方面的监管,忽视对会计回避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尤其是为了解决企业经营自主权问题,只强调给企业领导放权,而放松了对企业执行会计制度情况的检查,致使有的企业家族化管理、近亲管账现象严重,负面消极影响很大。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一是纠正偏面思想认识,把放权和监管两方面结合起来,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只强调放权而忽视监管。二是指导各单位根据财政部和当地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单位规范管理的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三是加强检查,对各单位配备会计人员情况经常检查,督促其按规定任用会计人员,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要责令限期纠正,清理或调整在会计岗位的近亲属:对屡查不予纠正的,要对责任人严肃处理,防止制度流于形式,保证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得以持久有效实施。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