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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解读】省医保局参加省政府网“在线访谈”节目
栏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11-04 加入收藏
政策解读 window.audiojs.events.ready(function() { window.audiojs.create(document.getElementById("audio_3851956")); });10月27日,省医保局围绕“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破解异地就医难,提升人民幸福感”主题,参加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戴伟对跨省异地就医的类型、适用人群、报销费用计算待遇政策、结算方式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一一给予解答。 我省跨省异地就医分为普通门诊、住院医疗、门诊慢特病三种类型。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均四类参保人群到异地住院治疗或在门诊就医,都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今后也将实现直接报销。跨省异地就医报销的比例、起付标准、报销限额按各参保地相关政策执行。我省参保人跨省门诊异地就医,不需要备案,在指定的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刷卡结算。我省参保人跨省异地办理住院的流程分为三步,首先参保人需要到参保地进行备案,其次选择就医地点,最终持有效证件(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就医。为了便于管理,门慢特患者还需备案到具体的定点医疗机构,而不是居住地的所在医院。目前,门诊慢性病患者跨省异地就医尚未全面推开,我省已将宜昌、随州、仙桃、潜江作为试点城市上报国家,总结经验后再全面推进。2016年底国家启动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2021年2月1日起,国家医疗保障局又新增了湖北等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医保局不断落实、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到目前为止,我省17个地市(州)和62%的县(市)都有了跨省门诊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随着老百姓对健康、医疗的质量需求不断提升,省医保局将通过优化医保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让异地就医参保群众看病更便捷,报销更方便,以提升医保服务提升参保群众的待遇享受,为异地就医参保群众带来更多便利,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点击下方图片查看访谈: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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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省医保局围绕“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破解异地就医难,提升人民幸福感”主题,参加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戴伟对跨省异地就医的类型、适用人群、报销费用计算待遇政策、结算方式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一一给予解答。 

我省跨省异地就医分为普通门诊、住院医疗、门诊慢特病三种类型。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均四类参保人群到异地住院治疗或在门诊就医,都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今后也将实现直接报销。跨省异地就医报销的比例、起付标准、报销限额按各参保地相关政策执行。

我省参保人跨省门诊异地就医,不需要备案,在指定的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刷卡结算。我省参保人跨省异地办理住院的流程分为三步,首先参保人需要到参保地进行备案,其次选择就医地点,最终持有效证件(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就医。为了便于管理,门慢特患者还需备案到具体的定点医疗机构,而不是居住地的所在医院。目前,门诊慢性病患者跨省异地就医尚未全面推开,我省已将宜昌、随州、仙桃、潜江作为试点城市上报国家,总结经验后再全面推进。

2016年底国家启动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2021年2月1日起,国家医疗保障局又新增了湖北等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医保局不断落实、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到目前为止,我省17个地市(州)和62%的县(市)都有了跨省门诊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随着老百姓对健康、医疗的质量需求不断提升,省医保局将通过优化医保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让异地就医参保群众看病更便捷,报销更方便,以提升医保服务提升参保群众的待遇享受,为异地就医参保群众带来更多便利,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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