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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190163号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3-26 加入收藏
案    由:关于提高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补助项目标准的建议分    类:经济建设-财税主 题 词:| 财税 |提案件人:谢蓉(共1名)办理单位:主办:湖北省财政厅会办:省林业局内    容:未来3年,还有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需按期脱贫,这些贫困人口多集中在生态区位重要、森林资源丰富的偏远山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研究把天保工程范围扩大到全国,争取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重要批示精神,该区域内天然林理应全部纳入到保护范围,享受生态补偿政策,如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宜昌市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32万亩、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121.69万亩,占全市天然林总面积不到十分之一,仅五峰、长阳、兴山、秭归和远安等贫困地区还有535.7万亩尚未纳入补偿。现阶段,将贫困地区天然林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举措。目前,天然林补偿标准明显偏低,每亩每年最高补偿标准为15元,省级以下公益林尚未落实补偿资金。按照目前宜昌市森林资源年均生长量和木材市场行情测算,每亩经济价值可达50元左右,加上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保守估算每亩森林价值应可达100元以上。由此可见,现行生态补偿标准,无法体现出天然林以及公益林应有的价值,也不足以弥补林农损失,尤其对贫困人口而言,捧着“金饭碗”讨饭吃,弥足珍贵的森林资源创造的价值没有得到合理回报,不利于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实现小康。建议:(一)扩大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范围。目前,宜昌市纳入森林生态补偿面积909.86万亩,尚有987.25万亩天然林(含县级公益林)未纳入补偿范围,其中,五峰、长阳、兴山、秭归和远安等5县市共有535.7万亩,建议国家林草局或省林业局扩大宜昌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范围,增加宜昌市贫困地区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535.7万亩。(二)提高贫困地区生态补偿标准。建议中央、省级财政加大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资金投入力度,将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等生态补偿进一步提高,从现在的每亩每年15元提高至30-50元。代表通讯录1. 谢蓉,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许家冲村委会,443131承办单位通讯录1. 省财政厅(明新伟),武昌区中北路8号,430071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案    由:

关于提高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补助项目标准的建议

分    类:

经济建设-财税

主 题 词:

| 财税 |

提案件人:

谢蓉(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湖北省财政厅

会办:省林业局

内    容:

未来3年,还有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需按期脱贫,这些贫困人口多集中在生态区位重要、森林资源丰富的偏远山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研究把天保工程范围扩大到全国,争取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重要批示精神,该区域内天然林理应全部纳入到保护范围,享受生态补偿政策,如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宜昌市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32万亩、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121.69万亩,占全市天然林总面积不到十分之一,仅五峰、长阳、兴山、秭归和远安等贫困地区还有535.7万亩尚未纳入补偿。现阶段,将贫困地区天然林全部纳入保护范围,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举措。

目前,天然林补偿标准明显偏低,每亩每年最高补偿标准为15元,省级以下公益林尚未落实补偿资金。按照目前宜昌市森林资源年均生长量和木材市场行情测算,每亩经济价值可达50元左右,加上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保守估算每亩森林价值应可达100元以上。由此可见,现行生态补偿标准,无法体现出天然林以及公益林应有的价值,也不足以弥补林农损失,尤其对贫困人口而言,捧着“金饭碗”讨饭吃,弥足珍贵的森林资源创造的价值没有得到合理回报,不利于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实现小康。

建议:

(一)扩大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范围。目前,宜昌市纳入森林生态补偿面积909.86万亩,尚有987.25万亩天然林(含县级公益林)未纳入补偿范围,其中,五峰、长阳、兴山、秭归和远安等5县市共有535.7万亩,建议国家林草局或省林业局扩大宜昌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范围,增加宜昌市贫困地区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535.7万亩。

(二)提高贫困地区生态补偿标准。建议中央、省级财政加大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资金投入力度,将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等生态补偿进一步提高,从现在的每亩每年15元提高至30-50元。

代表通讯录

1. 谢蓉,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许家冲村委会,443131

承办单位通讯录

1. 省财政厅(明新伟),武昌区中北路8号,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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