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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7、2008年度体育教练员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体育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09-04-03 加入收藏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体育(文体)局及省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职称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现就做好2007、2008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及办法     2007、2008年在岗,且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按鄂职改办[2008]36号文执行。作为过渡政策,对单位有空缺岗位并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有要求,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07年已退休人员,允许申报评审)均可申报评审。不纳入设岗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等人员申报不受此限制。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凡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允许“双破”,所有破格申报、转评、转评晋升人员必须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事业单位中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评审的,经有管理权限的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同意,“高级可按退二进一,中级按退三进一”的办法处理。原则上不允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超过本单位最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限制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     (一)体育教练高级职务的申报,分别按照《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4]17号)及关于印发《湖北省执行<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职[1996]8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见湖北省体育局网站(www.hbsport.gov.cn)。     (二)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对于文革期间“大学普通班”学历申报高级职称的,按照本科学历正常申报评审(学历参照当年学校规格认证)。 三、报审材料内容     (一)材料清单一份,粘贴在材料袋上,并标明单位、姓名、项目、申报级别。     (二)本级单位推荐审定的报送综合报告(函)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     (三)《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一式2份。     (四)《教练员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     (五)近两个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各1份。     (六)本人学历证书、岗位培训证书(拟申报级别)、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七)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由2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后,分别填写《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八)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要填写《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报批。     (九)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及证明能力、水平和业绩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改报专业的人员须提供《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单位提供公示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 四、报审材料注意事项     (一)报送材料由各市、州、省直管市职改办或省体育局直属单位等有关省直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报送,报送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包括有关表格)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并按要求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参评。如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格根据申报者实际所从事的岗位专业性质进行核对,对其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 申报个人的《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经省职改办审批,未经审批的,不予受理材料。     (二)提供的审定材料必须清楚、真实、完整、一致,不得多项、漏项或涂改,推荐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查,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     (三)填报《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注意事项     1、个人填报的内容均须打印,每页每项须填写齐全,没有的填“无”。      2、“项目”栏,须填写具体项目,以国家正式开展的运动项目名称为准。      3、“参加工作时间”及“任教练时间”栏,须填写具体年、月,不可笼统填写“已工作多少年”或“已任教多少年”。      4、“工作经历”栏,曾担任或现任国家队教练的,须如实填写,时间需具体到月。      5、“论文、学术交流”栏,填写的论文名称要与实际提供的论文稿件相符。      6、主要工作业绩(一):必须注明对队员或队伍的培训起、止时间,具体到月;参赛时间必须具体到月;注明比赛名称的同时,必须注明参赛项目;训练竞赛部门审核意见栏,必须加盖公章。      7、主要工作业绩(二):在主要工作业绩(二)里填写的比赛成绩,不要与主要工作业绩(一)重复;输送到何单位栏,要填写最终输送单位;最终输送到国家队的队员名字必须全部列出,并注明对该队员的培训起、止年月;“所训练运动员完成大纲情况”必须填写所培训运动员人数、及格率、良好率、优秀率。训练竞赛部门审核意见栏,必须加盖公章。     (四)论文只提交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并在文稿右上角注明发表时间,发表的刊物、期号,获奖情况等。        《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填写要求:     1、两名专家对同一篇论文分别进行鉴定。     2、两名专家分别填写论文鉴定表。     3、鉴定专家职务不低于高级专业职务。     4、每张论文鉴定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五)《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中破格条件一栏,请注明破格类别(学历或资历),并对照《湖北省执行<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的实施细则》中有关破格条件填写。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所有材料和证书有效截止时间为2007年(指2007年底已退休的申报人员)或2008年12月31日。 五、报审材料要求     (一)审定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教练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外,其他材料均按A4纸规格印制。     (二)各地材料统一由市、州职改办审核造册上报;省直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造册报送。 省高级教练审核组不直接审核各地报送的申报人学历证书、岗位培训证书(拟申报级别)、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材料,由各地、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把关。报送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经申报者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和市州职改办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经手人签名方为有效。省体育局直属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中,学历证书、岗位培训证书(拟申报级别)、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 报送材料时间从4月1日至4月20日止。需要报送省体育局评审中、初教练员职务的单位,也请在上述时间内报送材料,不再另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评审费300元(中级150,初级100),论文鉴定费100元(中、初级50,有论文鉴定的不需交)评审费与申报材料一并送交省体育局人事处。     (四)凡不按照规定内容、程序、时间及要求报送的材料本年度将不再受理,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遵照执行。 联 系 人:刘王为 联系电话:027-87313657、87313641(传真) 报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5号湖北省体育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071 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可从湖北省体育局网站(www.hbsport.gov.cn)下载。  附: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 附件下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附件下载 3、《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 附件下载 4、《教练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附件下载 5、《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附件下载 6、《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附件下载 7、《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下载 8、《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附件下载 9、公示情况证明(式样) 附件下载 10、公示的公告(式样) 附件下载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体育(文体)局及省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职称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现就做好2007、2008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及办法 

