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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栏目: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29 加入收藏
一、招标条件: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3]52号文和宜财采计[2013]969号文批准建设,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一切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1、工程概况:
  一、招标条件: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3]52号文和宜财采计[2013]969号文批准建设,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一切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为地上8900.43平方米,地下2729.4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7层、地下1层。
  2、工程地点: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通风消防、监控、电梯等全部专业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 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5、拟承担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各一人、现场专职安全员2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承担岗位与证书上登记的一致。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8、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查询投标企业诚信评价得分并当众公布);
  9、投标人2010年1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但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29日至201387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后,方可登陆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9.139.130.120/ychy)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3729日至20138229:30时(北京时间)通过CA认证锁登陆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目(http://219.139.130.120/ychy)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229:30时。具体要求:
  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室;
  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书或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应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3年729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十、信息发布开始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覃丽蓉
  电 话:0717-644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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