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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准予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决定书(鄂科动许准〔2022〕第22号)
栏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8-25 加入收藏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许可变更申请及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六条,《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申请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设施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同济医院科研大楼18-20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441437486D许可证编号SYXK(鄂)2019—0106有效期限2019.2.12-2024.2.11变更事项适  用  范  围变更前动物实验普通环境(家兔、豚鼠、犬、小型猪、猴,1927㎡)变更后动物实验普通环境(家兔、豚鼠、犬、小型猪、猴,1747㎡)隔离环境(SPF级小鼠,180㎡)请你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 系 人:乔楚华联系电话:027-87135809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8月25日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许可变更申请及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六条,《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设施地址

武汉市蔡甸区同济医院科研大楼18-20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000441437486D

许可证编号

SYXK(鄂)2019—0106

有效期限

2019.2.12-2024.2.11

变更事项

适  用  范  围

变更前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家兔、豚鼠、犬、小型猪、猴,1927㎡)

变更后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家兔、豚鼠、犬、小型猪、猴,1747㎡)

隔离环境(SPF级小鼠,180㎡)

请你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系 人:乔楚华

联系电话:027-8713580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82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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