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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 第20190110号
栏目:湖北省林业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9-03-26 加入收藏
案    由:关于创新财政体制机制推动我省乡村绿色发展的建议分    类: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主 题 词:提案件人:省台盟(共1名)办理单位:主办:湖北省财政厅会办: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局内    容: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乡村发展道路”的重要内涵。我省长期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农业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生态环境资源严重透支。一方面,农业内源性污染问题严重。2017年,全省化肥折纯达318万吨,居全国第五,实际利用率仅1/3,导致大量土壤酸化板结。2016年,农药使用量4.72万吨,有效利用率仅40%,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不足50%,秸秆综合利用率80%。农田地膜每年的残留量为3万吨,回收率不到40%。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外源性污染也日趋严重。此外,由于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偏低,乡村环境污染严重。乡村绿色发展是我省目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较为突出的领域,也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小康的短板。乡村绿色发展离不开健全的财力保障制度,推进乡村绿色发展需要破解现行财政体制机制障碍。当前,我省乡村绿色发展面临的财政体制机制障碍表现在:1.“三农”财政投入责任不清,乡村绿色发展财政投入长期不足。区域间合作机制和生态补偿制度不健全,“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原则难以体现,政府缺乏财政投入积极性。事权和支出责任过度下移,县(市)财政困难,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财政投入能力长期不足。2.政府社会投资体制不健全,乡村绿色发展投资不足。我省乡村绿色发展主要依靠财政投入,建设资金缺口巨大,尚未形成社会投资为主,政府投资为辅的投融资体制。近年依靠财政修建的大量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地方财政一方面没有资金开展管网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无力维持设施运营,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白天晒太阳、晚上晒月亮的现象比较普遍。3.政策导向“以量为纲”, 财政补贴绿色导向不足。农业生产考核指标侧重“农民增收”“粮食总产量增长”,财政惠农补贴以增产增收为导向,没有向绿色农业倾斜。调研发现,茶叶、柑橘等作物绿色防控和统防融合技术、病虫草害生物防治技术等很难获得财政补贴,财政对乡村沼气灶的投入不够。我们建议:1.合理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解决乡村绿色发展责任不清难题。建议出台《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各级政府乡村绿色发展的投入责任。制定省、市、县三级政府乡村绿色发展共同财政事权清单,将大气、流域断面水质、土壤等环境标准制定权和监测权作为重要内容,适度加强省级政府乡村绿色发展的财政事权;将直接面向基层、受益范围清晰、信息复杂程度高和市县能有效承接的财政事权界定给市、县两级政府,禁止市、县将乡村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事权下划给乡镇,并强化县级政府对高污染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责任;构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禁止地(市)截留县(市)生态补偿资金。2.强化财政补贴绿色导向,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加强对无毒农药、杀虫剂、有机化肥等无污染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提升绿色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让农业生产者“愿意用”、“喜欢用”。试点引路,加强对绿色生产方式的补贴,将绿色防控和统防融合、病虫草害生物防治等技术纳入补贴范围。适度提高“退耕还林”补贴标准,将农民转换为护林员,进一步调动农民“退耕还林”积极性。构建重点水域禁捕补贴制度,对重点水域出台禁捕政策的,应对相关县(市)给予适当补贴,调整“只出政策不给钱”的做法。3.设立财政引导基金,解决乡村绿色发展投资不足问题。在省级层面设立农村产业基金、创业基金,积极支持市、县设立类似基金,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以“三乡工程”为载体,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强化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的绿色导向作用,在产业基金项目评审中加大生态指标的权重,建立项目投资负面清单,解决农村产业发展(养猪场、养鸡场等)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 办    法:委员通讯录1. 省台盟( ),武昌首义路71号,430060承办单位通讯录1. 省财政厅(明新伟),武昌区中北路8号,4300712. 省生态环境厅(张宏波),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46号,4300723. 省农业农村厅(项迪亚),武珞路519号,4300704. 省住建厅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案    由:

