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岗力度的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2〕22号)文件。
一、享受条件
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申领流程
1.“免申即享”。省厅按月将全省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推送到各地,各地在30日内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2.“自行申报”。企业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相关要求
1.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
2.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3.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五、温馨提示
企业认为发放数据有遗漏的,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高校毕业生名册、毕业证书、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等资料,线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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