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7]-08738号)的要求,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对“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门禁监控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进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范围
1、项目编号:SHZS-20170524002
2、项目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门禁监控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3、招标内容:对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门禁监控系统进行安装、维修及维保工作,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六章内容。
4、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质保期一年
5、预算金额:22.1万元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2.1万元,最终报价超过该控制价的供应商其报价作废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3年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记录。
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一卡通消费系统、一卡通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一卡通停车场系统、公文交换柜系统)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谈判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17年5月25日至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办事处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与四新南路交汇处和昌都汇华府二期办公楼9层)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购买文件时需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3)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2014年、2015年)、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和近三个月企业缴纳社保情况证明;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
供应商应于2017年6月6日上午8:30~9:30时(北京时间)之间将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办事处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与四新南路交汇处和昌都汇华府二期办公楼9层),迟到的文件不予接受。
五、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
采购人将于2017年6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开始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磋商地点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邮 编:430030
电 话:027-83460348
招标代理: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办事处地址:汉阳区江城大道与四新南路交汇处和昌都汇华府二期办公楼9层
邮 编:430033
联 系 人:张先生、刘女士
电 话:027-83657143
2017年5月24日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