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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0-11-24 加入收藏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的报告(宜政务办〔2009〕20号)市委、市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将《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呈报。请指示。二○○九年十二月十日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工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报送《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工作总结和

2010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宜政务办〔2009〕20号)

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将《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思路》呈报。

  请指示。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工作总结

2010年工作思路

     2009年,市行政服务中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行政许可法》为准绳,以把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凝聚和展现经济社会建设成果的亮点工程,以人为本、廉政勤政的阳光工程”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流程,加快综合招投标管理体制建设,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完善服务手段,全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开创了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工作新局面。现将2009年工作情况及2010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09年工作总结

  截止11月底受理78800件,办结77224件,办结率98%,其中现场办结30117,即办率39%;承诺件提前办结27323件,提前办结率58%;全年组织开展综合招投标交易活动460次,实现交易总额50.85亿元。主要工作如下:

  (一)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开展项目清理,推进流程再造。2009年,中心通过学习宣传发动、各部门清理上报、专班汇总初审、分批公示评判、修改完善审核五个阶段的工作,基本完成了市级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成效显著。

  一是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对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鄂审改办[2009]1号),中心在2008年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拟定六个方面的新的审查标准,即:审批时限提速60%以上,申报资料减少10%以上,审批环节减少20%以上,审批项目设立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必须合法明晰,中介环节的设立依据必须合法合理。按照统一的审查标准,中心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立、改、废情况进行了动态性调整:归并设定依据虽符合法定要求,但发放同一许可证件的项目和许可类型相一致,办件量极少的项目;取消我市暂不具备许可条件的项目、只需上级部门、市级部门出具审批意见的项目。经清理,2009年再次调减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08项(其中:取消23项、下放4项、合并32项、改变方式49项),调减比例达27.3%。因省政府下放新增审批项目28项,调整后拟保留市级审批项目255项(许可项目206项,非许可审批、备案、登记项目49项)。其中市政府部门保留227项(许可项目182项,非许可审批项目、备案、登记项目45项),省垂管部门保留审批项目28项(许可项目24项、非许可项目4项)。

  二是行政审批申报操作进一步规范。中心对照省市文件,严格审核收费项目,取消了涉及5个部门的6项收费,明确了涉及3个部门的特定项目优惠政策,完善补充5个部门的23项收费依据及标准,拟保留的255个市级审批项目中收费项目仅66项;同时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各部门清理上报的164项前置条件,初步核对确定为80项,减少84项,减幅达51%;市级审批项目所需申报资料数由再造前的1360份,调减为1256份,减少104份,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予以取消或分类明确,杜绝了对申报资料的模糊要求。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为实现“流程最优、时间最短、环节最少”的目标,本着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中心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完善。6月中旬至7月中旬,中心将39个审批部门的255个审批项目及审批流程图在中国宜昌网站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全面公示。公示期间平均每日有500多位用户访问网站公示信息,参与测评人数356人,满意率达98.5%,共收取意见建议85条,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心结合收集到的群众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对审批流程进行了整改完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间由整改前的5311天减少为1726天,减少3585天,压缩比例67.5%。审批环节由再造前的1244个压缩为1044个,减少环节200个,减少比例16.08%。审批项目办理时间再造前平均20.8天,再造后平均6.78天。可比项目承诺办理时限与深圳、武汉两市相比,提前率分别达到57%和54%,与省内市州相比,也是领先的。

  2、开展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是再造行政审批流程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根据工作需要,中心在充分借鉴四川成都、德阳,浙江杭州、温州等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宜昌实际拟定了《宜昌市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宜昌市工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在工业项目的设立审批及报建审批中试行并联审批。按照“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前移、信息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基本思路,今年9月初,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工作全面启动。中心在工商局窗口设立企业登记“综合窗口”,负责企业设立登记中涉及的审批事项申报资料的受理、传输,以及审批事项的协调及各类审批证照的发放。建立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运行机制,由“综合窗口”统一收取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办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所需资料,通过网络传递相关信息,使申办者只需提供一套资料、跑一次腿就可办完四个部门的登记事项。并联审批减少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目前通过并联审批办理企业设立项目已达121件。工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将从12月开始试行。