    2007、2008年在岗,且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按鄂职改办[2008]36号文执行。作为过渡政策,对单位有空缺岗位并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有要求,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2007年已退休人员,允许申报评审)均可申报评审。不纳入设岗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等人员申报不受此限制。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凡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允许“双破”,所有破格申报、转评、转评晋升人员必须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事业单位中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评审的,经有管理权限的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同意,“高级可按退二进一,中级按退三进一”的办法处理。原则上不允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超过本单位最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限制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 

    (一)体育教练高级职务的申报,分别按照《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4]17号)及关于印发《湖北省执行<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职[1996]8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见湖北省体育局网站(www.hbsport.gov.cn)。 

    (二)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对于文革期间“大学普通班”学历申报高级职称的,按照本科学历正常申报评审(学历参照当年学校规格认证)。 

三、报审材料内容 

    (一)材料清单一份,粘贴在材料袋上,并标明单位、姓名、项目、申报级别。 

    (二)本级单位推荐审定的报送综合报告(函)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 

    (三)《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一式2份。 

    (四)《教练员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 

    (五)近两个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各1份。 

    (六)本人学历证书、岗位培训证书(拟申报级别)、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七)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由2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后,分别填写《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八)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要填写《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报批。 

    (九)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及证明能力、水平和业绩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改报专业的人员须提供《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单位提供公示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 

四、报审材料注意事项 

    (一)报送材料由各市、州、省直管市职改办或省体育局直属单位等有关省直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报送,报送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包括有关表格)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并按要求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未按要求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参评。如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格根据申报者实际所从事的岗位专业性质进行核对,对其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 

申报个人的《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经省职改办审批,未经审批的,不予受理材料。 

    (二)提供的审定材料必须清楚、真实、完整、一致,不得多项、漏项或涂改,推荐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查,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 

    (三)填报《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注意事项 

    1、个人填报的内容均须打印,每页每项须填写齐全,没有的填“无”。  

    2、“项目”栏,须填写具体项目,以国家正式开展的运动项目名称为准。  

    3、“参加工作时间”及“任教练时间”栏,须填写具体年、月,不可笼统填写“已工作多少年”或“已任教多少年”。  

    4、“工作经历”栏,曾担任或现任国家队教练的,须如实填写,时间需具体到月。  

    5、“论文、学术交流”栏,填写的论文名称要与实际提供的论文稿件相符。  

    6、主要工作业绩(一):必须注明对队员或队伍的培训起、止时间,具体到月;参赛时间必须具体到月;注明比赛名称的同时,必须注明参赛项目;训练竞赛部门审核意见栏,必须加盖公章。  

    7、主要工作业绩(二):在主要工作业绩(二)里填写的比赛成绩,不要与主要工作业绩(一)重复;输送到何单位栏,要填写最终输送单位;最终输送到国家队的队员名字必须全部列出,并注明对该队员的培训起、止年月;“所训练运动员完成大纲情况”必须填写所培训运动员人数、及格率、良好率、优秀率。训练竞赛部门审核意见栏,必须加盖公章。 

    (四)论文只提交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并在文稿右上角注明发表时间,发表的刊物、期号,获奖情况等。    

    《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填写要求: 

    1、两名专家对同一篇论文分别进行鉴定。 

    2、两名专家分别填写论文鉴定表。 

    3、鉴定专家职务不低于高级专业职务。 

    4、每张论文鉴定表均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五)《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中破格条件一栏,请注明破格类别(学历或资历),并对照《湖北省执行<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的实施细则》中有关破格条件填写。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所有材料和证书有效截止时间为2007年(指2007年底已退休的申报人员)或2008年12月31日。 

五、报审材料要求 

    (一)审定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教练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外,其他材料均按A4纸规格印制。 

    (二)各地材料统一由市、州职改办审核造册上报;省直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造册报送。 

省高级教练审核组不直接审核各地报送的申报人学历证书、岗位培训证书(拟申报级别)、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材料,由各地、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把关。报送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经申报者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和市州职改办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经手人签名方为有效。省体育局直属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中,学历证书、岗位培训证书(拟申报级别)、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 

报送材料时间从4月1日至4月20日止。需要报送省体育局评审中、初教练员职务的单位,也请在上述时间内报送材料,不再另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评审费300元(中级150,初级100),论文鉴定费100元(中、初级50,有论文鉴定的不需交)评审费与申报材料一并送交省体育局人事处。 

    (四)凡不按照规定内容、程序、时间及要求报送的材料本年度将不再受理,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遵照执行。

 


联 系 人:刘王为 

联系电话:027-87313657、87313641(传真) 

报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5号湖北省体育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071 

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可从湖北省体育局网站(www.hbsport.gov.cn)下载。 

 

附: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 附件下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附件下载 

3、《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 附件下载 

4、《教练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附件下载 

5、《专家对教练员论文鉴定表》 附件下载 

6、《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附件下载 

7、《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下载 

8、《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附件下载 

9、公示情况证明(式样) 附件下载 

10、公示的公告(式样) 附件下载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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