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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
栏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07 加入收藏
索 引 号:MB1803251/2021-30943分     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布机构: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日期:2021-06-04 17:00文   号:鄂环审〔2021〕125号效力状态:有效名   称: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湖 北 省 生 态 环 境 厅鄂环审〔2021〕125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申请收悉。经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依据复函(赣环固转函〔2021〕436号)意见(根据接受单位的来函说明,其因市场原因放弃该批次跨省转入。鉴此,我厅不同意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将其产生的125吨废催化剂(271-006-50)跨省转移至江西省君鑫贵金属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我厅不同意你单位将产生的125吨废催化剂(271-006-50)跨省转移至江西省君鑫贵金属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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