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北台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复函
栏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8-26 加入收藏
索 引 号:MB1803251/2021-38350分     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布机构: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日期:2021-08-24 15:15文   号:鄂环审〔2021〕203号效力状态:有效名   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北台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复函湖 北 省 生 态 环 境 厅鄂环审〔2021〕203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北台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复函湖北台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现场核查意见,现对你公司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宜函复如下:一、同意办理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为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321-026-48,321-034-48)。核准经营设施地址为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红城乡华中生态示范铝产业园内。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规模为3万吨/年;经营期限为一年。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有关要求,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经营许可证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和“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全过程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引发二次污染事故。三、你公司应有针对性加强人员培训和环境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能力,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四、请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公司日常环境监督管理,试运行期间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我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8月24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