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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超同志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栏目: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0-09-14 加入收藏
郑超同志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10-09-14 10:54来源: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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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刚才,宜都市、秭归县、市住建委、市财政局等4个单位分别作了大会发言,市法院、市审计局作了书面交流,吴建明同志对去年以来我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力以赴实现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讲几点意见。

一、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

科学发展观强调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我国国情来看,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保障能源供给,支持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面临着极为严峻的挑战。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公共机构,尤其是党政机关作为节约能源的倡导者、领导者、实践者,更应该为全社会节能做好表率、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公共机构是重点能耗领域之一。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不仅是个耗能大国,更是一个能源利用效率十分低下的国家。能源利用总效率只有32%;单位国民生产总值能耗比先进国家高3倍,生产单位产品的能耗比国外高出50%100%。就我国政府机构而言,年电力消耗总量占全国总消耗量的5%,能源费用超过800亿,单位面积的电耗是普通居民家庭单位面积电耗的4倍以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过世界头号耗能大国美国政府机关平均水平的33%。有关专家指出,政府机关的节能潜力在15%20%之间。从公共机构内部挖掘节能降耗潜力已成为当前节能工作的重要课题和迫切要求。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55日召开的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提出了明确要求: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今年能源消耗指标要在去年的基础上降低5%,这既是中央政府向各级公共机构下达的节能工作任务,更是各级公共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必须大力推进节能增效,全面提高能源利用率,努力使社会经济发展,建立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基础之上。

从我市情况来看,近年来公共机构能耗量偏大,能耗增长速度较快,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状况还没有发生显著的改观。特别是随着我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能耗处在不断增长的阶段,能源消耗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2009年我市公共机构耗电总量4514万度、燃油消耗369.36万升,其消耗水平较以往年份增高的趋势未能得到有效地遏制,对全市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有着重大影响。因此,抓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至关重要。这项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又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把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真正发挥好示范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努力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一)认真调研,摸清能耗基本情况。各级节能职能部门要针对耗能大户、重点环节、用能特点,认真组织调研,切实摸清底数,掌握规律,制定措施,加强指导。各用能单位要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运行及使用能源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评价,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二)科学论证,确定能耗定额标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耗的综合水平和特点,建立能耗定额标准体系。同时,要抓紧研究建立能耗计量和统计办法,加快能耗监测体系建设。

(三)明确目标,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各公共机构要在“十一五”后期节能规划的基础上,明确2010年公共节能目标,细化指标,分解任务。同时,认真编制“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四)强化措施,狠抓节能工作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研究切实可行的节能工作措施,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落实,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落实,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抓落实。各级公共机构都要学习市财政局、审计局节能工作做法,建章建制,强化措施,努力创建节约型机关。

(五)强化考核,建立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宜昌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个公共机构。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工作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要作为公共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内容。

(六)关注节能重点,扎实推进节能工作。一是切实抓好公共机构车辆节能工作,遏制公用车辆和耗油增长过快的势头。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车辆节油的规定,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淘汰油耗高、排放超标的车辆,新购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自主品牌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要加强公共车辆编制和配备管理,坚决清理超编和超标车辆,清退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要稳步推行公务用车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各级各部门要努力确保今年公务车辆油耗支出下降10%的节油目标。二是加大对公共机构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力度。要按照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标准。要对既有公共机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要统筹规划,先行试点,然后推开。但要坚决禁止以节能改造名义改扩建办公楼或进行豪华装修。三是千方百计把用电、用水等能源资源消耗降下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办公用电管理,减少空调、电脑、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建立起用电巡视检查制度。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无纸化办公。要加强电梯系统的智能化控制,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要对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等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要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推广使用智能调控装置。要加强用水管理,选用节能水龙头和节能器具。

三、要从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的高度,稳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协调,通盘谋划,整体推进,形成节能和其他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理顺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快建立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切实担负起协调、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指导、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和实行垂直管理的机构,要在同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加快制定本系统节能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目标责任,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联络员的作用,加强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业务交流。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共机构节能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节能降耗的意义,宣传普及节能知识,弘扬先进典型,曝光资源浪费行为,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能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节能的浓厚氛围。党政机关要提高认识,在节能方面起表率作用、示范作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节能意识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配合全民节能行动的开展,组织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

(三)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依法运行。要着眼节能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制订和完善节能工作目标评价考核、能耗定额、用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建设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能源审计、节能目标管理责任制、监督检查与奖惩等制度。各县市区及科、教、文、卫、体等系统要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议事协调会议制度,以加强对本县市区、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信息沟通顺畅,上传下达灵便高效。

(四)制定奖惩措施,建立节能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奖惩办法和监督措施,通过采取有效考核评价、通报公示、群众监督等措施,及时发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好方法、好措施、好经验,进行推广宣传,结合检查考核评选先进典型和先进单位,对先进典型和先进单位进行大张旗鼓表彰,对节能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限期改进。通过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正常开展。

同志们,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既是当前全面实现我市节能减排目标的要求,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增强做好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抓实干,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采取更加切实的措施,为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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