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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严格执法——集中力量打好环保“三大战役”
栏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4-06-21 加入收藏
强化责任严格执法——集中力量打好环保“三大战役”
强化责任 严格执法——集中力量打好环保“三大战役”
日期:2014-06-21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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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副市长刘建新在收看全国及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合执法的强大攻势,集中力量打好环保“三大战役”(呼吸保卫战、河流保卫战、减排攻坚战)。
    刘建新指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是落实环境保护“三大战役”、“坚决向污染宣战”的具体行动,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
    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加强对可能影响饮水安全的医药、化工、造纸、危险化学品、尾矿库及污水处理厂的风险排查和监督管理,加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
    抓好重点领域大气污染专项整治。上半年,市政府已经陆续出台《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宜昌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宜昌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宜昌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宜昌市城区清洁能源改造实施方案》、《宜昌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正在制定中。下一阶段,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园区供热管道建设;加强工业企业废气监管和治理;综合整治城市道路、施工扬尘;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
    抓好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回头看”。要继续排查和整治涉重金属和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污染,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要强化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环保守法和自律。对停产整治企业,未经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正常生产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管;对在建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不得批准其试生产。
    刘建新强调,要以“两高”司法解释、《宜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为武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要挂牌督办,一查到底。 (三峡日报记者金贵满,通讯员罗继涛、柳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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