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许可变更申请及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六条,《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设施地址 | 武汉市蔡甸区同济医院科研大楼18-20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20000441437486D |
许可证编号 | SYXK(鄂)2019—0106 |
有效期限 | 2019.2.12-2024.2.11 |
变更事项 | 适 用 范 围 |
变更前 |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家兔、豚鼠、犬、小型猪、猴,1927㎡) |
变更后 | 动物实验 普通环境(家兔、豚鼠、犬、小型猪、猴,1747㎡) 隔离环境(SPF级小鼠,180㎡) |
请你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配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 系 人:乔楚华
联系电话:027-8713580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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