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秭归县:新冠疫情防控战,医疗保障“新五保”
栏目: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0-02-09 加入收藏
秭归县:新冠疫情防控战,医疗保障“新五保”
日期:2020-02-09 11:45

   秭归县医疗保障局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发挥部门作用,建立医疗保障“新五保”。

  第一保:出台特殊时期保障政策,确保参保人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迅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与县财政局、县卫健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过临时性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先救治后结算等一系列措施,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能够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对于确诊和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都采用“医保支付+财政补助”方式实施综合保障;对异地就医患者,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通过多层次综合保障,打消患者就医顾虑。

  第二保:预付部分资金,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明确对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基金支出单列预算,不受总额预算指标影响。对定点收治医院县人民医院预拨资金100万元、市三医院预拨资金10万元用于救治,对县内所有医疗机构预拨1月份总额预算指标费用共计800万元以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放心收治。

  第三保: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疫情期间医保经办工作平稳有序。

  发布《秭归县医疗保障局致全县参保人员书》,大力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列出《网上或电话办理事项清单》、《网上办理注意事项》,公布办理电话,受理办理转诊备案、参保登记、关系转移等各项业务;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允许合理延长缴纳时限,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且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推行“长处方”报销政策,将慢性病门诊的一次处方药量放宽至3个月,引导患者就地就近开具慢门药品,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第四保:加强医疗监管,确保疫情期间服务行为规范。

  对茅坪城区定点零售药店(诊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店(诊所)进销存管理,是否按要求平价销售口罩、消毒药械,是否按要求登记、报送诊治或购买退热等相关药品人员信息台账、外来人员就诊信息台账,是否按要求佩戴口罩上岗,是否对就诊和购药的人员测量体温并按要求上报发热病人等,确保防“疫”期间行为规范、市场平稳。

  第五保:开展联防联控,确保巩固疫情防治成果。

  抽调精干力量增援茅坪镇丹阳社区开展入户调查、健康大排查,负责碧桂园小区、领秀江景的值勤值守工作;每天收集整理所有药店(诊所)报送的人员信息台账,现已排查购退热、止咳药品1214人次,并对从武汉和外地返乡的46人进行重点回访追踪;对单位干部职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工作信息通报、防护知识宣教,要求每一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自家做起,在联防联控工作中做一个积极的宣传者、踏实的践行者和坚定的捍卫者。(通讯员:徐琼)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