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17年度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促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市(州)、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拟定了《2017年度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度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细则
宜昌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度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细则
栏目 | 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检查方式 |
一、 组织 体系 (18分) | 工作 机构 | 2 | 有设立地震机构的文件,有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除主要负责人以外,县市局有专职工作人员2人以上(区局1人以上)。 | 查看“三定”方案,任职文件,会议纪要等。 |
2 | 地震局(办)有部门预算经费;有防震减灾工作专项经费。 | 查看部门预算通知单 | ||
工作运行情况 | 2 | 成立了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更新(1分);每年召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1次以上(1分)。 | 查看会议纪要、文件等 | |
2 | 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展工作检查1次以上。 | 查看会议纪要、照片等、新闻报道等资料 | ||
4 | 制定发布当地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 | 查看规划、文本等资料 | ||
2 | 地震工作获当地县级政府或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 | 查看表彰文件 | ||
4 | 完成市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分解和市局以文件形式安排的业务工作等完成情况,要求有安排、有方案、有结果反馈)。 | 查看相关资料 | ||
二、 防震 减灾 法制 工作 (9分) | 推进当地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 3 | 政府或多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对推进当地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当年新出台的政府文件、纪要等每条2分,当年出台的的多部门联合文件每条1分,以前出台仍在执行的政府文件每条0.5分、多部门联合发文每条0.2分) | 查看文件资料 |
执法队伍建设 | 4 | 防震减灾执法证持证人数达到规定要求的(持证人数≥2人,得2分;不到2人的得0分);开展了执法人员培训(一次1分,不超过2分)。 | 查看执法证、照片等资料 | |
防震减灾执法检查和监督 | 2 | 有一般执法记录的(含执法通知,安评通知,检查笔录,与业主方的会议纪要,请示政府及协调其他部门向违法行为人发出的通知等),每条1分,不超过2分。 | 须附文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 |
三、 地震 监测 预报 (11分) | 台站、信息节点运行与维护 | 6 | 无观测设施和环境破坏情况(2分);台站运行率达98%以上(2分);信息节点运行率达98%以上(2分)。 | 查看资料 |
震情值班制度建设与落实 | 3 | 制定并认真落实震情值班制度(1分);及时上报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值班安排(2分)。 | 查看值班制度和值班安排表 | |
宏观观测 | 2 | 新建1处以上宏观测报网点(1分);辖区宏观观测点规范运行(1分)。 | 查看记录和资料报送情况 | |
四、 震害防御工作(21分) | 抗震设防要求管理 | 1 | 有政府文件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 查看文件资料 |
1 | 有一般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记录。(每条1分,不超过2分) | 查看记录 | ||
3 | 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含集中检查、联合执法等)。 | 查看记录、照片等资料 | ||
2 | 按时报送县(市、区)防震减灾违法案件统计表。(每次0.5分) | 查看资料报送情况 | ||
4 | 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学校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医院的门诊、医技、住院等用房设计所采用抗震设防标准;含新建和已建成工程。每个建设工程1分,不超过3分) | 查看检查记录、照片等资料 | ||
强震动管理 | 1 | 对必须建设强震动设施的工程,依法监督建设单位建设相关设施。 | 查看工作记录和资料 | |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 3 | 年新建1个以上(含1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点)。 | 查看文件 | |
4 | 印制地震安全民居建设图集或宣传资料,开展农村抗震知识科普宣传(2分)。开展建筑工匠抗震技能培训(2分)。 | 查看宣传资料、照片等 | ||
2 | 按时报送农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数据(含年度工作总结及数据汇总,下年度农居工程计划,视完成质量给分)。 | 查看资料报送情况 | ||
五、 应急 救援 工作 (20分) | 预案管理 | 5 | 县市区政府出台并落实地震专项应急预案(2分,其中制定预案1分,落实预案1分);县市区地震部门出台地震应急预案(1分);乡镇(街道)地震应急预案制定率100%(1分,按比例计分);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预案制定率100%(1分,按比例计分)。 | 预案五年内有效 |
队伍及装备 | 3 | 组建志愿者队伍(1分);当年对志愿者队伍进行培训并组织活动(1分);地震部门当年更新应急装备(1分)。 | 查看证明材料 | |
演练与培训 | 3 | 开展地震综合演练1次以上(2分);举办地震应急培训班1次以上(1分)。 | 查看演练方案、演练照片、演练总结等资料 | |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 2 | 新建1处以上地震应急避难场所(2分)。 | 查看规划文本、新建、改建避难场所照片等 | |
地震事件处置 | 6 | 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地震应急通讯录并及时更新(1分)。 | 查看资料 | |
应急通运维工作(2分,按每月运维情况计分)。 | 查看数据 | |||
稳妥处置地震事件(1分);稳妥处置地震谣言(1分);调查核实宏观异常情况(1分)。 | 查看记录 | |||
更新数据库 | 1 | 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1分) | ||
六、 社会 动员 (21分) | 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和运行 | 1 | 明确防震减灾助理员,制定防震减灾助理员相关制度,日常工作运行正常。 | 查看资料 |
示范学校创建 | 4 | 当年新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成功的,国家级1校3分,省级1校2分,市级1校1分。 | 查看文件 | |
示范社区创建 | 4 | 当年新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成功的,国家级1个3分,省级1个2分,市级1个1分。 | 查看文件 | |
科普基地建设 | 3 | 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普基地分别加3分、2分、1分,同一基地当年不重复记分。 | 查看文件 | |
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 4 | 开展地震科普知识、防震减灾法制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宣传活动(3分);推动学校、社区、企业等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每次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 查看资料、照片等活动记录 | |
5 | 做好防灾减灾日、省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等重要时段的科普宣传,按要求完成防震减灾工作信息报送任务,在各级网站、报纸、简报登载地震信息的每条0.5分,同一信息不重复记分。 | 查看资料、照片等记录 |
说明:无台站、信息节点的县市区“台站、信息节点运行与维护”项不得分,总得分按权重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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