  3、开展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为从根本上改变行政审批职能过于分散,行政审批效率较低的问题,通过借鉴江浙等发达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经验,经过深入调研,提请市政府发文,在市直部门推行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整体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向行政审批网上平台集中的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并形成了《新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其运行方式实施方案》。通过“三集中”改革,将大幅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和质量,结束以往多头报批、多地跑路、多站缴费繁琐的办事程序,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口子收费、一个公章办结”。

  (二)围绕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服务方式,完善运行机制

  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服务投资者、服务纳税人、服务老百姓的政务平台,始终坚持便民、高效、规范、廉洁,努力创新政务工作。

  1、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绿色通道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城区工业项目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心设立了“绿色通道工作窗口”,由窗口统一掌握执行项目类型的认定、优惠政策的落实、审批资料的一次性提交、审批信息的录入共享。对市内重点招商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启动“绿色通道”及“大企业直通车”,采取“专人协调、主动对接、全程代办、联合办结”方式为投资者提供行政许可全程快速代办和“保姆式”服务。

  2、推行首问负责制。为方便群众办事,保证服务环节环环相扣,不出现脱节、中断现象,中心在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将窗口第一接待人员确定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为办事群众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属其职责范围以内的事,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手续不齐全的,告知解释;涉及多个窗口的,应在完成本窗口业务后,将办事人员指引到下一窗口办理其它相关事宜。

  3、建立首席代表制。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中心全面推行首席代表制,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各工作部门将业务科室骨干、中层干部派往中心窗口担任首席代表,由派出部门与工作窗口首席代表签订《首席代表任命书》,授权窗口首席代表对一般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权,所有审批事项由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办理。目前窗口首席代表科级以上职务人员达到62%。首席代表制的推行,使窗口现场办结率提高了8个百分点。

  4、推行“五个公开制”。中心与各个部门协商,将每个项目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通过“中国宜昌”门户网、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一楼电子大屏等载体向社会广泛告知,并制作《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目录》张贴于一楼公开栏,印制20万张“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摆放进每个工作窗口,让办事群众做到政策心中有数,程序一目了然,办事方便快捷。

  5、推行网上行政审批。经过一年多的研发,中心在今年建成并使用了新的行政审批应用系统。系统可实现资料扫描上传、远程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件查询、网上表格下载、网上办事指南公示和办理结果信息自动公布等,多数项目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审批、发证,实现实时监督、预警纠错、绩效评估、投诉监督、统计分析等功能,对审批大厅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部门各个审批环节实行实时、全程、自动监控,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评价审批窗口及其工作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绩效,最终实现行政审批的电子化、透明化、协同化、远程化,大大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三)推进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招投标综合监管水平

  1、组建集中统一的招投标平台。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06号令)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招投标体制改革,在完成宜昌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局)组建的基础上,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共同起草了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三定”方案并送审。

  2、着力规范城区综合招投标活动。中心在认真调研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以宜府办发[2009]60号文件下发了该意见。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照“同城合一、集中运作、统一监管”的原则正在制定组建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后的综合招投标活动管理办法、运行规程和工作制度。

  3、进一步加强综合招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管和现场监管。为规范综合招投标交易活动,使招投标工作走上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中心今年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一是制定《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综合招投标的范围、程序方式和组织形式、评标专家及专家库、公告发布、交易场所和法律责任等,全面指导和规范综合招投标交易活动。二是实行了“五个统一”的管理,即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专家评标、统一交易程序、统一监督管理,推行项目会审制,制定了相对固定的“开标议程”和“评标程序”,对评标原则、评标程序、评委打分现场公示,使招投标活动做到了业主满意,中标者高兴,落标者服气,监督单位放心,使市场交易工作走上了“政府主导、集中管理、统一规范、市场运作、依法监督”的轨道。三是加强对综合招投标活动的现场程序监管。通过安装摄像装置,全程监控开、评标活动;中心管委办监管人员实行现场监督;评标专家实行现场监督抽取;综合招投标资料备案管理;设置举报投诉电话等措施,有效保障了综合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围绕科学发展争创一流,切实加强中心自身建设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心按照《中共宜昌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宜发[2009]4号)文件要求,自三月下旬以来,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做到了“三个贯穿始终”,即强化学习,把武装思想贯穿始终;突出重点,把强化领导班子带头作用贯穿始终;全面查找问题,把征求意见、建议以及整改贯穿始终。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紧紧围绕“如何推动行政服务工作科学发展”这一主题,认真开展调研活动,发现和找准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使工作更加科学化。在调研活动中,我们注重抓好“三个结合”:即把调研活动与征求意见结合起来,把调研活动与召开座谈会结合起来,把调研活动与实地走访座谈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摸清情况,发现问题,拿出措施,为科学指导工作奠定基础。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带来了三大显著效应:一是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提升,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真学、真信、真用上下功夫,科学发展观意识不断入脑、入心。二是改革发展思路进一步拓宽,科学决策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三是科学履职意识增强,有效地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与此同时,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更进一步加强。