关于创新财政体制机制推动我省乡村绿色发展的建议

分    类:

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省台盟(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湖北省财政厅

会办: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局

内    容:

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乡村发展道路”的重要内涵。我省长期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农业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生态环境资源严重透支。一方面,农业内源性污染问题严重。2017年,全省化肥折纯达318万吨,居全国第五,实际利用率仅1/3,导致大量土壤酸化板结。2016年,农药使用量4.72万吨,有效利用率仅40%,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不足50%,秸秆综合利用率80%。农田地膜每年的残留量为3万吨,回收率不到40%。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外源性污染也日趋严重。此外,由于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偏低,乡村环境污染严重。

乡村绿色发展是我省目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较为突出的领域,也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小康的短板。乡村绿色发展离不开健全的财力保障制度,推进乡村绿色发展需要破解现行财政体制机制障碍。当前,我省乡村绿色发展面临的财政体制机制障碍表现在:

1.“三农”财政投入责任不清,乡村绿色发展财政投入长期不足。区域间合作机制和生态补偿制度不健全,“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原则难以体现,政府缺乏财政投入积极性。事权和支出责任过度下移,县(市)财政困难,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财政投入能力长期不足。

2.政府社会投资体制不健全,乡村绿色发展投资不足。我省乡村绿色发展主要依靠财政投入,建设资金缺口巨大,尚未形成社会投资为主,政府投资为辅的投融资体制。近年依靠财政修建的大量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地方财政一方面没有资金开展管网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无力维持设施运营,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白天晒太阳、晚上晒月亮的现象比较普遍。

3.政策导向“以量为纲”, 财政补贴绿色导向不足。农业生产考核指标侧重“农民增收”“粮食总产量增长”,财政惠农补贴以增产增收为导向,没有向绿色农业倾斜。调研发现,茶叶、柑橘等作物绿色防控和统防融合技术、病虫草害生物防治技术等很难获得财政补贴,财政对乡村沼气灶的投入不够。

我们建议:

1.合理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解决乡村绿色发展责任不清难题。建议出台《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各级政府乡村绿色发展的投入责任。制定省、市、县三级政府乡村绿色发展共同财政事权清单,将大气、流域断面水质、土壤等环境标准制定权和监测权作为重要内容,适度加强省级政府乡村绿色发展的财政事权;将直接面向基层、受益范围清晰、信息复杂程度高和市县能有效承接的财政事权界定给市、县两级政府,禁止市、县将乡村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事权下划给乡镇,并强化县级政府对高污染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责任;构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禁止地(市)截留县(市)生态补偿资金。

2.强化财政补贴绿色导向,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加强对无毒农药、杀虫剂、有机化肥等无污染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提升绿色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让农业生产者“愿意用”、“喜欢用”。试点引路,加强对绿色生产方式的补贴,将绿色防控和统防融合、病虫草害生物防治等技术纳入补贴范围。适度提高“退耕还林”补贴标准,将农民转换为护林员,进一步调动农民“退耕还林”积极性。构建重点水域禁捕补贴制度,对重点水域出台禁捕政策的,应对相关县(市)给予适当补贴,调整“只出政策不给钱”的做法。

3.设立财政引导基金,解决乡村绿色发展投资不足问题。在省级层面设立农村产业基金、创业基金,积极支持市、县设立类似基金,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以“三乡工程”为载体,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强化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的绿色导向作用,在产业基金项目评审中加大生态指标的权重,建立项目投资负面清单,解决农村产业发展(养猪场、养鸡场等)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
 

办    法:

委员通讯录

1. 省台盟( ),武昌首义路71号,430060

承办单位通讯录

1. 省财政厅(明新伟),武昌区中北路8号,430071

2. 省生态环境厅(张宏波),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46号,430072

3. 省农业农村厅(项迪亚),武珞路519号,430070

4. 省住建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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