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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古树名木保护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7-31 加入收藏
一、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项目立项目的: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被誉为活的文物。根据《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36号令)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统计财政预算,并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牌(已死亡的古树名木除外),同时禁止移植古树名木,国家重点工程除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的宣传、培训,指导养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年度绩效目标:保护全省2100株古树名木。(二)项目资金情况本项目是常年性、持续性项目,2018年2月,《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8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2号)批复了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下达项目预算支出为1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省政府336号令要求,省级财政从2011年起增设了古树名木省级补助资金105万元,对一级保护古树名木按每株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管护补助。根据《湖北省一级保护古树名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农发〔2011〕70号)规定,该项资金由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级次拨付,由县级财政部门及时全额拨付县级林业主管部门。2011-2014年,该项资金一直在线下按程序拨付,但由于现行省级财政预算指标拨付以万元为单位,零头不能拨付,而根据全省古树名木清查数据和补助标准,分配给各地的资金普遍有零头,造成一些地方古树名木保护政策难以落实到位,为此,省政府以秘四字〔2014〕507号批复同意,从2015年起,将省级营造林及资源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经费”专项资金105万元由线下调整为部门预算项目(线上)。2015-2017年,通过部门预算项目将上述补助资金拨付有关市州财政专户,再由相关市州林业局拨付一级保护古树名木所在县。2018年,省林业局按惯例拨付该项资金时,国库支付系统审核不予拨付,且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导致该项资金指标一直滞留,遂向省财政厅申请将该项资金结转到2019年,并根据新的国库支付要求,重新由线上调整到线下,尽快拨付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无。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无。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无。(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无。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一)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无。(三)拟公开情况。无。五、2018年度古树名木保护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项目立项目的: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被誉为活的文物。根据《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36号令)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统计财政预算,并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牌(已死亡的古树名木除外),同时禁止移植古树名木,国家重点工程除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的宣传、培训,指导养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年度绩效目标:保护全省2100株古树名木。

(二)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是常年性、持续性项目,20182月,《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8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8〕2号)批复了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下达项目预算支出为1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政府336号令要求,省级财政从2011年起增设了古树名木省级补助资金105万元,对一级保护古树名木按每株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管护补助。根据《湖北省一级保护古树名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农发〔201170号)规定,该项资金由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级次拨付,由县级财政部门及时全额拨付县级林业主管部门。2011-2014年,该项资金一直在线下按程序拨付,但由于现行省级财政预算指标拨付以万元为单位,零头不能拨付,而根据全省古树名木清查数据和补助标准,分配给各地的资金普遍有零头,造成一些地方古树名木保护政策难以落实到位,为此,省政府以秘四字〔2014507号批复同意,从2015年起,将省级营造林及资源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经费”专项资金105万元由线下调整为部门预算项目(线上)。2015-2017年,通过部门预算项目将上述补助资金拨付有关市州财政专户,再由相关市州林业局拨付一级保护古树名木所在县。2018年,省林业局按惯例拨付该项资金时,国库支付系统审核不予拨付,且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导致该项资金指标一直滞留,遂向省财政厅申请将该项资金结转到2019年,并根据新的国库支付要求,重新由线上调整到线下,尽快拨付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无。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无。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无。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无。

(三)拟公开情况。

无。

五、2018年度古树名木保护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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