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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
栏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30 加入收藏
索 引 号:MB1803251/2021-33094分     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布机构: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日期:2021-06-28 17:10文   号:鄂环审〔2021〕146号效力状态:有效名   称: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湖 北 省 生 态 环 境 厅鄂环审〔2021〕146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申请收悉。经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依据复函(赣环固转函〔2021〕535号)意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赣环固体〔2020〕32号)要求,鉴于铝灰渣具有反应性,运输、贮存风险大,我厅不同意湖北航特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产生的300吨铝灰渣(321-026-48)跨省转移至江西省米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我厅不同意你单位将产生的300吨铝灰渣(321-026-48)跨省转移至江西省米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利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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