  2、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坚持每个月组织一次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分散自学、专家辅导、撰写心得、电化教育、网络教育和召开培训班、学习班等多种形式锻炼培养干部职工。通过开展审批业务知识和审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审批业务知识,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做到“一口清”,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举办《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建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题讲座,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军事知识报告会,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联合市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对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教育、管理和考核作了规定。制订窗口考核细则,建立考核量化标准,开展网上评议和办件评议活动,通过一系列监督机制,激励和约束中心工作人员做到依法许可、文明许可、高效许可、廉洁许可。

  3、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中心制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活动实施方案》,在机关全面推行效能建设。我们通过开展“作风整改月”“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优质服务年”、“作风效能建设”等系列活动,进一步转变和夯实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年初,我们提出了开展“创优质服务年”活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响应号召,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争当优秀员工,进一步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创优活动中,我们推行服务“五个一”活动,即“一接电话问好、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开水暖心、一句好话送行”,真正让群众来中心办事实现“三少”,少等一分钟、少犯一次难、少跑一次路,使他们满意而归。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用定性、定量、统一、固定的形式确定窗口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从窗口展示、窗口服务、窗口办件、窗口管理、窗口环境等五个方面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窗口的服务行为,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工作窗口强化“宁可自己麻烦多次,不让群众为难一次”的服务理念,将“群众高不高兴、群众满不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将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替人民群众办事的速度做为工作的着力点,将自己的每一个举止、每一个行为与为人民服务相联系,做到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做到依法可依,规范办事,塑造“勤政廉洁”的机关队伍新形象,中心坚持预防在先,教育在先,规范在先,监督在先。首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中心主要领导与各审批大厅、交易中心、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市行政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其次,开展“树优良作风,促科学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和“读书思廉”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中心要求党员干部围绕廉洁型机关创建内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整改出现的问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家庭帐、亲情帐、自由帐、健康帐,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中心一直保持着干部零违纪、有效投诉零记录。

  二、2010年工作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完成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务公开,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做好再造行政审批流程的实施及巩固提高工作,着力推进并联审批和“三集中”改革工作,加大招投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和综合监管力度,努力创建“全省创先、全国一流”的行政服务中心,为宜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中心按照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中心新办公大楼的进驻及运行,逐步把“三集中”工作推进到位。与编制部门共同做好进驻中心各部门行政审批科(室)的定编、定岗、定员和明确职能、充分授权工作;进一步实现网上审批系统与部门原有系统的对结和互联互通,扩大网上审批范围,着力全面推进“三集中”工作。通过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实施及并联审批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投标工作。一是按照《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06号令)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组建综合招投标中心,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统一的交易平台。二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改进评标专家的选拔、使用、考核和管理等工作,对现有分散的部门专家库进行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评标专家库和《宜昌市专家评委管理暂行办法》。三是组织各交易中心负责人在学习考察外地综合招投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综合招投标中心工作管理方法,研究制定相关规程、规章和工作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招投标活动中投诉、举报的查处,重点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市政府赋予的监管职责,促进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中心健康水平。一是加强审批窗口规范化建设。通过制订完善考核细则,建立考核量化标准,加大对行政审批工作的考核、检查、监督力度。二是加强中心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教育、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健全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讨论实施,全面提升中心建设水平。

主题词:行政工作总结报告

  抄送: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局)、机关工委、

  政研室、文明办;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市政府办、研究室、法制办。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91210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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