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
栏目: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6
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新的起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最严”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自觉服从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转变监管

  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新的起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最严”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自觉服从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转变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和工作作风,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成效,引导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全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干部队伍安全。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党建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原原本本学习,理解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自选动作。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制定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

  2、抓好党建工作。推行党建“三单一表”,即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年度计划表,形成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任务管理模式。推行党建常态督查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督查,建立督查评价、通报、整改、考核、问责体系。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五星”党员创评、“微培训、微创作、微党课”、“道德讲堂”等活动。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创建,落实志愿服务。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个人收入申报等制度。强化重点管理岗位、审评审批、稽查处罚等权力运行关键部位的监督和制约。抓好第19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

  4、深化“转作风、抓落实”。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深入推进转作风抓落实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六个坚持、六个严禁”。持续抓好履职尽责,深化问题整改。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了解实情、发现问题,一月一通报。建立“转作风、抓落实”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落实各方责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5、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推进盐业体制改革、自贸区综合执法改革以及宜昌市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指挥中心成立等工作,有序承接相应监管职责。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监管体制改革。

  6、落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生产,保证生产过程符合良好操作规范。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高风险企业和高风险品种为重点开展飞行检查、回访督查和交叉执法检查。推行责任约谈、行政建议书制度。落实“督查调研月”制度。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责问责。

  7、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推行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问题食品处置等主体责任,用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企业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制度。建立企业回应社会关切制度。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在行政许可环节落实信用承诺制度,对企业实施“红黑榜”管理,继续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督作用。

  8、落实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制度。对日常检查、市场抽验、投诉举报、风险监测等渠道发现的突出问题、获取的风险信息等依法全方位公开。食品抽检信息每周发布。按照《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逐步推动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选树食品药品监管先进典型和先进事例,曝光典型案例,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投诉举报处理,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妥善处理群众在满意度测评等活动中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9、营造良好氛围。制定2018年宣传方案,有序开展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深入推进“百千万”宣传,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开放日”活动。开展“你点我查·现场直击”活动,对老百姓最关心或者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与新闻媒体一起到现场进行检查、督办。加强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微宣传”,针对容易滋生谣言的领域开展预防式科普,将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同步推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打造“食安宜昌”品牌

  10、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展示创建成果。制定出台《巩固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长效机制》并实施。明确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创、全域同创的工作格局,加快创建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引领的食品安全城市群。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估。做好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中期评估工作。开展“一镇一品”小作坊示范店提档升级活动。巩固提升省级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每个基层所至少创建5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设餐饮服务示范街、“阳光厨房”、“放心食堂”、旅游食品安全廊道和省级示范景区,推进餐饮量化等级提档升级,实施小餐饮升级改造工程,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鼓励“明厨亮灶”,力争80%以上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的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

  11、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在食品生产环节,明确企业诚信状况及风险等级,加强企业风险动态管理,对白酒、食用植物油、乳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探索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体系检查。在食品流通环节,强力推进“一票通”溯源体系建设,重点检查企业购销行为、储存及配送条件等,督促企业安全风险自查自控。在食品消费环节,督促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托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规范操作加工行为;以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为原则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落实网上订餐必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等具体要求。

  12、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高毒农药、违禁兽药为重点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在食品生产环节重点开展茶叶、白酒、调味面制品、粮食、食用油、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引导小作坊完善条件、规范加工,小作坊取证率达到70%以上。在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校园及校园周边销售无合法来源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说明书禁止声称的内容,销售问题食品,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村食品“清源”“净流”“扫雷”“利剑”专项治理。在食品消费环节重点开展农村聚餐、中央厨房、采购使用“地沟油”、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加强野生菌科普宣传,防范野生菌中毒事件。

  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确保药械化质量安全

  13、加强药械化日常监管。加强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管,做好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和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加强药化生产企业监管,强化基本药物、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特殊药品及其复方制剂、委托生产品种、抽验问题品种、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和举报信息涉及品种以及医院制剂配制监管,督促企业按照GMP标准落实良好生产规范,开展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加强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以药品购进渠道、“两票制”、药品运输及储存等为重点强化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开展GSP交叉检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认真落实“多证合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医疗器械交叉检查,交叉检查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不少于30%,每个县市区至少交叉检查1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强互联网药械交易监管和广告监测,对违法行为进行公示。提高ADR、MDR报送质量,ADR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达40%及以上,MDR报告严重比例达到25%及以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每百万人口50份以上。

  14、开展药械化专项整治。开展药品生产过程中擅自改变工艺、非法添加、数据造假以及中药生产过程中违法生产提取物、违法购用和不按规定备案提取物、违规委托生产等专项整治。开展疫苗、中药饮片、“挂靠走票”、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药师不在岗等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开展无菌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骨科植入物等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开展化妆品含禁用物质及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等专项整治。

  五、严控风险隐患,强化执法办案

  15、加强风险监测。明确食品药品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处置等程序,从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投诉举报等数据信息中捕捉风险信号,建立风险信息会商制度,发现风险点。加强风险交流和舆情防控。

  16、完善抽验检测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瞄准大型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既往抽检、节令热销、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各县市区局对食用农产品监督抽验每月不少于20个批次。农贸市场每天自检数量不少于8个。“你点我检”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药品抽检技能大比武。按照城区与县市1:1比例完成医疗器械抽验工作。加强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消除风险隐患。对食品承检机构依法依规情况、工作进度情况等开展飞行检查。

  17、强化稽查办案。加大办案力度,注重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全年案件结案率达到95%。力争案件行政复议败诉率为零,入选国家、省优秀案件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数。突出案件查办开展“利剑”等专项执法行动。推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企业”合作打假模式。加强对县市区重大疑难案件的督办和指导。坚持“处罚到人”,加强行刑对接,提高执法办案的威慑力。抓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18、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应急专家库。开展从田间到餐桌全环节食品安全应急盲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活力

  1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完成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完善提高“多证合一”改革,努力实现“办事不出门”的目标。加大对县市区局及自贸区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培训力度,深入开展“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选工作。加强审批许可及认证现场检查工作。

  20、服务产业健康发展。优化食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法律、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服务,助推食品医药产业提档升级。制定实施方案,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帮助药品生产企业做好药品注册和新产品研发。激发医药产业发展活力,督促药品生产企业主动开展工艺和质量标准提升。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仿制药生产基地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仿制药基地建设,指导和服务企业加快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推动食品药品领域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食品药品电子商务、食品药品现代物流网络的发展。

  七、坚持强基固本,提升监管能力

  2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标准、示范所创建,全市拟创建标准所37家,示范所16家。充分利用监管能力建设资金,加大对基层所软硬件设施的投入,改善办公环境和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水平。

  22、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制定食品药品监管系统3-5年培训规划,分年度、分环节、分批次开展大培训。探索与大专院校联合办学模式,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推行培训事项备案制。通过自我学习、岗位锻炼、比武竞赛、交流互换、岗位考核、参观见学、调查研究、现场执法等形式,在实践中提升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实际经验,加快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强化绩效考核,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好工作项目月度纪实管理,完善简便易行高效的绩效管理考核方式方法。

  23、推进“法治食药监”建设。建立法治“把关人”制度。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抽查、执法程序检查、案卷评查。建立“法治食药监”宣传阵地,开展精准普法、常规普法,组织全程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培养法治人物,参与“法治宜昌”建设。

  24、推进“智慧食药监”建设。推进“智慧食药监”(二期)建设,开展智慧监管竞赛活动。充分发挥“智慧食药监”系统在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履职尽责、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作用。利用系统推进对食堂、药店等业态的视频监管。共享农业、畜牧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溯源信息,推进溯源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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