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店小二” 专线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
栏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11-10 加入收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政策咨询多头找、联系电话不统一、诉求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践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畅通企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店小二”专线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鄂营商发〔2021〕5号)要求,现就建立省医保局“店小二”专线服务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省医保局对外统一设立本部门“店小二”服务专线电话,并通过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落实全天候(含节假日)24小时接听制度,实现一个号码统一对外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民惠企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专线受理与后台分头办理紧密衔接,确保企业群众咨询与诉求问题得到高效办理,实现专线电话接得快、分得准、办得实。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服务电话。省局设置一个统一对外服务的“店小二”专线电话027-87265900,负责受理企业、群众政策咨询、意见建议等诉求。在省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店小二”服务专线号码,同步调整本单位在114查询、搜索引擎、网站等不同渠道公布对外服务电话或联系方式,确保一号对外、统一受理企业群众诉求。    (二)规范运行管理。强化内部统筹管理,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处置、办结答复、回访评价、审结归档”等环节闭环运行,建立登记制度。对一般性咨询当场予以解答;对相对专业的问题和需由相应市州医保局或省局内设机构办理的,采取派发工单等方式处办;对信访投诉类问题应告知服务对象通过阳光信访平台、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等渠道办理;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诉求,应告知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和渠道,或提出可行建议。对服务对象“只说yes不说no”,禁止设障碍、打回票。省局机关纪委定期对办理结果进行回访,切实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三)确保互联互通。强化“店小二”专线与各类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店小二”专线和现有的12345热线平台协同运行,丰富企业群众咨询和表达诉求的渠道。县级以上医保部门参照省局模式建立本地医保“店小二”专线服务热线,与省局专线上下贯通、信息互通,提高服务效能。专线机制建设情况以市州为单位,于10月30日前报省局规财法规处。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医保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医保“店小二”专线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医保部门要建立“店小二”专线服务工作台账,对办结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每个事项办理过程可追溯、可评价。(三)加强监督问效。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规定执行、工作效率、办结实效等情况,加强对诉求办理问题解决率、服务对象满意率等指标的综合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办理效率。对办理质量差、推诿扯皮、谎报瞒报、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021年10月20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相关附件:var annex = $("#annex");var list = $("#list"); if(!list.has(‘li‘).length){ annex.hide();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政策咨询多头找、联系电话不统一、诉求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践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畅通企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店小二”专线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鄂营商发〔2021〕5号)要求,现就建立省医保局“店小二”专线服务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省医保局对外统一设立本部门“店小二”服务专线电话,并通过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落实全天候(含节假日)24小时接听制度,实现一个号码统一对外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民惠企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专线受理与后台分头办理紧密衔接,确保企业群众咨询与诉求问题得到高效办理,实现专线电话接得快、分得准、办得实。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服务电话。省局设置一个统一对外服务的“店小二”专线电话027-87265900,负责受理企业、群众政策咨询、意见建议等诉求。在省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店小二”服务专线号码,同步调整本单位在114查询、搜索引擎、网站等不同渠道公布对外服务电话或联系方式,确保一号对外、统一受理企业群众诉求。

    (二)规范运行管理。强化内部统筹管理,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处置、办结答复、回访评价、审结归档”等环节闭环运行,建立登记制度。对一般性咨询当场予以解答;对相对专业的问题和需由相应市州医保局或省局内设机构办理的,采取派发工单等方式处办;对信访投诉类问题应告知服务对象通过阳光信访平台、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等渠道办理;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诉求,应告知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和渠道,或提出可行建议。对服务对象“只说yes不说no”,禁止设障碍、打回票。省局机关纪委定期对办理结果进行回访,切实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三)确保互联互通。强化“店小二”专线与各类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店小二”专线和现有的12345热线平台协同运行,丰富企业群众咨询和表达诉求的渠道。县级以上医保部门参照省局模式建立本地医保“店小二”专线服务热线,与省局专线上下贯通、信息互通,提高服务效能。专线机制建设情况以市州为单位,于10月30日前报省局规财法规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医保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医保“店小二”专线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医保部门要建立“店小二”专线服务工作台账,对办结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每个事项办理过程可追溯、可评价。

(三)加强监督问效。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规定执行、工作效率、办结实效等情况,加强对诉求办理问题解决率、服务对象满意率等指标的综合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办理效率。对办理质量差、推诿扯皮、谎报瞒报、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