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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固废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全面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栏目: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1-12-09 加入收藏
中共宜昌市固废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全面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1-12-09 17:59

宜市固废党〔2011〕23号

中共宜昌市固废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全面开展

“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全面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宜纪发[2011]7号)文件精神,依据《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全面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全面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通过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促进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和即将实施的沼气发电项目、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建设规范管理,加强招投标领域和项目建设领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工程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和干部优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活动,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廉政教育全覆盖、预警防控全覆盖、廉政制度全覆盖、精细管理全覆盖、财务规范全覆盖,努力实现“质量安全零事故、廉政投诉零举报”,切实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效益优良。

  三、创建内容

  1、创建范围。自公司成立以来政府在公司投资的各项在建、待建和已建为完的项目工程建设。

  2、创建内容。主要从项目决策、工程实施、资金管理、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廉洁从政、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

  四、工作方法

  “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活动要以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为重点,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杜绝有章不循、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注重在创新制度和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切实保障创建项目不出事、零发案、出成果、见成效。

  1、落实定点联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定四保”(定项目,保质量、保安全、保廉政、保目标)的要求,负责联系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坚持每月深入联系点现场办公、协调服务、跟踪督办,并及时将领导负责联系情况报市城管局。

  2、落实定期检查和廉政巡查制度。公司党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的廉政工作检查,并开展不定期的抽查,重点检查“依法依规、廉洁从建”情况,检查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关键对象、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风险查找、风险防范和风险化解工作。同时,要适时组织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纪检监察等单位和部门对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廉政巡查。

  3、落实定期研究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会,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动态和深化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廉政建设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紧扣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制定新措施,力求从根本上、长效机制上解决问题。

  4、落实定期汇报制度。公司党支部要坚持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廉政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以及“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坚持工程事故、违纪案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五、创建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公司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常务副经理熊辉同志担任组长,经理、纪检委员毛社高,副书记高娥任副组长,负责“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的指导。肖淑君、舒翼、田涛、任稚萍、张安杰、彭莉为领导小组成员。高娥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司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创建工作要求,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细化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持久有效开展。

  2、注重结合、整体推进。要将“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活动与我市开展的政风行风建设“回头看”工作活动相结合,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加强能力建设,增强自律力,在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制度防腐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扎实有效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3、监督检查、严格问责。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和市纪委《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全面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开展行之有效地监督工作。及时了解和监督检查 “阳光工程”的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对措施不到位的,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4、总结提高、巩固成果。对照创建活动目标要求,创新创建形式,拓展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保障创建实效。要注重加强宣传发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将目标任务量化到阶段、到个人,将创建活动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创建活动要进行总结,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政建设典型经验,不断扩大创建成效,巩固创建成果,形成创建经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廉政阳光工程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城市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委

  宜昌市固废公司办公室制             2011年7月13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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