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非煤矿山专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第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9-27
各市(州)、潜江市、神农架林区非煤矿山专委会,省非煤矿山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当前,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进入9月份以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2021年9月21日,宜都市安泰石料有限公司大水桥建筑石料矿(50万t/a)在矿区内转运尾泥过程中,被高陡边坡上垮落的浮石击中运输车辆驾驶室,造成1人死亡。9月23日,保康县龙蟒(保康)白竹磷矿+820m水平采准巷道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这两起事故是在近期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多次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和9月20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矿安〔2021〕126号)印发后发生的,充分暴露出事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和薄弱环节,也反映出部分地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坚决,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折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措施浮于表面等,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矿安〔2021〕126号文件和全省7月23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精神,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管控矿山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措施,确保非煤矿山年度“一无两降三提升”工作目标实现,现就加强第四季度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第四季度历来是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今年还面临着秋汛攻坚期、生产旺盛期、矿产品价格高位期、地方换届磨合期、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期等情况,非煤矿山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同时,还接受着国庆假期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点时节安全生产工作的考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真正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盯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深入扎实做好第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工作。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截止9月23日,全省非煤矿山共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8人,其中,地下矿山6起6人(均为冒顶片帮事故),露天矿山2起2人,各地、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以事故为鉴,举一反三,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要按照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重点矿山设计复核检查等,督促企业不间断地对基础管理、生产系统、设施设备、工艺环节、作业现场、作业岗位等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大排查,重点关注采空区、顶板、通风、提升运输、边坡等关键部位,严防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坠罐跑车、片帮冒顶、边坡垮塌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每座矿山的风险分析、研判和管控,既要紧盯灾害重、管理差的正常生产建设矿山,又要紧盯停产整改、长期停产停工、入井人数多、开采深度大等高风险矿山和尾矿库,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要求,强化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联系指导、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责任,全力消除监管盲区漏洞。要加强新版《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等法规文件的宣贯落实,监督企业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同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全面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强化抽查检查督导,要通过专项整治,提升一批企业,整顿一批企业,关闭一批企业,全面提高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三、严格执法标准,切实加大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力量开展明查暗访,统筹推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大排查、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科学研判风险,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以建代采、不按设计生产建设、以生态修复或隐患治理名义非法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用好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加大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对安全大排查自查和外包工程清理不认真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滞后、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要依法实施上限处理;对拒不落实执法检查处罚要求、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反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调查处理并实施严格处罚,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实施联合惩戒。四、强化应急值守,全力做好非煤矿山重点时段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第四季度,特别是国庆期间和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值班值守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各类事故重大险情的报告。各矿山企业要针对应急资源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每一名从业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措施。要密切关注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妥善应对,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建设,依法组织职工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自觉接受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批评、检举和控告。要完善和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快速严肃查处各类事故隐患举报,坚决防范遏制矿山事故发生。请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迅速将本通知精神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湖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9月27日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各市(州)、潜江市、神农架林区非煤矿山专委会,省非煤矿山专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进入9月份以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2021年9月21日,宜都市安泰石料有限公司大水桥建筑石料矿(50万t/a)在矿区内转运尾泥过程中,被高陡边坡上垮落的浮石击中运输车辆驾驶室,造成1人死亡。9月23日,保康县龙蟒(保康)白竹磷矿+820m水平采准巷道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这两起事故是在近期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多次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和9月20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矿安〔2021〕126号)印发后发生的,充分暴露出事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和薄弱环节,也反映出部分地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坚决,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折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措施浮于表面等,教训极为深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矿安〔2021〕126号文件和全省7月23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精神,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管控矿山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措施,确保非煤矿山年度“一无两降三提升”工作目标实现,现就加强第四季度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第四季度历来是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今年还面临着秋汛攻坚期、生产旺盛期、矿产品价格高位期、地方换届磨合期、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期等情况,非煤矿山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同时,还接受着国庆假期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点时节安全生产工作的考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真正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盯本地区、本部门和本企业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深入扎实做好第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工作。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截止9月23日,全省非煤矿山共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8人,其中,地下矿山6起6人(均为冒顶片帮事故),露天矿山2起2人,各地、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以事故为鉴,举一反三,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要按照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重点矿山设计复核检查等,督促企业不间断地对基础管理、生产系统、设施设备、工艺环节、作业现场、作业岗位等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大排查,重点关注采空区、顶板、通风、提升运输、边坡等关键部位,严防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坠罐跑车、片帮冒顶、边坡垮塌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每座矿山的风险分析、研判和管控,既要紧盯灾害重、管理差的正常生产建设矿山,又要紧盯停产整改、长期停产停工、入井人数多、开采深度大等高风险矿山和尾矿库,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要求,强化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联系指导、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责任,全力消除监管盲区漏洞。要加强新版《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等法规文件的宣贯落实,监督企业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同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全面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强化抽查检查督导,要通过专项整治,提升一批企业,整顿一批企业,关闭一批企业,全面提高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三、严格执法标准,切实加大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力量开展明查暗访,统筹推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大排查、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科学研判风险,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以建代采、不按设计生产建设、以生态修复或隐患治理名义非法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用好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加大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对安全大排查自查和外包工程清理不认真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滞后、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要依法实施上限处理;对拒不落实执法检查处罚要求、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反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调查处理并实施严格处罚,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实施联合惩戒。

四、强化应急值守,全力做好非煤矿山重点时段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第四季度,特别是国庆期间和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值班值守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各类事故重大险情的报告。各矿山企业要针对应急资源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每一名从业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措施。要密切关注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妥善应对,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建设,依法组织职工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自觉接受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批评、检举和控告。要完善和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快速严肃查处各类事故隐患举报,坚决防范遏制矿山事故发生。

请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迅速将本通知精神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湖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